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用于检验和试验的设备规定定期校准和检查,以满足检验和试验析能力,确保产品符合认证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对产品和过程进行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 3 职责 技检部
A) 负责送仪器设备到外部校准机构校准; B) 负责对偏离校准状态的仪器设备的追踪处理; C) 负责对检验仪器、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 4 程序
4.1 仪器设备的采购及验收
技检部根据确定的检验试验要求来配备检验和试验设备,所配备的设备,其量程、精度、数量等应满足生产批量时的检验要求。进厂后应对设备实施验收,并制订相应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规定使用的步骤、方法等。若检验员无操作能力或技能,技检部应按操作规程和检验和试验的要求对检验员进行培训。 4.2 检验仪器、设备的初次校准
A) 经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由技检部负责送国家计量部门校准或检定,合格后方能发放使用。并对合格仪器贴上表明其状态的唯一性标识,便于使用和管理人员方便识别;技检部负责对该设备编号,建立《检验仪器设备一览表》,记录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校准周期、校准日期、放置地点等; B) 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标准。对自行校准的,由技检部编制《内部校准规程》,以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 C) 技检部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和维护。 4.3 仪器设备的周期校准
4.3.1 每年底技检部编制下年度《仪器设备校准计划》,根据计划执行周期校
准。
对需外校的设备,由技检部负责联系国家法定仪器检测部门进行校准,并出具校准报告; 4.3.2 校准合格的设备,由校准人员贴校准合格标识;部分功能或量程校准合格的,贴《限用标签》,标明限用的范围;校准不合格的,贴“不合格标签”,修理后重新校准;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4 检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4.1 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和监视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4.4.2 在使用检验仪器设备前,应按规定检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
4.4.3 使用者在检验仪器设备的搬运、维护和贮存过程中,要遵守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防止其损坏或失效。
4.4.4 检验仪器设备的校准、修理、报废等应记录在仪器设备一览表内。 4.5 运行检查
4.5.1 运行检查的检查对象为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所用到的仪器设备,其目的就是为了判断该仪器能否用于进行产品检测和质量判断。
4.5.2 运行检查的方法:用“样件”检查,即对例行检验或确认检验合格的产品取一台作为样件,一旦发现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或设备功能失效时,技检部应追查使用该设备检测的产品流向,必要时对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A)停用该设备,启用同类已校准的设备; B)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的调整,使其满足要求; C)必要时对已检产品追回重新进行检测; D)必要时调整运行检查的频次。。 4.7 对检测人员要求
技检部对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具备操作能力后方可上岗。 5 相关文件 无
6 质量记录
6.1 《仪器设备一览表》QR-10-01 6.2 《仪器设备校准计划》QR-10-02 6.3 《仪器设备购置申请单》 QR-10-03 6.4 《仪器设备验收单》 QR-10-04 6.5 《检定合格证》(外来) 6.6 《合格标签》(外来)6.7 《限用标签》(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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