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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12-18 来源:意榕旅游网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8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5〕5702号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海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长海股份公司增发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长海股份公司增发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长海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长海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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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长海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海股份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云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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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根据贵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5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58元,共计募集资金55,7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59.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780.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3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26.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53.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苏公W〔2011〕B026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本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遥观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市戚墅堰支行 合 计 518358227632 1105020229000255818 32,584.53 19,669.37 52,253.90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15年6月30日余额[注] 备 注 注: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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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扩大年产2.7万吨玻纤特种毡制品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9,669.37万元。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公司“扩大年产2.7万吨玻纤特种毡制品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147.32万元(含利息收入502.91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因公司慎重选择供应商并进行招标、组织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设备改造、精心组织施工;使用通知、定期存款存放资金等措施使募集资金产生节余。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12 年12 月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3年4月23日,公司已将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披露2013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359.47万元,《201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2013年度使用的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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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总额为1,350.85万元,差异6,008.62万元。其中6,147.32万元系 “扩大年产2.7万吨玻纤特种毡制品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147.32万元(含利息收入502.91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201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未作为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列示;另138.70万元系2014年支付使用的募集资金《201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误列入2013年度所致。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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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52,253.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投资项目 序号 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3,433.39(包含利息收入净额1,179.49万元)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1年:13,896.70 2012年:31,851.81 2013年: 7,359.47 2014年: 325.41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扩大年产2.7万吨玻纤特种毡制品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 年产70000吨E-CH玻璃纤维生产线[注2] 实际投资项目 扩大年产2.7万吨玻纤特种毡制品项目 募集后承募集前承诺 诺投资金投资金额 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实际投资金额与 可使用状态日(或截止日项募集后承诺投资 期目完工程度) 金额的差额 1 19,669.37 19,669.37 14,076.85 19,669.37 19,669.37 14,076.85 -5,592.52[注1] 2013年3月 1 32,584.53 33,209.22 624.69[注3] 2013年3月 32,584.53 33,209.22 第 6 页 共 8 页

1 节余募集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合 计 6,147.32 6,147.32 19,669.37 6,147.32 58,401.22 6,147.32 53,433.39 -4,967.83 58,401.22 53,433.39 注1:详见“二、(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之说明。 注2:根据公司2011年6月30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投建“年产70000吨E-CH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59,637.93万元,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2,584.53万元。根据公司2012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年产70000 吨E-CH 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13年3月31日。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项目共计使用超募资金33,209.22万元(含利息收入)。

注3:超出部分主要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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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投资项目 序号 1 2 项目名称 扩大年产2.7万吨玻纤特种毡制品项目 年产70000吨E-CH玻璃纤维生产线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否[注2] 否[注4]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85.99% 85.49%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2013年 16,269.53[注1] 34,135.98[注3] 2014年 截止日 2015年1-6月 累计实现效益 959.96 2,264.67 3,969.11 7,320.08 1,123.32 1,397.58 1,758.33 3,297.08 注1:“扩大年产2.7万吨玻纤特种毡制品项目”承诺效益为每年8,343.35万元,投产第一年生产负荷为75%,第二年生产负荷为95%,第16,269.53万元。 三年生产负荷为100%。该项目2013年3月完工,自2013年4月到2015年6月,承诺累计效益=8,343.35*(75%+95%+25%)=

注2: “扩大年产2.7万吨玻纤特种毡制品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因为:1)湿法薄毡系列产品中的覆铜板基材等产品预期用于替代日本进口同类产品,因该产品技术含量较高,市场论证认可时间较长,导致累计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目前该产品已逐步获得客户认可,开始有产品投放市场;2)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湿法薄毡、短切毡等玻纤制品实际销售价格低于预期,导致实际实现效益低于预期。

注3:“年产70000吨E-CH玻璃纤维生产线”项目承诺效益为每年15,877.20万元,投产第一年生产负荷为90%,其后各年满负荷生产。该项目2013年3月完工,自2013年4月到2015年6月,承诺累计效益=15,877.20*(90%+100%+25%)= 34,135.98万元。

注4:“年产70000吨E-CH玻璃纤维生产线” 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因为:1)项目完工时间为2013年3月,因玻纤生产工艺需要,池窑等生产设备需烤窑试用后方可进行生产。公司实际在2013年6月实现玻纤批量产出,导致累计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2)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水拉丝、直接纱、热塑/短切纱等实际销售价格低于预期,导致实际实现效益低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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