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选煤厂员工电焊、气割作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使用电焊机前必须检查外壳接地情况,接地线应用螺丝上紧,接线柱应有垫圈,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齐全,无松动或损坏。二次接地线应直接接在焊件上,严禁将电缆外皮、管道或其他金属构件等作为二次接地。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3、接头使用快速接头插座,并用绝缘材料包好。导线的金属部分不得裸露。
4、严禁在焊接过程中调节电流,如需要调节时,必须停止焊接。 5、作业时,施工人员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手拿焊帽,穿好绝缘鞋或绝缘手套。
6、作业时,严禁电焊工直接接触回流线、焊把线及其相连接的导体;严禁坐、靠、碰焊件及其它金属体。
7、作业时,严禁将电焊导线靠近热源、接触钢丝绳、转动机械或将其搭在氧气、乙炔瓶上。
8、电焊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安全员要在现场监护,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做到位。
9、电焊机的停送电、接拆线、检修工作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严禁任何人带电拆、检电焊机。
10、焊接漏水管道时,应先排空积水,采取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11、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焊接;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时,必须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焊接可能带电的设备,
必须先断开设备电源。
12、电焊地点应有冲洗水,并有专人负责喷水。配备至少1具4kg干粉灭火器,下方必须做好火星接受措施(铺设皮子)。
13、煤仓上下口附近地点(防爆区域)进行电焊、气割作业时,必须将闸板关闭、铺设皮子,杜绝火星、熔落物进入煤仓。现场周围20米范围内积尘用水冲洗干净,瓦检员检测煤仓内2米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作业。
14、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电焊机。当焊接过程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15、工作完毕或中断时,电焊作业人员必须先切断电源,然后再收拾焊把线,严禁带电收拾焊把线,避免收拾过程中焊钳出现磕碰产生电火花现象。
16、气割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必须在10m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必须在5m以上。
17、气割作业时,不准将气带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割炬的火焰来照明。 18、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气割作业,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使用的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能斜放,更不能卧放。
19、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割枪严禁放在工作面或地面上。 20、气割过程中,如发现气带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 21、一旦氧气、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禁止气瓶在露天爆晒。
22、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和减压器不得沾染油脂。 23、在冬季,气瓶、回火防止器、减压器被冻住后,只许用热水或蒸汽解冻,
严禁火烤。
24、遇4级以上大风和雨雪天气,禁止从事户外露天电焊、气割作业。 25、气割作业完毕应将乙炔瓶、氧气瓶的气阀关好,并拧上安全罩。 26、工作完毕,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二、考核办法:
1、违反一般规定中1、2、3、5、6、8、9、10、11、13、15、20、23条行为的按“一般三违”进行考核,罚款100元。
2、违反一般规定中4、7、12、14、16、17、18、19、21、22、24、25条行为的按“轻微三违”进行考核,罚款50元。
3、违反26条行为的按“标准化”进行考核。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