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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监理)

2021-01-09 来源:意榕旅游网
合作协议(一)

甲方: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适应江西南昌监理行业激烈的竞争形势,积极拓展工程监理市场,提高甲方在江西南昌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确保甲、乙双方应获得的经济效益和收入,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内部组建生产经营管理处,承建“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施工监理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并共同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监理,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经双方商量,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施工监理项目; 2. 建设地点: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为双港站(原双港大道站),终点为奥体中心站;

3. 工程建设规模:线路长约28.842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24座,平均站间距1233m;

4. 总投资: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或参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正式合同及变更协议为准);

5. 工期:预计开、竣工时间: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 6.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 监理业务范围:“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全线人防设备出厂前验收、施工安装、预埋件安装、安装调试、参与配合系统联调等相关工程的监理项目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包括人防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后的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详见与建设方签订正式合同);

二、机构设置

1.甲方把乙方编入“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的组织体系中,编序为【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南昌经营管理处】,并发给经营管理处专用章壹枚;

2.甲方任命 同志为项目监理部总负责人,全面负责监理机构的经营、协调等工作;任命 同志为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组织机构由甲方委派的项目监理部总负责人负责搭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甲方安排,其人员配置必须满足该项目的要求,该项目监理部实施乙方负责制,乙方代表甲方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班子,主持制定监理规划、细则,组织监理活动实施等;监理活动的效果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甲方负责,形成以 同志为首的高效能的工程建设监理队伍;

三、财务管理

1. 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项目监理部的一切费用和开支,自行配备财会人员,建立项目台帐;

2. 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建立项目监理部账户,账户管理由乙方负责,项目上所有工程监理款必须汇入双方确认的帐户,该项目监理费转进项目部帐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管理费上缴甲方;

3. 乙方按每批次监理费的 %上交管理费,税票及其它行业管理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各自承担和缴纳;

4. 乙方与甲方的资金往来以收款收据为结算依据,转帐支票附发票复印件; 5. 乙方在该项目生产经营活动中,甲方不再授权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任何经济合同;

四、监理日常工作管理

甲方:

1. 公司管理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在重要的施工环节与监理部进行技术沟通,对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书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2. 公司管理部门和技术负责人直接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工作和施工图会审,协助监理部完成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

3. 公司指定技术力量强的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技术跟踪,对工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召集专家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理意见,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

4. 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每月定期、不定期对该项目监理部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的

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改进,对工程的每个阶段的质量协助乙方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书面报告建设单位项目部;

乙方:

1. 乙方是甲方委派的履行监理合同的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执行建设方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组织配合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开展监理工作;

2. 代表甲方与业主、承包方、设计院及质监站等及时进行联系、处理各有关方面的问题,保持与建设单位的密切联系,弄清其要求与愿望,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联系,确定工作中互相配合的问题及有关需提供的资料或需协商解决的问题;

3. 按照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会议,参加与本项目有关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等会议;

4. 依据监理规范要求,签发工程质量通知单、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报告、返工或停、复工命令;

5.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审查进度款申请,审查工程决算及工程预算、材料、计划,督促整理各种技术档案资料及竣工资料(含监理资料);

五、目标控制

1. 进度目标控制:进度控制目标为合同约定工期,通过促进施工计划的合理安排; 2. 质量目标控制: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等法律及设计图纸等有关技术文件进行监理;

3. 工程投资目标控制:项目投资控制在建设总投资以内,施工总费用控制在施工合同价之内,对施工图纸认真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预测市场风险提出规避风险方法,使工程造价控制在投资目标控制价以内并力节约和降低;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挖掘节约潜力,力争降低造价;

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杜绝责任死亡事故、杜绝重大、大事故、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确保施工安全;满足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的文件要求,创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六、其他

1. 工程项目监理部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乙方人员的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2.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乙方聘用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聘用的,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3. 甲方派驻工地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监理工作,月工资报酬及其他发生费用视工作能力及职业道德由双方协商解决;

4. 乙方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以外的,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建设单位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5.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自觉履行义务,如有违反本协议,违约方要支付对方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 未尽事宜发生时双方商量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二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址:

合作协议(二)

甲方: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双方合作承接“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施工监理项目”监理业务,并共同组建项目监理部(以下称“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对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进行监理。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施工监理项目;

2. 建设地点: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为双港站(原双港大道站),终点为奥体中心站;

3. 工程建设规模:线路长约28.842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24座,平均站间距1233m;

4. 总投资: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或参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正式合同及变更协议为准);

5. 工期:预计开、竣工时间: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 6.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 监理业务范围:“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全线人防设备出厂前验收、施工安装、预埋件安装、安装调试、参与配合系统联调等相关工程的监理项目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包括人防设备安装工程

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后的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详见与建设方签订正式合同);

二、合作内容

利用乙方的社会资源,以甲方名义承接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的监理业务,组建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监理部并对该项目共同进行生产经营管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经过乙方的促成,甲方与南昌市轨道交通公司签订“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有关人防项目”监理合同后,根据监理合同要求,负责委派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协助乙方组建现场监理人员,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合理安排驻地监理人员岗位调整,建立南昌地区项目监理部;

2)负责对“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监理工作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和监理部日常工作管理;

3)配合乙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并与其他相关公司驻地机构及其人员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4)维护“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方及其公司以及乙方的名誉和利益;

5)负责配合乙方建立项目监理部账户,账户管理由乙方负责,项目上所有工程监理款必须汇入双方确认的监理部帐户;

6)承担“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监理部运营成本的50%。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该项目全部的经营管理工作,建立“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监理部独立账目,对监理部进行独立核算,每月向甲方通报一次监理部账目,甲方要求查核“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监理部账目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2)负责利用自有社会资源,促成甲方与“南昌市轨道交通公司”签订“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监理合同;

3)协助甲方与南昌市轨道交通公司驻地机构及其人员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积极协助甲方向建设方催缴监理费;

4)积极协调甲方与有关各单位的关系,使相关各方的应得利益得到维护;

5)维护“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方及其公司以及甲方的名誉和利益;

6)承担“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监理部运营成本的50%。 四、“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监理成本组成 1)税票及其它行业管理费用的缴纳;

2)监理部监理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补贴等开支; 3)监理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开支; 4)承接该项目监理业务的开支; 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认可的其他开支。 五、监理利润及利润分配

1)监理利润是指到达项目账上的项目监理费减去该项目监理成本之后的差;

2)甲乙双方各享有该项目监理利润的50%。

六、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立即生效,并在本协议书合作内容完成,项目监理费全部到达账上,利润分配全部完成后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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