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的关系
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咨询的两项重要内容,两者既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的共同点
主要共同点在于:(1)两者同处于项目投资的前期阶段。可行性研究是继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对投资项目在技术、工程、外部协作配套条件和财务、经济和社会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所进行的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论证工作;而项目评估则是在项目决策之前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所选方案所进行的系统评估。它们都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准备,都是对项目是否可行及投资决策的咨询论证工作;(2)二者的出发点一致。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都以市场研究为出发点,遵循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将资源条件同产业政策与行业规划结合起来进行方案选择;(3)考察的内容及方法基本一致;(4)目的和要求基本相同。二者的目的均是要提高项目投资科学决策的水平,提高投资效益,避免决策失误,都要求进行深人、细致的调查研究、进行科学的预测与分析,实事求是地进行方案评价,力求资料来源可靠,数据准确,结论客观而公正。
2.项目评估与可行性研究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二者的承担主体不同。为了保证项目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和审查评价活动相对独立,应由不同的机构分别承担这两项工作。在我国,可行性研究通常由项目的投资者或项目的主管部门来主持,投资者既可以独自承担该项工作,也可委托给专业设计或咨询机构进行,受托单位只对项目的投资者负责;项目评估一般由项目投资决策机构或项目贷款决策机构(如贷款银行)主持和负责。主持评估的机构既可自行组织评估,也可委托专门咨询机构进行。(2)评价的角度不同。可行性研究一般要从企业(微观)角度去考察项目的盈利能力,决定项目的取舍,因此它着重于讲求投资项目的微观效益;而国家投资决策部门主持的项目评估,主要从宏观经济和社会的角度去评价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侧重于项目的宏观评价。贷款银行对项目进行的评估,则主要从项目还贷能力的角
度,评价项目的融资主体(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及还贷能力。(3)二者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的目的和任务不同。可行性研究除了对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分析、论证外,还必须为建设项目规划多种方案,并从工程、技术经济方面对这些方案进行比较和选择,从中选出方案作为投资决策方案。因此,它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程咨询工作,需要较多人力进行较长时间的论证;而项目评估一般则可以借助于可行性研究的成果,并且不必为项目设计多个实施方案,其主要任务是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全部内容,包括所选择的各种方案,进行系统的审查、核实,并提出评估结论和建议。(4)二者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所处的时序和作用不同。在项目建设程序中,可行性研究在先,评估在后,其作用也不相同。可行性研究是项目投资决策的基础,是项目评估的重要前提,但它不能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终依据。项目评估则是投资决策的必备条件,是可行性研究的延续、深化和再研究,通过更为客观地对项目及其实施方案进行评估,独立地为决策者提供直接的、终的依据,比可行性研究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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