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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管理指标

2021-05-12 来源:意榕旅游网
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管理指标

(一)项目经济承包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分解(月指标)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月轻伤频率<5‰ 。 2.确保每月施工安全检查和评价达优良等级。

3.确保每月文明施工检查和评价达优良标准,确保市级文明工地。 (二)奖惩办法 1.奖励办法

(1)按每月考核实现文明施工及安全目标时,奖励项目经理300 元,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按80% 计取;

(2)年终考核实现项目文明施工及安全目标指标时,奖励项目经理年收入的30% ,项目班子的其他成员按20% 计取。

(3)最终考核实现项目文明施工及安全目标指标时,奖励项目经理年收入的40%,项目班子的其他成员按30%计取。 2.惩罚办法

(1)施工生产缺少防护设施、存在事故隐患

1)对随意拆毁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不采取处罚措施的项目管理人员,罚款100~200 元;

2)工程已开工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对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罚款200元;

3)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接到《停工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对工程项目经理罚款300~500元;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对工程项目工长罚款 100~200元;

4)对现场有毒有害产品无防护措施,并未提供技术指导或协助解决防

护措施的,对工程项目经理处以200~500元罚款。 (2 )现场管理及检查

1)对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不采取制止纠正措施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50元。 2)塔吊、龙门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无施工方案、无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前未经验收,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和技术负责人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3)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文明施工的,罚工地项目经理、项目工长50~200 元;

4)公司或社会各级部门检查中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中优良等级时,对项目经理处以100~500 元罚款; 5)每月文明施工检查和评价达不到优良标准时,罚项目经理300元,其他项目班子管理人员200元。 (3)工伤事故

1)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项目班子每人50~500元; 2)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项目班子每人罚款1000~5000元; 3)发生死亡事故,项目班子每人罚款5000~10000元,项目经理免职。 (4)设备事故和隐患

1)设备无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罚工长 元; 2)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罚项目经理 元。 (5)火灾事故及隐患

1)一般隐患要求整改,逾期不改者,罚项目班子每人50元;

2)重大隐患要求整改,逾期不改者,罚项目班子每人100~500元; 3)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或挪作他用的,罚项目工长、项目经理、消防保卫员100元;

4)对火灾损失1万元以下时,罚项目经理兑现奖的 ; 5)对火灾损失1万元以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6)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班子人员加倍罚款 1)违章指挥;

2)发生事故隐瞒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

3)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4)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又发生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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