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员工出勤管理,请休假有所依据,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保障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天津冠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 权责 3.1 制定责任 制 定 人力资源部 审 核 副总经理 批 准 总经理 3.2 实施责任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条款负责实施。 4 .内容
4.1 工作日: 每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分公司可自行调整工作时间)。 4.2 上下班时间
4.2.1 公司上正常班的员工每日上午工作时间为8:30—12:00,下午工作时间为13:00—17:00,每周休息二天,如工作时间变更则另行通知。
4.2.2 倒班人员按每月上报人力资源部的排班表所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按时上下班。 4.2.3 休息日或节假日各部门安排轮流值班,经核准的排班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2.4 月均应出勤天数为21个工作日。计算方式:(365-11-104)/12=20.83≈21。 4.3 迟到早退
4.3.1 迟于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4.3.2 当天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不到半日者按旷工半日处理,不到一日者按一日处理。 4.4 考勤登记
4.4.1 考勤登记为指纹考勤或刷卡,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考勤卡,丢失或损毁则按30元/卡赔偿。 4.4.2 除下列人员外,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2次考勤登记。倒班人员亦需按照排班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2次考勤登记,上班需在规定时间前10分钟考勤登记,下班需在规定时间5分钟后进行考勤登记。 4.4.2.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予考勤登记者。
4.4.2.2因公出差,经核准者。
4.4.2.3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并以书面形式报于人力资源部者。
4.4.3 员工上、下班时间均应亲自进行考勤登记,凡委托他人代打卡者,一经发现对双方各处以100元罚款。
4.4.4 排班表上报人力资源部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次者,部门主管要填写调班申请,经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方为有效;擅自调整班次的员工按旷工处理,由于擅自调班而引发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4.4.5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进行考勤登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如因公于次日不能准时到岗,须于前一日填写《公务外出申请单》,并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如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4.4.6 员工上班时因办理公务忘记刷卡或指纹考勤,或由于忘记带考勤卡、卡丢失或卡损坏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勤登记,但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出勤的,则应在上班后二个小时内填写《未考勤证明单》,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凡超过规定时间进行登记的视为迟到,不进行登记只有部门负责人说明视为缺勤半天,不办理任何手续则视为旷工。员工在下班时由于上述原因没有进行考勤登记,应于当日或次日同样办理上述手续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4.7 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行办理出差申请手续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凡过期限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4.4.8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干私活、打私人电话、吃零食者,每次扣罚50元,累计3次者另按旷工1日处理。
4.4.9 人力资源部每月3日以前统计上月员工出勤情况(包括出勤率),对出勤异常情况报总经理审定。每月出勤统计周期为自然月。 4.5 请、休假
4.5.1 员工依法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和工作休假日,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其它工作日期调换安排员工补休。 4.5.2 请假假别分为以下八种,即:
4.5.2.1事假:如因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而请假,则应提前半天申请,事后申请视为旷工;遇突发事件,则应于事发第一时间通知主管上级申请假期,假期结束后两日内出具证明并提出申请,经直接上级与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方准予补假。
4.5.2.2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须持“三甲”级医院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5.2.3婚假:员工本人需持《结婚证》等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可享有7天带薪假期,晚婚者享有15天带
薪假期(包括固定休假日与法定节假日)。
a请婚假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的请假手续。 b休婚假若超出规定的天数,则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c婚假有效期3个月(以结婚证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必须一次休完。
4.5.2.4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凭死亡证明资料可享有3日有薪假期,如加上路程所需时间超过3日的天数按事假处理。
4.5.2.5公假:员工因履行出庭作证、节育等法定义务而休假视为出勤,但仍需办理请假手续并经核准后方为有效。
4.5.2.6产假:每一位已婚的企业正式女员工,均有权享受国家法定的产假规定,并应积极响应国家的晚婚晚育号召。
a女员工产假为90日,产前休假15日,难产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加15日,产假需连续休假(包括公休日等法定假日);
b怀孕不足四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日,需连续休假; c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日,需连续休假;
4.5.2.7 工伤假:因工受伤,必须治疗或疗养者,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5.2.8 年休假:企业正式员工工作满一年者,均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计算从员工加入公司当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开始。
a员工于当年享受其全部年假,不得累计至下一个年度。
b每一个年度的年假最多分三次休完,每次申请不得少于一日,同时最小的计算单位为一日。
c年假时间:在公司任职一年以上(从入职时间起开始计算)五年以下的员工每年享有5日带薪年假,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享有10日带薪年假,十年以上享有15日带薪年假,年假天数最多不超过15日。 d享受年假者请事假可先冲抵年假,不依事假扣薪。 4.5.3 请假程序及假期核准权限
4.5.3.1 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
4.5.3.2员工请假首先向主管负责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休假,员工请假5日(含)以上者需副总经理批准;
4.5.3.3 主管级以上人员请假均需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主管级以上人员请假3日(含)以上者需总经理批准;
4.5.3.4 所有人员经批准后的《请假申请单》均需提前交回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不予计发因此缺勤的工资。
4.5.3.5 连续休假超过3日者,需填写《工作交接单》,并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的《请假申请单》与《工作交接单》。
4.5.4员工请假除因病不能亲自请假可由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外,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4.5.5 员工请假期届满未行续假手续或虽行续假手续但未被核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4.5.6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4.5.7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给其他员工;若请假者为部门的负责人,则必须指定或有限范围授权给本部门人员,由其代行职责,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被授权人的姓名。 4.6 缺勤扣款
4.6.1 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若有请假发生,则扣款方式按正式员工统一标准。 4.6.2 员工在本年度内累计三次受迟到、早退的扣款处罚者取消该员工年终评优资格。 4.6.3 迟到、早退扣款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二次(含2次)以内者不扣罚薪资;超出2次者扣罚全勤工资50元,5次(含)以上者扣罚全勤工资100元(岗位工资中含100元全勤工资); 4.6.4 旷工扣款
4.6.4.1凡是当月有旷工行为的员工,扣发全勤工资。
4.6.4.2月度旷工不足1日者,按照旷工日工资的2倍扣发当月工资。 4.6.4.3月度旷工一日以上不足3日者,按照旷工天数工资5倍扣发当月工资;
4.6.4.4连续旷工3日(含)以上或年度旷工累计5日(含)以上者,公司视其为自动离职,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计发当月工资。
4.6.4.5旷工时间的计算以天为单位,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4.6.5 事假扣款
4.6.5.1事假可以冲抵年假,但须由申请人注明。
4.6.5.2事假时间以小时为单位,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月累计事假按日计算,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不足1日的,按1日计算。 4.6.5.3 事假扣款=日工资×天数
4.6.5.4 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3次,累计时间不得达到3日,月请假次数超过3次者或事假3日(含)以上者扣罚全勤工资100元,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缺勤。 4.6.5.5 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扣发当事人年底双薪。
4.6.6 病假、产假、工伤假扣款:员工病假、产假、工伤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详见《薪资管理制度》有关条款。 5 附件
5.1 《公务外出申请单》 5.2 《未考勤证明单》 5.3 《请假申请单》 6 相关规定 6.1 《薪资管理制度》 6.2 《培训管理制度》 6.3 《招聘管理制度》 6.4 《出差管理制度》 6.5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6.6 《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6.7 《员工档案管理规定》 6.8 《员工异动管理制度》 7 附则
7.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签发:______________
公司人事部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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