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违约考核标准
1.1. 劳动纪律扣投标方违约金标准
1.1.1. 投标方应按合同要求配维护人员,维护人员技术水平和能力不低于合同要求。如在合同期内,维护人员数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扣投标方违约金300元/每人.每天。如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而发生人员变更,按从人员变更日起到合同结束日的总天数乘以300元/每人.每天累计扣款。
1.1.2. 投标方人员作息时间应与招标方工作时间同步(节假日、夜间值班遵从相关制度,并安排好值班人员)。投标方人员执行招标方考勤制度,并接受招标方的考勤机管理。投标方人员请假时,应办理请假单,请假单必须得到招标方专工签字并报招标方综合部方可生效。擅自缺岗,则每人次扣投标方违约金300元。
1.1.3. 投标方人员必须佩带入厂证,符合现场要求,否则发现一人次扣投标方违约金50元。
1.1.4. 上班期间应精神饱满,发生人员打盹睡觉等现象,每人次扣投标方违约金50元,一个月内同一个人发生两次,扣投标方违约金300元/人。
1.1.5. 上班期间看小说、杂志等与生产无关书籍及打牌,下棋、干私活等,每发现一次扣投标方违约金50元/人。
1.1.6. 当班前10小时严禁酗酒,酒后上班每人次扣投标方违约金500元,并要求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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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1.1.7. 无论何种原因,上班期间在生产现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扣投标方违约金责任人500元/次,扣投标方违约金2000元/次,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触及法律的承担刑事责任。
1.1.8. 不服从招标方工作安排的,扣投标方违约金500元/人次。
1.1.9. 上班期间腿、脚放在桌子上,坐在桌面上等部规范行为,扣投标方违约金20元/人次。
1.1.10. 在生产区域发现吸烟,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人次,乱丢烟头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人次。
1.1.11. 按照规定建立相关台帐,对建立不全、不记录或未及时填写,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次。
1.1.12. 投标方对招标方下发的有关文件、制度、资料、措施等保管不全或发生丢失,扣投标方违约金50元/次。
1.1.13. 同其他生产单位联系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影响工作的扣投标方违约金200元/次,造成后果的按照损失加倍扣投标方违约金。
1.1.14. 工作不主动,推诿扯皮,协调不力,影响工作的,扣投标方违约金500元/次,造成后果的按照损失加倍扣投标方违约金。
1.1.15. 投标方管理人员按照电厂工作时间正常上、下班,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对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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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早退的扣投标方违约金20元/每人次,对无故不上班的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每人次。其它人员参照执行。
1.1.16. 其他未尽事宜,参考招标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扣投标方违约金。
1.2. 安全生产、文明卫生扣投标方违约金标准
1.2.1. 由于投标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事故,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再扣投标方违约金20万元,并解除维护服务合同。
1.2.2. 由于投标方责任造成的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再扣投标方违约金20万元,并解除维护服务合同。
1.2.3. 由于投标方责任造成的一般火灾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再扣投标方违约金20万元,并解除维护服务合同。
1.2.4. 由于投标方责任造成的一般设备事故,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50%扣投标方违约金。
1.2.5. 由于投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一类障碍,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50%扣投标方违约金。
1.2.6. 由于投标方责任造成的人员轻伤事故,投标方赔偿给招标方造成的一起费用,并扣投标方违约金1.5万元/次。
1.2.7. 由于投标方责任造成的机组非计划停机、停炉,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50%扣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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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方违约金。
1.2.8. 由于投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二类障碍,使机组投油、降出力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30%扣投标方违约金,非经济损失的扣投标方违约金2000元/次。
1.2.9. 由于投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异常、未遂,使机组投油、降出力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30%扣投标方违约金,非经济损失的扣投标方违约金200--1000元/次。
1.2.10. 对于在事故调查、分析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者,招标方可视事故性质,另加扣投标方违约金500-5000元。
1.2.11. 投标方人员针对于招标方的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蓄意伤害,或针对设备、系统、仪器仪表等公共财产的故意损坏行为,除赔偿损失外,招标方视情节扣投标方违约金5000-10000元,情节严重时追究刑事责任。
1.2.12. 投标方应实行物品定置定位管理,现场严禁随意堆放工器具及其它杂物。更衣室内工作服应放入更衣柜内,鞋、帽整齐,违者扣投标方违约金50元/次。
1.2.13. 进入容器内(如汽包、除氧器、汽缸、发电机定子膛等)工作时不穿专用工作服,无监护人,扣投标方违约金200元/人次。
1.2.14. 投标方各检修间、值班休息室、会议室、更衣室内要达到五净(门窗、桌椅、地面、墙壁、箱柜无浮灰、无杂物),桌椅、箱柜等物品放置有序。门框、窗框完整无积灰,玻璃明亮无灰尘、无污迹。窗帘、灯具、电气设备完好。桌面整洁,无乱摊、乱堆的物件。正在处理的资料放置有序。各类台帐完整齐全,记录完整规范,字迹工整,标志齐全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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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涂划缺页,在指定地点整齐放置。衣物挂放有序。计算机、电话机、饮水机等清洁,无灰垢。垃圾、纸篓不堆放在走廊等公共场所,每天到指定地点倾倒。达不到此标准的每处扣投标方违约金50元。
1.2.15. 检修现场不执行定置定位标准,随意摆放扣投标方违约金50元/次。
1.2.16. 工作现场未按规定要求防护,发生管道保温、栏杆、平台等损坏,除修复外扣投标方违约金200元/处。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理。
1.2.17. 厂区内随意乱堆设备、材料以及垃圾等杂物,或无故搭建违章建筑。每次扣投标方违约金200元。
1.2.18. 设备、材料所用的防雨罩(布)铺盖不规范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处。
1.2.19. 生产现场管道、阀门不按规定保温、保温残缺和脱落不及时恢复,扣投标方违约金300元/处。
1.2.20. 现场检修中拆除保温或者保温备料,不能直接在地面上进行,应有防止污染措施。无措施或造成现场污染者,扣投标方违约金100—1000元。
1.2.21. 每天清擦所辖设备,做到所辖设备上无积灰、无积垢、无积油等,未达到物见本色,每次每处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
1.2.22. 现场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发生一次扣投标方违约金2000元。
1.2.23. 设备、管道、阀门应保持无泄漏现象,发现泄漏应及时处理(系统无法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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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除外),否则,每处扣投标方违约金50—300元。
1.2.24. 电缆排架、夹层、竖井表面无明显积灰、杂物,控制盘、配电盘、电源箱、端子箱完好、规范,箱内外无积灰和杂物,控制箱柜门及时关闭,违者每处每次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
1.2.25. 各类电气设备(如电机、电动装置)转动机械轴承座及外部应定期清扫灰垢、油垢,外壳应保持干净明亮,设备铭牌标志应清晰可见,检修前拆下并妥善保存,检修后及时恢复,违者每处扣投标方违约金200元。
1.2.26. 检修用起重设施吊钩、控制板悬挂美观,不影响人员通行,否则每处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
1.2.27. 招标方发现投标方人员在生产中的不安全行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对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单位,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一2000元。
1.2.28. 检修现场未做到“三无” “三齐” “三不乱” “三不落地”违者每次扣投标方违约金50—500元。
1.2.29. 其他未尽事宜,参考招标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扣投标方违约金。
1.3. 生产管理扣投标方违约金
1.3.1.1. 按时参加安全会、生产会、专业会,每缺席一次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迟到一次扣投标方违约金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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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认真做好每天的设备巡视记录和设备消缺、检修抢修记录,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每次(项)扣投标方违约金50元。
1.3.1.3. 投标方应明确合同中界定的责任和范围,不得拒绝招标方安排的投标方维护范围内的工作,每发生一次扣投标方违约金500-2000元。
1.3.1.4. 按时完成责任内的所有工作,接到招标方工作任务单或缺陷通知单后,要积极组织力量在计划工期内完成任务,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检修延误,每延期1小时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
1.3.1.5. 按时完成招标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应急任务,(不论是否在合同范围内)不得无故拒绝和延误工期,每发生一次扣投标方违约金1000元。
1.3.1.6. 由于检修质量问题,经招标方验收不合格,每项扣投标方违约金500元,由于返工造成工期拖延,加倍扣投标方违约金。
1.3.1.7. 及时报送招标方要求的各类生产计划、报表等,迟报每次扣投标方违约金50元。
1.3.1.8. 不得出现检修材料浪费现象,否则根据浪费程度加倍扣投标方违约金。
1.3.1.9. 其他未尽事宜,参考招标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扣投标方违约金。
1.4. 培训扣投标方违约金标准
1.4.1. 培训工作年、季、月计划和总结,未按要求完成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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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人员的考试成绩未记入到个人技术档案,扣投标方违约金50元/次。
1.4.3. 定期进行考试,未进行每发现一次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每人次;岗位规程考试不认真,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每人次;连续两次抽考不及格扣投标方违约金50元/每人次。
1.4.4. 上级文件及通报学习贯彻不及时,每次扣投标方违约金200元。
1.4.5. 技术问答栏、考问讲解等未按时完成,每项每次扣投标方违约金50元。
1.4.6. 对维护人员和运行人员培训管理不到位、不具备上岗资格人员从事维护工作和运行工作,每发生一次扣投标方违约金500元/每人次;请假三个月及以上人员到岗后未按规定考试,每发生一人次扣投标方违约金200元.
1.4.7. 未严格执行培训计划、措施不力、培训效果差,每发现一次扣投标方违约金50元.
1.4.8. 不按规定进行班前、班后会及安全日活动或无会议记录,每次扣投标方违约金50元。
1.4.9. 其他未尽事宜,参考招标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扣投标方违约金。
1.5. 机具、工器具扣投标方违约金
1.5.1. 招标方提供的机具未按标准进行日常维护,每次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机具、工器具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按价赔偿,费用从投标方当月支付的合同费用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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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工器具未及时进行试验和维护,影响正常生产工作,扣投标方违约金500—1000元/次。
1.5.3. 招标方提供的机具、工器具未经招标方同意挪做它用,每次扣投标方违约金300元。
1.5.4. 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工器具且未办理延期借用手续者,每延期一天,扣除50元。
1.5.5. 招标方提供的机具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机具、工器具丢失或损坏者,按照机具、工器具现购价格从投标方当月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1.5.6. 其他未尽事宜,参考招标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扣投标方违约金。
1.6. 工作票管理扣投标方违约金
1.6.1. 未办理工作票而开工,扣投标方违约金200元/次。
1.6.2. 工作票填写不合格、安全措施不全,每张扣投标方违约金20元。
1.6.3. 工作票遗失,每张扣投标方违约金50元/张。
1.6.4. 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扣投标方违约金500元/次。
1.6.5. 其他未尽事宜,参考招标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扣投标方违约金。
2. 设备缺陷管理扣投标方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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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消缺要遵循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夜,紧急缺陷加班加点、连轴干的原则。
2.1.2. 维护人员应24小时随叫随到,白天必须10分钟内赶到现场,晚上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现场,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拖延,超过15分钟(在1小时内)每次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每超过1小时加倍扣投标方违约金,造成安全、经济损失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内容考核。
2.1.3. 一般缺陷的处理在条件允许时,应在8小时内完成,否则每次扣投标方违约金100元,无故每拖延1天扣投标方违约金500元;有条件消除的一、二类缺陷应在8小时内完成,无故每拖延1天扣投标方违约金500元。
2.1.4. 月消缺率不得低于95%,否则扣投标方1000元,如连续两个月消缺率低于95%,则扣投标方违约金位2000元。一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重复消缺或多次消缺),由安全生产部专工负责认定具体原因,根据情况每条(次)扣投标方违约金,50-300元。
2.1.5. 因组织不力,消除缺陷不积极,发生的设备事故、一、二类障碍、非计划停异常、未遂,按照安全、经济损失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加倍扣投标方违约金。
2.1.6. 在本合同范围内,由于投标方无能力维护的项目及设备频繁出现故障严重影响到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时,招标方可另行委托,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2.1.7. 其它未尽事宜,根据招标方相关管理规定行扣投标方违约金。
3. 投标方需达到的维护、运行标准
3.1. A、B级检修后,机组连续运行达到100天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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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C、D级检修后,机组连续运行达到70天及以上。
3.3.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
3.4. 主设备等效可用系数达96%
3.5. 设备完好率达≥95%,缺陷消除率≥95%;
3.6. 设备达无渗漏标准,真空严密性达到良好水平;
3.7. 计划检修完成率100%,反措完成率100%;
3.8. 检修质量符合检修工艺规程及相关标准;
3.9. 现场设备保持“安全文明达标”设备标准;
3.10. 设备管理台帐、技术台帐、记录完整、准确、及时。
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立即换人
4.1.投标方人员在招标方工作期间,如果不服从招标方管理人员的领导、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或玩忽职守者。
4.2.当机组出现事故或故障时,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分析,推托、扯皮和拒不参加事故调查和分析,情节严重者。
4.3.在事故调查和分析过程中,如毁灭或改变原始证据、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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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严重者。
4.4.投标方人员如果连续出现脱岗、离岗、酒后闹事或盗窃、造成电力生产设备、公共财产一定损失等事件者。
4.5.对招标方管理人员进行辱骂、报复、伤害或针对设备、系统、仪器、仪表等。
4.6.没有达到招标方合同要求,在投标方进行工作者。
4.7.其它违反招标方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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