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 防 保 养 方 案 第一章 目的与范围:
1.1目的:为使能对本工程的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有效的维护及保养,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保证在发生意外状况时能立即发挥其作用,将人员及财产损失降至最低。
1.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消防设备。 第二章 参考资料: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2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2.3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 第三章 维护保养内容: 第一节 消防控制主机
3.1.1每月消防控制主机电源检查项目:
1)检查系统电压偏移是否在允许范围内。系统电源标准:AC 197V~242V 50Hz 1Hz
2)查看消防控制配电箱的标志,以及仪表、指示灯、开关、控制按钮。 3)检查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之间的自动切换是否正常。 检查方式:
a)自动控制方式下,手动切断消防主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以及指示灯的显示。
b)人为控制方式下,在低压配电室应先切断消防主电源,后闭合备用消防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以及指示灯的显示。 c)每季度要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实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实验。
3. 1.2每月应对消防控制主机进行如下项目检查: 1)触发自检键,进行功能自检:
2)对控制器电源全部发光显示器进行检验,并循环三次。 3)对?级编程继电器进行检验,检验期间继电器触点动作,但输出
+24V撤消。
4)对打印机功能进行检验。
5)对控制器的主要硬件接口芯片,存储器芯片及各类插件的主要I 芯片进行自动实时故障检测。
3. 1.3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
3. 1.4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进行断路故障报警及火警优先功能。 报警功能检测:
1)类比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断路故障,查看故障显示。 2)断路故障报警期间,采用发烟装置或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先后
向同一回路中两个探测器施放烟气或加热,查看火灾报警控 制器的火警信号、报警部位显示及记录。每个探测器检测后, 只消音,不重定。
3. 1.5用万用表测量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联动输出信号。 3. 1.6系统重定,恢复到正常警戒状态。
第二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器:
1)为使火灾探测器保持性能良好,正常运行,应在火灾探测器开启运 行两年后,每隔三年全部进行清洗一遍。
2)每季度应对所有的火灾探测器采用抽测的方式进行测试: 3.2.1点型感烟探测器
1)采用发烟装置向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以 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
2)消除探测器内及周围烟雾,报警控制器手动重定,观察探测器 报警确认灯在重定前后的变化情况。 3.2.2点型感温探测器
可重定点型感温探测器,使用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加热, 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移开加 热源,手动重定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重定 前后的变化情况。
1)对测试过的火灾探测器做地址记录,以免在下期测试中重复测试同 一个点。在一年内通过定期测试后将所有火灾探测器测试一遍。 2)测试中应核对火灾探测器的地址是否正确。
3)在测试过程中,应对火灾探测器报警的迟缓程度做记录,通过汇总, 对其工作状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为是否对火灾探测器进行清洗提 供佐证。
4)对于探测装置因环境条件的改变,而不能适用时,应通过设计、施 工部门及时更换。
5)要防止外部干扰或意外损坏。对于探测器不仅要防止烟、灰尘及类 似的气溶胶、小动物的侵入、水蒸汽凝结、结冰等外部自然因素的 影响而且还要防止人为的因素如书架、贮藏架的摆放或设备、隔断
等分隔对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影响。 3.2.3手动报警按钮
1)每月巡检手动报警按钮装置,检查外罩玻璃是否有破损。如有损 坏应及时更换,以免发生误报。
2)每季度巡检时,触发按钮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信号和按钮的报 警确认灯是否准确。
3)每季度对警铃及广播测试一遍,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第三节 消防给水系统 3.3.1消防水池
1)每月查看消防水池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状况。 2)每月查看补水设施。
3)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4)每两年应不少于两次对消防水池进行清洗、排污。 3.3.2消防管路系统 1)观察稳压泵的启动频率,确定管网有无渗漏现象。
2)外观检查:检查管道有无机械损伤、油漆脱落、锈蚀等,管道固定 是否牢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清除堵塞:系统管道中,可能因施工疏忽残留有砂、石、木屑或水 源带来的垃圾、铁锈等,这样会造成喷头堵塞、报警阀关闭不严、 水力警铃输水管堵塞等。
4)每季度需对不少于20%的管道末端进行放水,确保管道内的水质良 好,并对水流指示器的报警功能进行检查。 3.3.3稳压泵及气压水罐 每月检查应依据如下步骤进行:
1)打开排气阀,检查是否能够自动加压。
2)打开试验排水阀,检查减水时能否自动供水,加压装置及供水装置
压力表是否显示正常
3)打开排气阀或试验排水阀时,为防止气压水罐内的压力较高造成危 险应慢慢将阀门打开。 3.3.4消防水泵
1)每日查看水泵和阀门的标志;转动阀门手轮,检查阀门状态;观察阀 杆及手轮位置;阀杆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
2)每月在泵房控制柜处启动水泵,查看运行情况。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 运转1,3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月类比自动控制 的条件启动运转1,3次。手动、自动控制启水泵1,3次,查信号 有否返馈,水压是否上升,电机转动是否正常。有无变形、发热等 状况。轴与电机、连接部件是否有松动、锈蚀、变形、发热,是否 要加油。运行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3)每月在消防主机控制室启动水泵,查看运行及反馈信号。 4)每月检查消防水泵动力运行是否可靠,水泵能否正常运转,流量和压
力能否保证;电力上有无保证不间断供电设施,其性能是否良好。 5)每月检查主、备泵能否自动切换
6)每月检查压力表是否变形、水泵启动后动作是否正常。 7)每月启动水泵后,打开试验阀,观察压力保持情况。 8)每二年对消防水泵大修一次,添加润滑油,清洗内部杂质。 9)每年度对水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
(a)电动机轴承润滑油是否加足,有无严重脏污、变质现象。转动转 轴,检查旋转是否正常。
(b)电动机是否变形、损伤、锈蚀,机械性能是否良好(电动机在运 行时应不发热、无异常振动及杂音)。
(c)水泵轴与电动机的连接部位是否松动、变形、损伤和严重锈蚀。 (d)填料是否明显漏水,有无变形损伤,螺栓螺母是否松动。
3.3.4电控柜的维护保养
1)每月检查控制柜有无变形、损伤、腐蚀。 2)每月检查线路图及操作说明是否齐全。
3)每月检查电压、电流表的指标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关是否有变形、损伤、标志脱落、处于正常状态。控制盘的指示灯是否正常。 4)每月检查电控柜内继电器是否脱落、松动,接点是否烧损,转换开关
应处于自动状态。各导线连接处是否松脱,绝缘是否损伤。 5)类比主泵故障,查看自动切换启动备用泵情况,同时查看仪表及指示
灯显示。
3.3.5水泵接合器每月查看标志牌、止回阀。 3.3.6室内消火栓
1)每月对消火栓进行如下检查:
2)确保消火栓周围没有障碍物阻挡,取用方便。
3)确保消火栓外观整洁、标示清晰、无机械损伤及严重腐蚀。 4)检查消火栓有无生锈漏水现象;栓口的橡胶垫圈等密封件有无损坏
或丢失;消火栓的闸阀开启是否灵活,必要时应对阀杆加润滑油。 5)对室内消火栓还应检查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是否完备配
套,水龙带有无霉腐,破玻按钮工作状态正常。
6)随时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应逐个进行出 水检查;对非重点部位的消火栓可按消火栓总数的10,,20,进行出 水抽测实验。连接水带、水枪,触发启泵按钮,查看消防泵启动和信 号显示。
7)室内消火栓系统还应随时观察消防水池、水箱的水位情况,发现不足应及时补充。
4.3.7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其内容主要包括: 1)用专用扳手转动消火栓启闭杆,观察其灵活性。必要时加注润滑油。 2)检查出水口闷盖是否密封,有无缺损。
3)检查栓体外表油漆有无剥落,有无锈蚀,如有应及时修补。 4)每年开春后入冬前对地上消火栓逐一进行出水试验。 5)定期检查消火栓前端阀门井。
6)保持配套器材的完备有效。 第四节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3.4.1报警阀组
1)每月检查报警阀组外观、标志牌、压力表是否完整。
2)每月对报警阀的压力表进行检查,检查报警前、后压力表指示是否 正常。阀的前后压力应基本相当,或阀后压力稍高于阀前。 3)每季度对报警阀应进行开阀试验,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 以及报警阀各部件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每季度应对报警阀旁的 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压力开关 的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4.4.2自动喷淋头及管道
1)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检查喷头无有损坏、锈蚀、漏水 现象,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应保证喷头外表清洁,当 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特别是感温元件应无污垢,必要时进
行清洗或更换。更换或安装喷头均应使用专用扳手。 2)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
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个。
3)检查管无机械损伤和锈蚀,油漆是否脱落,管道固定是否牢固,管 内有无堵塞。
4)每两个月应利用末端试水装置放水,进行水流指示器工作测试,同 时排除管网内的铁锈及杂质。 第五节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5.1每月应查看应急照明外观是否有损坏、电源插头是否插在电源插 座上、灯管是否工作正常。
3.5.2每季度对应急照明进行一次功能性测试,按下列方法切断正常供 电电源,用秒表测量应急工作状态的持续时间: 1)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切断其主供电电源。
2)集中电源型切断其控制器主电源。
3)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的应急照明灯具,切断非消防电源。 3.5.3使用照度计,测量两个应急照明灯之间地面中心的照度;应符合 建筑规的范疏散照度要求;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 时,重复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
3.5.4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 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 间,使用照度计测量正常照明时的工作面照度;切断正常照明后, 测量应急照明时工作面的最低照度。 3.5.5疏散指示标志
1)每月查看外观,核对位置及完好情况。 2)每季度对疏散指示标志进行一次功能性测试:
a)关闭正常照明,查看发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自发光情况。
b)切断正常供电电源,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前通道中心处,用照 度计测量地面照度;达到规定的应急工作状态持续时间时,重复 测量上述测点的照度。 第六节 应急广播系统
3.6.1每月在消防控制室用话筒对所选区域播音,检查音响效果。 3.6.2每季度自动控制方式下,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或触
发手动报警按钮后,核对启动火灾应急广播的区域、检查音响 效果。
3.6.3每月在公共广播扩音机处于关闭和播放状态下,自动和手动强 制切换火灾应急广播。
3.6.4每季度用声级计测试启动火灾应急广播前的环境噪音,当大于 60dB时,重复测量启动火灾应急广播后扬声器播音范围内最远 点的声压级,并与环境噪音对比。 第七节 防火分隔设施 3.7.1防火门
1)每月查看外观、关闭效果,双扇门的关闭顺序。
2)每季度对于疏散通道上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自动或远端 手动输出控制信号,查看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解除情况及反馈 信号。 3.7.2防火卷帘 1)每月查看外观。
2)每季度进行下列方式操作,查看卷帘运行情况反馈信号后重定。 机械操作卷帘升降。 3)触发手动控制按钮。
4)发散烟雾或不低于54?热气测试其自动反应状况。 第八节 灭火器维护管理
3.8.1各放火小组必须加强对本区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建立 “消防器材检查表(灭火器)”,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 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并张贴在灭 火器放置处。
3.8.2管理责任人必须依照“消防器材检查表(灭火器)”之内容每月检 查一次。 检查的内容:
1)灭火器位置应按管理单位之最新规划位置进行摆放,不得随意挪作 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 辐射热。
2)铅封及插销均完好无损,未曾动用。
3)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压力表指针应指向红区或 红)绿区之间。
4)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
5)一旦发现灭火器失效或曾动用过应马上通知安全管理部门更换。 3.8.3管理责任人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专业从事消防设施的单位对所有
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委托有维 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按规定年限进行水 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 检查的内容:
1)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
2)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
伤。
3)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标是否指在绿区。 4)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 的缺陷。
5)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 附表: 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 测试时间:
实测记录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消防配电 试验主、备电切换功能 消防 供电 自备发电机组 试验启动发电机组 配电 储油设施 核对储油量 火灾报警探测器 试验报警功能 手动报警按钮 试验报警功能
警报装置 试验警报功能 火灾试验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 报警能、火警优先功能、打印机打系统 报警控制器 印功能、火灾显示盘和CRT显
示器的显示功能
联动控制设备 试验联动控制和显示功能 消防水池 核对储水量 消防水箱 核对储水量
消防稳(增)压泵及气 试验启泵、停泵时的压力工况 供水 压水罐 消防水泵 试验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 水泵接合器 试验消防车供水功能
室内消火栓 试验屋顶消火栓出水及静压 消火 栓消室外消火栓 试验室外消火栓出水及静压
防炮 消防炮 试验消防炮出水 启泵按钮 试验远距离启泵功能
试验放水阀放水及压力开关 报警阀组 动作信号 自动 喷水试验末端放水及压力开关动 末端试水装置 系统 作信号
水流指示器 核对反馈信号 机械风机 试验联动启动风机 加压 送风送风口 核对送风口风速
系统
风机 试验联动启动风机 机械
排烟排烟阀、电动排烟试验联动启动排烟阀、电动排 系统 窗 烟窗;核对排烟口风速 应急照明 试验切断正常供电,测量照度 疏散指示标志 试验切断正常供电,测量照度
试验联动启动和强制切换功 应急扩音器 能 广播 系统 扬声器 测试音量 消防专用电话 试验通话质量
防火门 试验启闭功能 防火试验手动、机械应急和自动控 防火卷帘 分隔 制功能
电动防火阀 试验联动关闭功能
试验按钮迫降和联动控制功 消防电梯 能 灭火器 核对选型、压力和有效期 测试人(签名):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注:1、情况正常在“实测记录”栏中标注“正常”;
2、发现的问题或存在故障应在“实测记录”栏中填写,并及时处置; 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登记表》; 以下是赠送资料劳动合同,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 劳动合同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
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
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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