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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21-05-13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三和公司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状况的监督管理,使公务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的状态,避免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车辆状况及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牵头,会同部门安

全员、具体负责实施。

二、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统一组织检查、各车驾驶员必

须配合。

三、统一检查,分底盘、气路、电路检查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修理质量抽查三大项。检查周期为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时由公司分管领导、部门安全员参加。

四、车辆检查的内容

1、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等项目 (1)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制动连动装置销子及开口销是否齐全,

手刹、 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固定是否牢

固。

(3)方向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轮胎螺栓、有无松旷或折断,是否磨损正常。

(5)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规范,固定是否完好,线路是否老化,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

(6)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

(7)车门缓冲胶条是否完好,车门关闭(含驾驶门)是否正常。

(8)车身内外是否整洁,车辆是否有擦刮、掉漆痕迹,后视镜是否齐全。 (9)是否有灭火器,放置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有效。

(10)修理质量抽查检查时由检查人员按车辆总数3%的比例,查近一个 月的修车情况。

(11)检查返修率是否规定标准从隐患排查起,检查是否及时报修整改、 是否超过整改期限。

(12)排查人员及驾驶员要认真填写并签字。 五、驾驶员自查及自查内容

驾驶员自查由驾驶员每天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交接班时应说明车况是否存在问题,有问题应及时汇报部门领导及安全员,做出整改方案。

1、检查方向机及转向是否正常,间隙是否适当。 2、检查脚刹、手刹是否正常,管路有无漏油现象。 3、检查轮胎、螺栓是否齐全,有无松动、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4、检查燃气(油)、润滑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是否足量,

有无 渗漏。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后视镜以及牌照、头牌、腰牌、尾牌

等是 否齐全有效。

六、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能当场修复的应尽量当场修复,不能当场

修复的视其情况,凡涉及行车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能上路的,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报修,其它问题由驾驶员当日内收车后回厂修复。

七、检查的安排、考核及要求

负责。

1、公司检查的协调安排,由营运生产部负责,考核由公司分管领导

2、对总站检查的考核,由营运生产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3、对驾驶员每日检查的考核,由各总站负责,公司季度检查时抽查。 4、公司参检部门(单位)及各总站,带队检查时应尽职尽责,做到

站不漏线,线不漏车,车不漏项。不得走过场,敷衍了事。如因带队检查后一定期限内发生机械事故,公司将追究带队检查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十、检查资料的填报及收集 1、检查表格由公司统一设计、打印。逐车检查登记表应由驾驶员、

检查人员或部门负责人签字。

2、检查原始资料要收存备查。

3、驾驶员的自查由各车驾驶员逐日填表并签字,由公司收集保存。

十一、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规定为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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