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
住院号(门诊号).
1.2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
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1.3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1.4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
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1.5 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
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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