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一、消毒管理措施:
为了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扩散,严格执行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疫情防控期间消毒的要求,保障消毒场所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1、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生活区、公共区域(包含停车场、走廊、通道等)需进行消毒液消毒处理,常接触的小面积公共接触部位进行酒精擦拭。
2、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以及闸机、升降机轿厢应实行定时消毒制度。食堂餐前餐后进行整体消毒,每天至少4次;宿舍每天至少消毒2次;办公室、会议室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消毒。
3、确保施工现场、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洗手液、擦手纸等用品。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4、保持通风换气,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5、各版块、产业公司、项目部将所属资产区域范围进行划分,消毒操作人员落实到人。
6、操作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防止呼吸传染。
7、关于消毒液、酒精等物品的领用填写《疫情防控用品发放记录》。
8、消毒工作应如实填写《消毒工作记录》。
9、消毒液存储、取用和操作严格执行《84消毒液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和《使用酒精消毒安全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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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保障操作人员人身安全。
10、附件1《84消毒液安全使用注意事项》、附件2《使用酒精消毒安全注意事项》。
附件1、84消毒液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1、按厂家说明书要求的比例用水稀释后方可使用,不得直接使用未经稀释的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
2、在使用84消毒液的时候,最好佩戴胶皮手套,保护好自己的手不受腐蚀,同时最好戴上口罩,防止消毒液气味被吸入体内,引起不适。擦拭物体时,要使抹布保持湿润,太干起不到消毒作用。
3、消毒时应注意消毒时间。不是消毒液和消毒对象一接触就能杀灭消毒对象上的有害细菌,要想保证消毒有效,就必须让消毒液与消毒对象作用一定的时间。消毒对象在消毒时应保持干燥。15 ~30分钟后,再用清水将物体表面的消毒液擦净。
4、84消毒液较为危险,不建议用来给要吃的食材蔬菜、水果、消毒。
5、彩色的针织物千万不要用84消毒液漂洗或喷洒消毒,否则,可能褪色。
6、使用时,注意消毒液不要飞溅到眼睛上,一旦不慎飞溅到眼睛上应立刻用清水冲洗或就医。
7、室内进行大面积消毒时,应在人流量少的早上或下班前进行清洗和消毒,人要离开室内,打开窗口进行通风透气。疫情期间,最好每天坚持消毒。
8、84消毒液是一种含氯消毒剂,而氯是一种挥发性的气体,因此盛消毒液的容器必须加盖盖好,否则达不到消毒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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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要把84消毒液与其他洗涤剂或消毒液含洁厕灵、混合使用,因为这样会加大空气中氯气的浓度而引起氯气中毒。
10、消毒液应该放在小孩够不着的地方,包装上应有明显的标识,避免误服。
11、消毒液宜现用现配,一次性使用,勿用50°以上热水稀释。需25°以下避光保存。
附件2、使用酒精消毒安全注意事项:
1、不可将酒精用于大面积喷洒于环境、物表面消毒。如:楼道、会议室、办公室等,都不得用喷洒酒精的方式消毒酒精的有效成分是乙醇,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当空气中乙醇含量超过3%时,即可爆燃、。
2、不要在衣物上喷洒酒精消毒,如果遇到静电或明火可能燃烧。
3、应采用浓度为75%的医用酒精,酒精不要对水稀释使用,会形象杀毒效果。
4、谨慎使用、谨慎储存、远离火源,不要放在儿童易触及到地方。
5、存储酒精的容器要容易辨识或标注清楚,防止误食。
6、在使用酒精时,要保持通风,并且要远离高温物体,千万不要与明火接触;
7、使用酒精前,要对周边易燃物进行清理,给电器和灶台面消毒时,要先关闭电源和火源,待电器和灶台表面冷却后在用酒精擦拭,以免酒精挥发发生爆燃。
8、使用酒精消毒时,严禁吸烟。
9、避免与84消毒液混合使用如果两者混合,极有可能会产生剧毒气体危害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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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注意保持通风在室内不论是擦拭还是喷洒酒精消毒,都需要注意保持室内通风,这样才不会因为酒精浓度过高而引发事故。、
11、不要大量存存储酒精,应放置在通风、无人员活动、无其他易燃物品、无火源、无使用状态的用电器具的的独立房间,不要与有人员和其他物品的房间混放。
12、专人管理,严禁非指定专人擅自进入存储房间。
13、酒精着火的处理办法:
①最好在第一时间,移走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火势扩大。
②可以用湿布覆盖灭火,注意不要快速拍打,容易助长火势。
③火势较大报警。
二、现场管理环境卫生措施:
为了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扩散,严格执行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的要求,特制定本措施。
一、建立卫生专人负责制,加强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工作。各单位、各项目部、各区域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防控措施。
四、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生活区主要通道及各个路口张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对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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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具体要求,各班组可通过微信平台发布疫情科学防护知识,做到科学防护,不信谣、不传谣。号召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五、必须配备相应环境管理的物资,保障环境卫生达到要求。
六、规范垃圾管理,集中统一放置,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七、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
1、控制办公区人员随意出入,进入办公区进行消毒,测量体温后方可登记进入。
2、对快递和外卖等物品,消毒后方可联系员工领取。
3、每日定时对门厅、楼道、卫生间、车库等公共部位实施消毒,且尽量使用喷雾消毒。
4、多人同室办公的,办公距离应保持在1米以上。
5、办公电视、电脑键盘、鼠标等,每日用75%酒精擦拭2次。使用频繁的,擦拭可增加至4次。
6、保洁用具按区域分开使用,避免混合使用。
7、保洁人员需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8、卫生间等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9、中央空调系统分机旁管正常使用时,应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同时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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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保持通风换气,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11、各区域垃圾分区存放,每天对垃圾存放区域进行消毒。
八、生活区环境卫生管理
1、控制生活区人员出入,在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禁止外来访问人员随意进入生活区。
2、对湖北籍,武汉的人员原则上疫情结束前不予返工,对其他地方的工人采取隔离14天观察,无症状后再进行安全教育,复工。
3、生活区消毒灭菌。冠状病毒对热敏感,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可以有效灭活病原体。
4、对办公区、宿舍、会议室等进行消毒,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
5、生活区卫生间使用完毕之后,做好消毒和通风。完善卫生间洗手液烘干器等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建议使用蹲便器。每天清洁所有「高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柜台、桌面、门把手、洗手间固定装置、厕所、手机、键盘、平板电脑和床旁桌子。
6、公司全体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人员体温。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8.5度,伴有全身不适症状,服用退热药物,如乙酰氨基酚,并进行隔离观察。
7、生活区内禁止长期露天堆放垃圾,垃圾场及时清理垃圾,杜绝污水横流。
九、现场环境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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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人员密集地方以及闸机、升降机轿厢应实行定时消毒制度。
2、保持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3、设立封闭式分类垃圾存放点。
4、各作业场所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各种包装、废弃物随时收集清理。
5、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环境,应采取封闭或洒水等抑尘措施。
6、从事有害环境作业的,应采取防护、隔离、通风措施。
7、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管理措施》进行消毒。
8、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并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装置。确保施工现场、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洗手液、擦手纸等用品。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9、加强工地内人员防疫工作,严防交叉感染。
10、减少人员聚集,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集中时人与人之间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
11、在施工现场设立应急区域,并作出明显标识,当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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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以上未尽事项,按《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执行。
十、相关附件。
附件1、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整治
(一)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管理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19〕145号)有关规定,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整治行动,对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要重点清理,实行分散就餐制度,由专人负责送餐;
(二)建立卫生专人负责制,加强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工作;
(三)规范垃圾管理,集中统一放置,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四)设置单人单间的隔离室,选址远离生活区,必须保证隔离期间隔离人员的吃、住、暖等生活需要;
(五)发现疑似症状者,应在2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及时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处置。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开(复)工进场人员的摸底调查,按要求实行日报告制度。要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监控和实名制信息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对施工现场管控,对不落实封闭管理,现场生产生活环境脏、乱、差的建设项目,取消开(复)工资格,停工整顿,并记入“黑名单”,依法实施处罚。
附件2、《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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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规定
1、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和建立宿舍、食堂、厕所、淋浴室、医务室、吸烟室、职工活动室、农民工业余学校和办公等临建生活设施。
2、临建生活设施选址应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等相关规定,禁止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严禁将在建工程作为临建设施。
3、办公区、作业区、生活区应设置饮水桶(或饮水器),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饮水器具应定期消毒。饮水桶(或饮水器)应加盖、上锁、有标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4、临时用房应进行必要的结构计算,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所用材料合格并满足卫生、环保和消防要求。装配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要求。
5、临建生活设施应满足坚固、美观、通风、采光、防雨、防潮、保温、隔热、防火等性能要求。临建设施的配电及用电管理应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6、施工企业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区域及责任管理。消防设施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的要求。
7、施工现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及时更换宣传内容。设置报栏应牢固美观,并有防雨措施。
8、施工现场应设置集中充电场所,满足小型工具、电动自行车、应急器具、对讲设备等生产生活机具的充电需要,并安排专人管理。
9、施工现场可因地制宜或依托职工食堂设立工地超市或便利店,方便职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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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宿舍
施工现场职工宿舍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设置外开门;
2、职工宿舍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6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不得超过16人,人均面积2.5平方米;
3、室内宿舍的单人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床铺高于地面0.3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
4、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低压充电装置,宿舍内严禁存放施工材料、施工机具和其他杂物;
5、宿舍应悬挂宿舍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宿舍的卫生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室内环境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室外环境清洁,有收集废弃物的分类专用容器,并及时处理;
6、宿舍外道路平整,晚间有足够的照明,宿舍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设施;
7、职工宿舍空间及设施须保证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职工取暖的需要。暑期施工宿舍应采用空调、电扇等降温措施,并保障正常休息用电需要。冬季施工宿舍应考虑电暖气等采暖措施,并保障正常休息用电需要;
8、职工宿舍照明及插座用电宜选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插座宜选用USB口插座。空调、电暖气等设备应设专用配电线路,并配备合格的断路开关、漏电开关等电器保护装置,宿舍内严禁使用其它各类电加热器具。
(三)职工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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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职工食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食堂应选择在通风、干燥的位置,防止雨水、污水流入,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2、食堂应取得许可证并设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有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生活卫生设施。要清洁、卫生,桌凳要整齐,及时清理打扫干净;
3、食堂要保持干净整洁,墙壁、天棚刷白。地面应采用水泥抹面、地砖等,制作间、操作间墙壁、灶台周围应粘贴不低于1.8m的瓷砖。食堂要有给排水管道,排水设施要通畅。要设置隔油池,并定期清理;
4、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和冷藏设施,安装纱扇等防蚊蝇设施,门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食堂外要按照规定设封闭式的泔水桶,并及时清运;
5、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炊事用具应清洁卫生,生、熟用具分开,食品储藏柜(箱)要生、熟食分开存放,夏季食品要有防蚊蝇措施;
6、食堂应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等环保型清洁能源,并设置排烟、气及防火设施,操作间应安装防爆、防潮灯具满足消防要求;
7、炊事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身着白色工作服,头戴白色工作帽;
8、根据就餐人数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就餐场所,并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9、食堂内不准住人。
(四)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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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厕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市区内施工现场应设节能型水冲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便池镶贴瓷砖,门窗要齐全;
2、厕所室内高度不应低于2.8m,厕所应设置洗手盆,厕所门口要标明“男”“女”字样。蹲位个数不低于工人数的5%,蹲坑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
3、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后,每隔4层宜设置临时厕所;
4、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化粪池应进行抗渗处理,污水通过化粪池后方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线;
5、厕所应悬挂管理制度及责任人。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要有灭蚊蝇措施,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五)淋浴室
施工现场淋浴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淋浴室内应设有更衣间,且更衣间应与淋浴室隔离,有挂衣架和衣柜等;
2、淋浴室门口要标明“男”“女”字样,淋浴室室内高度不应低于2.6m,喷头数量不少于住宿人数的5%;
3、淋浴室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地面应防滑,应有冷热水供应,排风、通风良好,安装防爆、防潮灯具;
4、淋浴室应悬挂管理制度及责任人,专人负责清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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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医务室
施工现场医务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医务室工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上岗;
2、医务室应悬挂管理制度和相关医学挂图;
3、医务室应有必要的医疗设备、设施和药品;
4、医务室应要做到干净卫生、定期消毒,通风良好。
(七)吸烟室
施工现场吸烟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吸烟室应悬挂管理制度及责任人;
2、吸烟室应做到干净卫生,通风良好;
3、吸烟室应有消防措施。
(八)职工活动室
施工现场职工活动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活动室应悬挂管理制度和责任人,专人负责卫生;
2、活动室应有电视机、书报、杂志、棋牌等必要的文体活动用品;13
3、活动室应通风良好,晚上有足够的照明。
(九)农民工业余学校
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业余学校应悬挂管理制度和责任人,设专人负责卫生;
2、业余学校应有必要的教材、设备、设施,应通风良好,晚上有足够的照明;
3、业余学校师资应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4、业余学校应有文字记录档案。
三、食堂管理措施
为了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扩散,严格执行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疫情防控期间食堂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措施。
(一)、人员核查
1、食堂启用前,应对所有食堂从业人员休假期间居住史和旅行史等信息进行调查摸排,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2、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包括从事清洁操作区内加工制作、切菜、配菜、烹饪、面点、饮料调配、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合法有效健康证明。
3、每日对食堂所有员工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晨检制度,做好记录和建档,患有发热、腹泻、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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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4、所有在岗食堂员工应配戴口罩上岗,并按要求及时更换口罩,废弃口罩应按相关规定安全处置。食堂员工在制备食物前、餐前便后、接触垃圾或其它与加工食物无关动作后,应按规定清洗手部。
(二)、环境卫生
1、食堂的设置应按《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管理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19〕145号》的要求执行。
2、食堂在正式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食堂应选择在通风、干燥的位置,防止雨水、污水流入,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4、食堂应有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生活卫生设施。要清洁、卫生,桌凳要整齐,及时清理打扫干净。
5、食堂要保持干净整洁,墙壁、天棚刷白。地面应采用水泥抹面、地砖等,制作间、操作间墙壁、灶台周围应粘贴不低于1.8m的瓷砖。食堂要有给排水管道,排水设施要通畅。要设置隔油池,并定期清理。
6、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和冷藏设施,安装纱扇等防蚊蝇设施,门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食堂外要按照规定设封闭式的泔水桶,并及时清运。
7、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炊事用具应清洁卫生,生、熟用具分开,食品储藏柜(箱)要生、熟食分开存放,夏季食品要有防蚊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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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食堂应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等环保型清洁能源,并设置排烟、气及防火设施,操作间应安装防爆、防潮灯具满足消防要求。
9、炊事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身着白色工作服,头戴白色工作帽。
10、根据就餐人数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就餐场所,并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11、食堂内不准住人。
12、食堂采用分时、分餐制,餐厅加强人员防护和消毒频次,员工餐厅错时就餐每桌一人大于一米距离、员工自带餐具回工作岗位用餐。
13、食堂采购及供货人员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手接触肉禽类生鲜食材,摘掉手套后,应及时洗手消毒。
14、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
(三)、食材查验
1、食堂供餐前,应对库存的食材,特别是之前贮存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行彻底清查,对冷藏冷冻设备的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有超过保质期、未按保存条件贮存或出现霉烂、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要按照有关规定销毁处理。
2、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台帐记录,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禁止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严禁采购按规定应当检疫未检疫、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使用发芽土豆、新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等加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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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容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材,禁止采购,例如扁豆角。
4、加强食材管理,规范采购渠道,杜绝“三无”产品。
(四)、加工操作
1、严格落实有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要烧熟煮透,确保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能保证食品安全。
2、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冷食类、生食类食品的加工制作,如需制作应按规定进入专间操作。
3、剩余饭菜应由质量保证措施,禁止提供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饭菜。
4、厨房垃圾设置照垃圾分类原则,设置打包盒和餐厨垃圾专用回收点,避免餐厨垃圾污染环境和传播病菌病毒。
(五)、供餐管理
1、食堂应科学合理安排就餐形式,尽量避免集体性就餐,可选择盒餐外带、分餐配送等方式,实行分散式、错时式就餐。对不具备分餐条件的食堂,可选择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企业配送盒饭。
2、采取分餐配送的,食品成品分装的场所环境应符合要求,盛放食品的容器应经过消毒,运输设备要保持清洁,运输过程中,要防止食品的交叉污染,食品保存的温度和食用时间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每日定时对就餐区域实施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4、倡导轮流和分散就餐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定点分时供餐,错时安排人员用餐。在食堂就餐时要求人员间隔1米以上,避免人员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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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格管控社会不法商贩在就餐区域周边销售各类食品。
(六)、餐饮具消毒
1、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加强洗涤剂、消毒剂规范管理,防止误用。
2、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并存放在保洁设施中,不得附着食物残渣等异物,不得有油渍、泡沫、异味。
3、保洁设施应清洁、专用、密闭,有明显区分标识;使用敞开式货架存放餐饮具的,应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不会被蟑螂、蚊蝇、老鼠、灰尘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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