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县独立工矿区白马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黄柏淌至印堂岩公路改扩建工程-公路及综合管网工程
安 全 事 故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施工单位:重庆实力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目 录
第一章 触电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 - 1 - 第二章 火灾和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 - 6 - 第三章 中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 - 9 - 第四章 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 - 12 - 第五章 食物中毒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 - 15 - 第六章 车辆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 - 18 - 第七章 物体打击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 - 20 - 第八章 机械伤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 - 25 - 第九章 土方坍塌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 - 28 -
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一章 触电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多,用电设备随工程进度移动频繁,施工面积广,触电事故发生几率高,影响范围广,安全用电是安全工作的一大重点。 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动作迅速、方法正确的基本原则; 2.2 触电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 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黄柏淌至印堂岩公路改扩建工程-公路及综合管网工程项目部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具体为:
3.1 施工现场焊机等机电设备必须配备防雨罩,现场电缆不许直接铺设在有车来往碾压的地面上。
3.2 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3.3 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3.4 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 3.5 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进行隔离防护。
3.6 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3.7 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围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3.8 采取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连接,以防触电的危险。
3.9 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取TN-S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施工区域不能同时存在TN-S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
3.9.1 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做保护接地。
3.9.2 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
3.9.3 所有电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3.9.4 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3.9.5 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4 现场应急处置
4.1 触电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4.1.1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4.1.2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4.1.3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4.1.4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4.1.5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认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4.2 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4.2.1在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4.2.2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
4.2.3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4.2.4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4.2.5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4.2.6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4.2.7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4.2.8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实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
4.2.9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
a. 通畅气道。第一,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操作时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
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b.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使触电者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触电者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通畅。救护人员一手将触电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触电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触电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触电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c. 胸外心脏按压。将触电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触电者一侧,面对触电者,将右手掌置于触电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触电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若触电者同时拌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第二章 火灾和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1.1 动火作业(电焊)、压力容器(乙炔、氧气瓶)施工中频繁使用,均属于高危作业、高危物品,违章作业导致火灾或爆炸事故影响非常大,群死群伤几率高,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各项控制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1.2 火灾和爆炸事故主要危险源:
动火作业:电焊、气割
危险化学品:天那水、汽油、柴油等 压力容器:气瓶
用电火灾:用电短路或用电负载过大发热引起火灾 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1 优先切断火源,控制火灾蔓延的原则; 2.1.2 利用现场资源自救、互救的原则;
2.2 火灾和爆炸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 火灾和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3.1 加强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3.2 办公室、职工宿舍、饭堂、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堆放场所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3.3 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防火警示标示,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3.4 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3.5 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3.6 严禁对盛装过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割。
3.7 焊割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3.8 危险化学物品须存放在通风阴凉点,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合存放;危险品存放点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3.9 火灾与爆破危险环境内须按规范配备足量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显眼位置。
3.10 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保证设备设施可正常使用。
3.11 职工宿舍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在电线上凉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4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1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4.1.2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4.1.3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时“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4.1.4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
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4.1.6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向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4.1.7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第三章 中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高温、天气炎热,露天作业体力劳动频繁,人员在高温下施工容易出现中暑。
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1 有效组织现场资源,早发现、早处理的原则; 2.1.2 团结合作、相互照顾,及时抢救的原则; 2.2 中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 中暑事故预防措施
3.1 采取综合的措施,切实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从技术、保健、组织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3.2 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在入暑以前,制订防暑降温计划和落实具体中暑措施。
3.3 要加强对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增强自防中暑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
3.4 根据本地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利用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避开中午时间,减少阳光辐射热,以防中暑。 3.5 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3.6 在职工较集中的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中设置休息室,室内通风良好,室温不宜超过30℃;工地露天作业较为固定时,也可采用活动凉棚、遮阳伞
等,减少阳光辐射。
3.7 对露天和高温作业者,应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料。供给含盐浓度0.1~0.3%的清凉饮料。暑期还可供给绿豆汤、茶水等。
3.8 加强个人防护。一般宜选用浅兰色或灰色的工作服,颜色越浅热阻率越大。对辐射强度大的工种应供给白色工作服,并根据作业需要配戴好各防护用具。露天作业应戴白色安全帽,防止阳光曝晒。 4 现场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4.1 中暑事故的表现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1中暑症状的表现
a. 先兆中暑。其症状为:在高温环境中劳动一段时间后,出现大量流汗、口渴、身感到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能协调等症状。 b. 轻度中暑。其症状为除有先兆中暑症状外,还可能出现头晕乏力、面色潮红、胸闷气短、皮肤灼热而干燥,还有可能出现呼吸循环系统衰竭的早期症状,如面色苍白、恶心、呕吐、血压下降、脉搏细弱而快、体温上升到38.5度以上。此时如不及时救护,就会发生热晕厥或热虚脱。
c. 重症中暑。一般是因未及时和适当处理出现的轻症中暑(病人),导致病情加重,随着出现昏迷、痉挛或手脚抽搐。此时中暑病人皮肤往往干燥无汗,体温升至40度以上,若不赶紧急救,很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4.1.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a. 出现有头痛、头晕、耳鸣、眼花等症状继之出现恶心、呕吐、全身皮肤发红,病人感到剧烈的口渴、小便增多,脉搏快速而微弱等症状
者为中暑,应该迅速将病人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解开其衣服,让病人平卧,头部不要垫高,用冷水毛巾敷头部,用风扇吹病人(不能太大风)或用较凉的水(刚一开始不要用很凉的水,而要将水温逐渐变凉)擦其身体(头部、腋下、股窝等处)再用风扇吹,一般中暑病人就能逐渐好转。必要时可服人丹、十滴水等药物。 b. 必要时送武隆区、重庆市就近医院抢救。
第四章 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排水管道工程存在高处作业,特别上下沟槽时,现场高处作业在无法采取围蔽、护栏等措施,极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有效组织现场资源,抢救方式正确、及时联系外部救助的基本原则。
2.2 高处坠落事故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 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
3.1 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知识教育,使他们在操作时熟悉使用工具和正确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3.2 针对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特定危险施工,在施工前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并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强监督落实。
3.3 凡身体不适合(如高血压、癫痫病等禁忌症)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参与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检。 3.4 高空作业要穿工作鞋,严禁穿硬塑料底鞋、高跟鞋。 3.5 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不得攀爬脚手架,以免失足坠落。 3.6 基坑周边、预留洞口等,必须有安全警示并设置临时护拦,护拦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
3.7 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确保使用安全。 4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1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1.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4.1.3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湛江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4.1.4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1.5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4.1.6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采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4.1.7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4.1.8加压包扎法:用纱布、棉花等作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
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4.1.9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4.1.10采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湛江市临近的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第五章 食物中毒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食物中毒是指由于人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引起的急性、亚急性中毒现象。食物中毒事故在建筑工地中时有发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因此,必须提高劳动者对防止中毒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1 查出毒源、减少事故影响人群的基本原则; 2.1.2 寻求医疗救助优先的基本原则;
2.2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 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
3.1 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
3.2 设置卫生消毒柜。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
3.3 食堂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上岗,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非厨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 3.4 生、熟食物要定点采购。
3.5 从市场上购买的蔬菜要先用清水洗净,浸泡约半小时后,用开水烫过才煮炒。
3.6 切菜的砧板、盛食物的容器要生熟分开,碗筷和洗碗布要经常消毒。
所有食品均应实行24小时留样。
3.7 不购买、食用因病因毒死亡的禽、畜和已死亡的海鲜、鱼虾类以及腐烂变质或过期的食品。
3.8 每月两次对生活区进行除“四害”喷药杀毒。 4 现场处置措施
4.1 中毒的症状与现场处置措施
食物中毒的症状:表现为起病急骤,轻者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现象;重者出现呼吸困难,抽搐、昏迷等症状,如不及时抢救,极易死亡。食物中毒的特点:
4.1.1突然暴发,在短期内(一般2~24小时)有多人发病,所有发病者与进食某种食品有明显的关系。如果停止食用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则发病迅速停止。
4.1.2发病者多是在同一伙食单位进食同一种食品。进食量多的人,病情较重。
4.1.3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在夏、秋季节。误食毒蘑菇中毒多发在春、夏多雨及暖湿的季节。 4.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报告武隆当地卫生局和防疫站。中毒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在送医院前,如果发现中毒者口服的毒物并非强酸、强碱或其他腐蚀物,又清醒合作,可即让其饮水2~3碗,至感饱满为度。随即用手刺激其咽部与舌根,引起迷走神经兴奋而发生呕吐,将毒物吐出。
4.2.2当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首先必须切断毒物来源,即使患者停
止接触毒物,对中毒地点进行送风输氧处理,然后派有经验的救护人员佩带防毒器具进入事故地点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使其呼吸新鲜空气和氧气,并对患者进行紧急抢救。
4.2.3在切断毒物来源之前,严禁任何人未佩戴防毒器具进入现场抢救。
第六章 车辆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本工程施工现场周边的各类社会、外施工单位车辆多,有时路况差、道路狭窄,行驶路线更换频繁,有的车况不良,行驶路线与现有公路频繁交叉,交通事故几率高,衍生事故损失大,因此车辆交通安全是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重点,应从司机的准入、教育和考核出发,加强车辆和道路监管,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1 抢救人员优先的基本原则; 2.1.2 控制事故扩大优先的基本原则。
2.2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 车辆交通事故的预防
3.1 严把司机进场准入关,司机须持有与其驾驶车型相符的合格驾驶证。 3.2 行驶车辆车牌、行驶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齐全、有效。
3.3 每日出车前检查车辆的转向装置、刹车装置、信号灯具、喇叭和轮胎等,保持车况良好,严禁带“病”车辆上路。
3.4 施工陆段设置限速牌,限制施工路段车速,临海路段、急转弯或作业人员密集区域设减速标志和警示标志。 3.5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规驾驶。 3.6 严格控制车辆的载重,禁止车辆超载行驶。
3.7 施工道路须平整、通畅,减少急转弯,道路须由专人维护,及时清理
车辆漏卸的物料,路面经常洒水,减少扬尘。
3.8 超长、超宽的物件运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制定专项运输方案。 4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1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调用现场设备将人员脱离危险区域,拨打急救电话“120”寻求医疗救护。
4.1.2现场受伤人员抢救: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湛江就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1.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湛江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4.1.4拨打122报告交警大队,协助事故现场的清理。
第七章 物体打击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序号 1 2 3
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1 快速反应原则:应急处置要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 2.1.2 先期处置原则: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2 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 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 3.1 危险源监控及预防预控措施
3.1.1 项目部结合本工程施工工艺及施工环境等辨识出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并对其进行分级,将风险较大的重要危险源作为重点监控对象。
3.1.2 项目部对施工方案、施工设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实施动态监控,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预控措施。
危险源 立体交叉作业防护措施不到位 脚手板铺设不规范,高处作业物料及机具等随意堆放 作业人员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或工具, 操作人员作业安全意识不强,未按要求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可能导致事故 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
a. 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在机械运转、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必须确保安全,防止坠落伤人事故发生;
b. 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c. 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d. 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散料应使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e. 项目做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使现场作业人员了解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掌握各项安全规程,克服麻痹思想。
3.1.3 项目部组织对作业施工设备的验收、日常维护和安全监控,加强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3.1.4 项目部加强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施工前,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 3.2 预警行动
3.2.1 项目部应针对项目施工过程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和评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2 项目部应与当地气象局、地震局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相关气象、地质等预报,并及时传达给项目部各部门、各班组及相关人员 3.2.3 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管理,并制定重大隐患处置应急预案。
3.2.4 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情况,根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预警
收到严重危险(包括危险)的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报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包括人员伤亡)的隐患报告、可能造成重大(包括较大)财产损失和严重(包括不良)社会影响的险情报告,以及业主、监理的投诉或警告等,为一级预警。
二级预警
收到超前地质预警报告和监控量测预警报告、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报告;施工现场出现突风突雨、发现事故隐患、出现险情,为二级预警。 4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1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项目部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救援工作,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体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如下:
a. 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时,根据现场和受伤者的伤情的具体情况,立即打“120”急救电话,详细报告事故发生地址、人员受伤的情况和可能需要配合救援的设备。
b. 在急救中心专业人员未到达之前,应根据事故现场的整体情况、位置和伤者的伤情、部位,在排除人为加重伤者伤情的情况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c. 抢救前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者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当进行人工呼吸,胸外
心脏挤压(但必须注意骨折的部位)。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d. 出现颅脑外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偶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e. 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f. 发现伤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 g. 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早用干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袋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h. 在施救的同时应尽快送往就近医院;伤者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i. 如因长方形构件(电杆)打击(压倒)致伤,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迅速调动起重机、手提点工具等机械设备配合施救。
4.1.2 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安排人员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4.1.3 现场指挥应根据事态,迅速调动人员、设备进行现场救援,并做好现场警戒工作,以防事态扩大,同时向上级汇报。
4.1.4 当现场救援力量控制不了现场事态的发展,应立即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借助于社会救援力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应充分听取专家和专业救援人员的意见,做好救援人员、设备、物资、器材的统一调配。
4.1.5 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和恢复工作,防止次生或滋生的事故。 4.1.6 配合上级部门和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伤员及家属善后工作。
第八章 机械伤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机械伤害事故是人们在操作或使用机械过程中,因机械故障或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等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主要涉及的工种有机加工、打磨、木工等。 1.2 危害程度分析
机械伤害事故主要对人体引起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发生事故以后,受伤者轻则皮肉受伤,重则伤筋动骨、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 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1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伤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1.2 预防为主、加强演练。开展培训教育,实施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抓不懈,提高从业人员的意识和应急能力。
2.2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 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
3.1 机械加工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加工设备的性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2 操作各种机械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掌握该设备性能的基础知识,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上机作业中,必须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无证人员开动机械设备。
3.3 设备检修和正常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作业前应认真进行作业风险预控分析,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3.4 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对诸如手拉葫芦、电动葫芦、千斤顶、钢丝绳、梯子、手提式电动工具、安全带等,应按规定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现场人员要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检查。 4.1.2急救检查应先看神志、呼吸,接着摸脉搏、听心跳,再查瞳孔,有条件者测血压。检查局部有无创伤、出血、骨折、畸形等变化,根据伤者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止血、包扎、固定等临时应急措施。
4.1.3在发生伤害事故后,要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拨打急救电话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a. 在电话中应向医生讲清伤员的确切地点,联系方法(如电话号码)、行驶路线。
b. 简要说明伤员的受伤情况、症状等,并询问清楚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应该做些什么。
c. 派人到路口准备迎候救护人员。
4.2.1 遵循“先救命、后救肢”的原则,优先处理颅脑伤、胸伤、肝、脾破裂等危及生命的内脏伤,然后处理肢体出血、骨折等伤。 a. 检查伤者呼吸道是否被舌头、分泌物或其他异物堵塞。
b. 如果呼吸已经停止,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c. 如果脉搏不存在,心脏停止跳动,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d. 如果伤者出血,进行必要的止血及包扎。
e. 大多数伤员可以抬送医院,但对于颈部背部严重受损者要慎重,以防止其进一步受伤。
f. 让患者平卧并保持安静,如有呕吐,同时无颈部骨折时,应将其头部侧向一边以防止噎塞。
g. 动作轻缓地检查患者,必要时剪开其衣服,避免突然挪动增加患者痛苦。 h. 救护人员既要安慰患者,自己也应尽量保持镇静,以消除患者的恐惧。
第九章 土方坍塌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在沟槽开挖及管线敷设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危害。 1.2 危害程度分析
1.2.1基坑、沟槽支护结构在施工中或在使用过程中边坡可能产生坍塌、失稳及人员高处坠落、基坑支护施工及土方施工时机械作业造成的人员伤害等。
1.2.2基坑、沟槽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预防施工中的突发事故,加强土方坍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方针。针对施工现场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编制应急准备及响应预案,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应保证能迅速做出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2.2 土方坍塌伤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 土方坍塌事故的预防
3.1 开挖基坑、沟槽时,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置牢固的安全防护栏,如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应立即撤离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控作业。
3.2 挖土方前,应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人防及附近的地面裂缝等情况进行监测,并做好标记,随时观测。
3.3 对坡顶沉降、支护桩顶倾斜、基坑底面的隆起进行不间断监护。 3.4 采用机械挖土时,对支撑、立柱、井点管、围护墙、和工程桩进行监控。
4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1基坑、沟槽开挖时,应按基坑、沟槽变形观测方案进行,当出现桩顶或坡顶的水平位移大于开挖深度的3‰时,地面沉降速度达到5mm/d时,附近建筑物倾斜超过警戒值1%时,基坑底面隆起达到150mm以上时,突降大雨或暴雨时,应对基坑有可能失稳或坍塌时,应立即起动应急预案。
4.1.2基坑、沟槽坍塌应急措施
a. 监测人员、安全员或第一目击者应立即大声呼叫,由安全员或施工队长利用电话、对讲机等通讯工具通知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报告“在哪里”“什么事”“具体情况简单明了地重复二次.尤其要说明坍塌时是否造人员受伤或掩埋。
b. 现场指挥人员利用扩音器指挥基坑、沟槽内所有作业人员避开基坑边坡坍塌侧迅速撤离,停止基坑、沟槽所有作业活动。由应急领导组长组织抢险突击队对坍塌区域进行封闭隔离,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组织现场所有挖掘机集中,组织抢险突击队带着铁锹随时做好抢救加固准备。应急领导组长应向第一报告者和作业现场人员询问,人员受伤情况和具体位置,粗略估计伤害程度。组织医疗救护队就位。利用电话与医院联系急救医生和救护车开至工地现场随时准备抢救。 c. 应急领导组长应仔细观察塌方部位情况,如果基坑、沟槽有继续坍塌迹象,由抢险突击队对塌方部位上方附近15m范围内所有机械、物
资搬离。由项目总工组织技术人员制定边坡加固方案,由专业队伍实施加固,防止边坡不断失稳,造成救援人员二次伤害。
d. 边坡相对稳定后,组织工地所有可用挖掘机迅速清除人员掩埋处坍塌土方,由第一报告者和作业现场人员在大致判断人员掩埋位置,在近人员掩埋处0.5m时停止挖掘机作业,迅速组织抢险队员用铁锹进行撮土挖掘,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造成二次人员伤害。多台挖掘机共同挖掘出土时,应由专人指挥,防止交叉作业发生二次机械伤害事故。
e. 当发现人身体躯干时,组织人员手与铁锹并用,先清除埋至胸口处土方,由现场医疗救护队或120急救中心医生用清水清洗伤者耳鼻和嘴巴处污泥,立即进行吸氧。挖出双臂后,由四名抢险队员架住双臂向上提拉,其余人继续撮取埋在下半身的土方。伤者被救出后,立即输液和吸氧,用120急救车送到医院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救治伤员。被埋伤者如不能及时呼吸,将造成脑瘫痪直至死亡,因此事故发生后以最快速度让伤者吸氧,在不具备吸氧条件时,应立即展开人工呼吸,是防止伤势恶化的重要措施。 4.1.3应急路线及标识
抢救路线:为保证抢救人员,车辆通行顺利畅通,现场利用原有道路及应急道路作为抢救路线。
施工期间,材料按照平面布置堆放,并保证道路上不堆放材料,车辆按照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影响道路畅通。发生安全事故向外部求救时,应说明事故发生的详细地址、事故性质、大致情况、严重程度及电话号码等,为保证外部抢救力量顺利到达抢救地点,主要路口或有明显标志处应有专
人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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