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编号 SW-ZY-SB-49 名称 垃圾清运外包控制标准作业规程 版本 A/0第3页共2页 编制 温津京 更改 温津京 审核 巨龙生 批准 关颖 生效期2003年7月18日 垃圾清运外包控制标准作业规程1.0 目的 为了理顺各项目垃圾清运外包的签署工作,有效控制外包质量及最大化节约专业成本支出,特制定本规程。
2.0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辖各项目的垃圾清运外包。
3.0 职责3.1 公司总经理负责垃圾清运外包协议的复审与批准。
3.2 公司技术业务部.财务部.品质管理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垃圾清运外包协议的初审。
3.3 技术业务部环卫工程师负责协议的具体签署及共性问题的协调。
3.4 各项目经理负责按协议约定标准对清运质量进行监督把控,并根据清运质量提出付款意见。
3.5 各项目环境管理部主管负责现场的协调及监督管理的具体实施。
4.0 程序要点4.1 确定项目垃圾清运外包队伍4.1.1各项目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向技术业务部提出清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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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技术业务部根据各项目提出的清运要求,选择性价比较优的外包队伍。并汇同各项目经理与选定外包队伍进行谈判,确定垃圾清运费用及具体细节,签定初步协议。
4.1.3技术业务部.财务部.品质管理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根据《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对所签定协议进行初审,经公司总经理复审批准后由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4.1.4协议终止前,项目要以书面报告形式反馈外包队伍的服务质量,作为下一年度是否续签的直接依据。
4.2 项目垃圾清运的现场协调与监督管理4.2.1项目垃圾清运的现场协调。在垃圾清运过程中,项目保洁部主管负责现场的协调,具体问题由项目与外包队伍共同协商解决。
4.2.2项目垃圾清运的现场监督管理。在垃圾清运过程中,项目环境管理部主管负责垃圾清运的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委托服务工作督办单》)反馈养护队伍,督促其进行整改。双方签字确认后,交项目档案资料员存档,作为日后结款依据。a ) 外包队伍未按所签定协议中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装载,项目保 洁部主管应立即与外包队伍进行电话联系,问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与其约定到达时间,并随时督促其按约定时间到达。b ) 外包队伍在清运过程中如有漏装及沿途洒漏,项目保洁部主管应予以制 止,并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直至合格。c ) 外包队伍清运过程中如造成设施损坏,项目保洁部主管应根据实际情况 要求外包队伍照价赔偿。d )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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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外包队伍及项目自行安排的维护工作均应及时通知技术业务部环卫工程师,并如实记录后交项目档案资料员存档。
4.2.4对外包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经多方协调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项目经理以书面报告形式逐级上报公司领导,由公司总经理予以批示后落实。
4.3 付款程序4.3.1由项目根据服务质量提出付款意见,并记录于《合同付款确认单》后交付技术业务部。
4.3.2 技术业务部根据项目意见,实施公司财务有关付款程序。
5.0 相关记录 《委托服务工作督办单》SW-JL-85 《合同付款确认单》SW-JL-G-0226.0 相关支持文件 《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SW-ZY-ZH-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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