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确保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委托副总经理召集,出席对象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公司党委、工会的主要领导和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也可根据会议内容由总经理指定相关人员出席。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每月月末召开。如因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主要议题:
1、研究贯彻董事会决议和企业发展战略及其措施; 2、研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中需要统筹安排的问题; 4、阶段性工作的总结和部署; 5、授权范围内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6、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 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对有争议的事项,在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由总经理做出最后裁定。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组织:
1、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每月总经理提出的议题事先通知各相关人员做好资料准备工作; 2、议题内容涉及到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由总经理办公室做好协调工作,使各方面的意见趋于一致;
3、议题属职能部门拟订的,有关部门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材料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交总经理办公室;
4、总经理办公室将提前2—3个工作日发出会议通知和有关讨论材料;
5、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根据会议内容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必要时可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
6、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等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第七条 参会者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对事先通知的议题应认真做好准备,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使会议议而有决,决而有行。
2、参会人员应遵守有关保密纪律。 第八条 议定事项的办理与反馈:
1、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有关承办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抓紧落实,并做出相应汇报;
2、经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催办和督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
第九条 本规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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