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自查通知
各租房户: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危害,保护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太原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拟于近期与各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望各户积极支持并予配合,先进行自查,下周三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一、自查范围:
1、员工是否熟悉消防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掌握简单的灭火常识并使用手提灭火器(按期更换);
2、店内是否悬挂火警报警电话标志牌;
3、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堆放杂物;
5、是否按规定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有无私自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液化)炉等明火设备[必须使用的须经我院安保部批准];
6、是否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超负荷使用电器;
7、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是否擅自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电磁炉、电饭煲等电热器具;有无乱拉乱接电线等情况。
二、自查要求:
各租房户要认真对待,不搞过场,按期完成以上工作,使消防工作顺利达标,给经营人员和顾客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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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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