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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中的“六要”

2021-04-03 来源:意榕旅游网
安全检查中的“六要”

安全检查是一项综合的安全管理措施,通过检查,可以达到相互学习、了解情况、排查隐患、强化管理的目的。那么,应该怎样开展检查工作呢?笔者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践,认为应采取六要措施。

一、要明确目的

这是检查者首先要解决的思想认识问题。要检查什么,通过检查要达到什么目的,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作为检查人员,应该先做到胸中有数。在每次检查之前,应采取开短会和现场动员会等方式方法,结合实际向检查者和被查者讲明检查的目的、意义。

二、要突出重点

对安全检查应当点面结合;突出重点,主要应该突出人的行为、物的状态。检查内痞主要包括,对《安全生产法溅劳动法》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和贯彻执行情况;对安全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运用、推广情况;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补充情况;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技术培训的情况。

三、要讲究方法

安全检查要克服形式主义,做到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要运用有效的安全检查方法促进生产发展。除普通的检查方法外,一般还可采用以下两法。即:

(一)评议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进行集体评议,对其危险程受和可能造成的灾害、后果进行评估、评价。

(二)测量法。运用科学仪器或先进的检测手段,在劳动现场进行检测和计算,从而得出确切的数据,为问题或隐患的排查及治理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可靠的结论。

四、要发现问题

为达到安全检查的目的,不仅要求我们要有积极的态度,而且还要有深厚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一)从软件方面查找或发现问题。即通过查资料、记录、档案,发现被查单位在规章制受、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从劳动上发现问题。即通过对应查的检查,从而发现被查单位或个人在执行劳动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从设备设施上发现问题。即通过对被查单位现有设备、设施的性能、维修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从而发现设备、设施存在的隐患。

五、要提出意见

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应及时向被,查单铯提出整改意见。这主要包括:预防意见、整改意见和综合意见。

六、要采取措施

隐患查清了,被查单位就应该想办法整改。直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要因事、因时、因条件而定。但归结起来,不外乎以下三种:。

(一)一般防范措施。即对事故隐患及可能造成的灾害、后果昕采取的诸如维修、养护等防范措施。

(二)特殊防范措施。即针对事故隐患的现状、成因所采取的诸如停产整顿、全面检修、布局调整等措施。

(三)限期整改措施。即针对已查明的隐患状况,要求被查单位定时间、定责任、定人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对隐患进行整改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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