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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2023-03-09 来源:意榕旅游网
某矿6.13运输事故

2011年6月13日早班,某矿运输队在井底车场第11#交岔点发生一起运输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1年6月13日早班9:50时,运输队电机车司机孙某、押车工孙某某驾驶电机车从副井北车场向西翼1#轨道石门行驶,当电机车行驶至井底车场第十一号交岔点弯道,由于车速较快,电机车向右拐弯时,放臵在电机车右侧平台的矿车硬连接的连杆(长2.2米)滑落,连杆一端抵到巷道右帮,一端抵到电机车司机孙某的腹部,造成电机车司机孙某腹部受伤。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伤者违规将矿车硬连接的连杆直接放臵在电机车右侧平台上,在电机车行驶至井底车场第十一号交岔点弯道时,连杆滑落抵伤自己。 (二)间接原因

1、伤者本人安全自保意识不强,对连杆放臵在电机车上可能造成事故没有引起重视,在操作电机车拐弯时车速较快,造成连杆滑落,加之跟车工孙某某安全联保责任落实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不力,职工习惯

思想较为突出,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

8.10顶板事故

2007年8月10日2210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8月10日早班2210工作面,班长分配完任务后,开始割煤。由于工作面顶板破碎,而且倾角较大,采煤机割煤过后,顶板就“哗哗”往下掉渣。采煤机从机头向机尾方向割煤,这时王某正在采空区侧清煤,采煤机司机秦某叫王某先躲开,王某就躲到了支架里帮,采煤机过后,顶板突然掉了一片矸石,一块矸石正巧砸在了液压支架的操作手把上,大立柱突然下降,王某急忙跳到了上一架支架内,由于支架空间太小,右脚没有及时跳过去,大矸将王某右脚被挤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王某安全意识淡薄,在顶板较为破碎地段没有及时跟机拉架,造成掉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队长对顶板破碎地段,没有盯守处理,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顶板冒落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日早班接班以后,班长刘某安排北二轨道下山掘进工作,安排大工张某和李某打眼,这时张某发现有块岩石有裂

纹,就让刘某拿撬棍处理掉,李某拿起撬棍准备处理,这时班长刘某过来说:“这都几点了还不赶快打眼”。李某就没有处理开始打眼,就在打第一个眼的时候顶板岩石落下,把李某的脚砸伤造成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班长刘某重生产轻安全,指挥生产中不能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对顶板岩石开裂的隐患,没能及时进行处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安全意识差,对发现的隐患未能处理,就开始打眼,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现场施工人员对存在的隐患,未能坚持隐患不处理,不得开工生产的施工原则,责任联保落实不到位,另外风钻的振动加剧围岩变化,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9.20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9月20日夜班,班前会主要安排了当班的生产任务,着重强调斜巷运输及顶板管理的安全事项。-470轨道巷架圆形棚支护,圆形棚共六节梁直径5米,架棚时首先要固定上部三节梁。由于下部是煤,上半部岩石不稳定,容易冒落,为了赶任务,抢时间,就少打两根超前,开始耙矸作业,准备架下部梁。耙矸完毕后,由王某、陈某、李某、高某开始挖底梁窝。这时由于上部岩石比较松软,突然滑下一

块岩石,当时李某正在下面挖底梁窝,将李某右脚砸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为了赶任务,抢时间,放松了对顶板的管理,不按规定打超前支护,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李某、陈某等人自主保安意识差;跟班队长对现场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违章调皮带致伤事故(胶带司机)

一、事故经过:

2005年6月21号中班16:15时,主厂房3301皮带机尾,岗位司机刘XX在工作中发现皮带跑偏、机尾滚筒上有积煤,在皮带运转的情况下用铁锨去清理机尾滚筒上的积煤,不慎被带将铁锨带入,手没有及时脱离(手当时戴着手套),将右臂拧掉。

二、事故原因:

1、此次事故是一起因违章作业造成的责任事故。 2、违反操作规程,皮带运转时用铁锨刮滚筒积煤,没有执行好清理皮带停电制度,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自主保安意识差,安全警觉性不强。

超挂车赶进度 拉翻绞车出事故

2004年8月,XX单位赵XX被拉翻的小绞车砸伤。 这天夜班,工区安排赵XX等5人转运材料,上把钩2人,下把钩2人,赵XX负责开绞车,当班4时许,已提运6

钩,当提运第7钩时,下把钩还有一车材料和一车工具箱,为了早点收工,下把钩刘XX和张XX商量,刘说:“还剩最后一钩了,干脆一块提上去算了。”张XX说:“行”。接着就连上了车,当车提到距变坡点2米处时,绞车突然向前拉翻跑出,将绞车司机赵XX甩出并砸伤,造成左小腿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刘XX和张XX超挂车,本来11.4KW绞车只准许挂一辆,而他们挂了两辆。

2、绞车基础打得不牢固,绞车司机没有认真检查。 3、绞车司机没有严格执行“六不开”制度。

朱家河煤矿“5.2”放炮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3年5月2日0时40分,采二队11504工作面距机头56米处发生放炮事故,一人伤亡。 一、事故经过: 5月2日零点班,当班值班队干安排机头50米进行机采,机尾80米进行炮采,班长胡某安排放炮员计某放炮,赵某担任放炮警戒工作。晚10时30分左右进入工作面进行维护作业,当机头段割完16节槽子煤后停机,机尾进行放炮。0时20分,因溜煤眼一部溜子有问题停开,工作面停止放炮作业,放炮员赵某和计某两人在距放炮地点向后8米处闲谈等候。0时40分左右,溜子处理好,赵某和计某两人准备放炮,赵某背着放炮器往机尾走了约30米左右,担任警戒并放炮,计某

到机头设警戒。当计某到距机头50米处,吹了两声哨子,发出放炮信号,赵某进行放炮,崩伤计某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放炮人员计某未撤离到安全地点吹响口哨发出放炮信号,导致被崩伤头部,造成伤亡。

2、主要原因:

(1)计某未执行自联自放的放炮规定。

(2)计某严重违章作业,未达到放炮安全距离就发出放炮警号,导致事故发生。

3、间接原因: (1)赵某、计某同为放炮人员和警戒人员,作业期间“自保互保”意识差,闲谈等待后没有从新启动放炮程序。 (2)班长未安排专职警戒人员。

顶板冒落事故

一、事故经过

一天中班,某队正在北二绞车房穿越煤层,洪某接班看早班棚子已架好,但前方还有1.5米以上空顶,于是洪某便组织把前探梁背好,开始掏腿窝,准备架棚,半班多点便把棚腿立好开始上梁,就在把梁子放在棚腿上的一瞬间,顶板突然冒落,前方煤墙片了一大块,工友们连滚带爬的脱离危险,险些发生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施工单位顶板没有及时支护,空顶时间过长,造成顶板来压,是造成顶板冒落的直接原因。

2、没有及时进行“敲帮问顶”,就开始上梁,是造成顶板冒落的间接原因。

3、生产组织不力,使围岩不能得到及时支护,是造成顶板冒落的间接原因。

顶板掉渣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7月7日夜班,班长赵某用综掘机割好一排。当时21309工作面上顺槽顶板破碎,必须迅速支护,班长赵某和大工郭某、蒋某刚用锚杆机打好一根顶锚杆,钢带和金属网调整好后,准备安装第二根顶锚杆,验收员李某看见顶板有随时掉渣的可能,于是拿来铁丝和钳子准备连接顶网,就在此时破碎的顶板上有一块渣从未连好的顶网间掉下,正好砸在准备联网的李某胳膊,渣块的棱角将李某右胳膊划了一道口子。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李某个人安全意识不强,在未执行“敲帮问顶”的情况下就开始联网,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2、班长赵某安全意识淡薄,敲帮问顶未彻底,没有及时使用临时前探梁支护,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3、现场施工人员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是

导致事故的间接原因。

起吊设备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4年5月14日,某队班前会上队长李某安排班长周某带领尹某、高某、郭某、杨某、吴某等人去北十一联卸注浆泵钻机、液压泵站等。周某等人到北十一联供水孔处先将钻机和液压泵站卸车放好后,又开始准备卸注浆泵,由于注浆泵太重,怕直接卸车摔坏,班长周某安排杨某去北十一联某队施工地点借倒链吊卸,倒链借来后尹某找来钢丝编了一个绳套挂在锚杆螺丝上将倒链挂上,用来起吊注浆泵。当将注浆泵吊离平板车约200mm时锚杆周围掉渣,这时班长周某发现后立即喊停,并喊站在注浆泵里侧扶住注浆泵的高某赶快出来,右脚没来得及拉出来,锚杆被拉出,注浆泵向里侧砸去,将高某的右脚砸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用倒链起吊注浆泵时,将锚杆拉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当发现锚杆发生异常变化时,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榆阳煤矿2.14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2月14日,通风维修队早班按计划对3102进风

平巷风桥进行检修维护,队长张某8:10分带领10名工人入井。8:40分进入施工地点,队长张某对施工地点进行敲帮问顶以后,安排工人把落下的大块矿石破碎后运走,然后进行支护准备工作。10:00锚杆机运到施工地点准备打锚杆,张某发现顶板活石,在用钎杆处理时,顶板岩石(3460mm*3100*210mm)突然冒落,现场人员躲闪不及,当场将张某等四人压在岩石下面。经抢救,10:30将全部遇险人员救出,并用救护车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四人经急救无效先后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顶板冒落造成四人伤亡事故 2、重要原因

(1)施工违反“三大规程”,未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空顶作业。

(2)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不力。

(3)劳动组织不合理,施工程序存在严重错误。 3、间接原因

(1)职工安全意识淡薄,未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2)有重生产、轻安全现象。

某某煤矿7.19机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7月19日四点班掘一队在某一开拓大巷施工,班前安排王某某等人打光爆眼,孙某等六人移耙斗机两项任务。王某某打左帮最后一个眼时,因支设钻架宽度不够,汽腿正好架设在贴帮放臵的耙斗框边。同时邵某等两人将耙斗机80开关往里移,移到开关电缆拉紧为止。约18:30分在移耙斗机距轨道头2米时,因耙斗机推不动,就向后推了一下,再向前猛推。这时耙斗机开关倒地突然送上电,带动耙斗机向外移动,将正在打眼的王某某拉倒,仰面摔到在两帮渣堆之间的坑内。孙某立即停电并闭锁开关,崔某某等人将王某某运送升井。经矿务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于7月27日10时30分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开关倒地突然送上电,耙斗移动拉倒王某某。 2、主要原因

(1)馈电开关未断电闭锁,带电移动设备。

(2)钻架支设在耙斗机上操作,为事故埋下了隐患。 (3)班长违章指挥,职工违章作业。 3、间接原因

(1)区队管理混乱,安排工作不细不严格,监督检查不力。

(2)职工安全防范能力差,自保互保意识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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