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年 月 日
发包方: 有限公司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 ”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甲方将本工程 楼的 抹灰 单项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二、劳务承包范围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幢号“施工图及图说”、“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等为依据,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1、±0.000或地梁以上的内墙、天棚抹灰,门窗洞口,过人洞,阳台窗台板上下口及空 调安装预留洞口,屋面造型、阳台线子零星所有抹灰工程。
2、抹灰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如:砼柱、墙、梁、板与抹灰接触面的水泥胶浆拉毛处理, 钢丝网的剪切张贴和固定、打耙、冲筋塑板弹水平线、清洁卫生,各楼层卸料平台的搭拆。
3、所有的预留线管线盒的填塞补缝,门窗、表箱、消防箱、强弱电控制箱安装好后的框周边填塞补缝,外墙面砖的接点处理。
4、楼地面砼的浇筑拉毛及屋面找平层,找坡层施工(包括电梯前室、楼梯间,门厅及房间通道的楼地面施工)。
5、抹灰及楼地面的试件制作、养护、推码、转运、上车,与本单项工程有关的材料转运及下、上车,层面保温隔热层的回填及其它工序。
6、内抹灰单项工程的脚手架搭、拆工作,随时做到工完场清余料回收利用以及最后竣工验收的卫生打扫。 三、劳务承包方式:
1、本劳务工程采用包工包辅料及部分机具的承包形式,即以人工费加辅助材料及部分机具的大包干形式进行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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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工具、机具及主材、耗材的承包范围 2。1、本工程塔吊和搅拌机由甲方提供,主要工程材料(即水泥、石子、砂、混凝土、钢管、扣件、对拉丝杆、钢筋、预埋铁件)由甲方提供.其它中小型机具、工具及其耗材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具体包括抹灰工程用的工具、器具、铲子、灰桶、尺枋、砂板、扫施工操作现场的扫把、从配电箱至机械的电线及其他用于本合同抹灰单项工程劳务工作的机具、工具。甲方提供楼层上的活动配电箱两个,随工程主体的上升而上升,进配电箱以前的线由甲方提供,出配电箱以后的线由乙方自行负责。由甲方提供的机具和周转材料在乙方收到或返还时必须由乙方指定的结算凭证经办人签字确认.
2.2、本单项劳务工程中使用的小推车配件以及本单项劳务工程加班用的电灯等工具、耗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耗材由甲方购买,乙方领用,耗材款从乙方劳务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耗材单价有异议,可自行联系商家同甲方材料采购员核价,在单价比甲方所供价低,且质量好的情况下,甲方应采购该厂商生产的耗材后由乙方领用,乙方也可以自行购买.但乙方若自行购买耗材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2.3主材的损耗控制:乙方应严格按监测站规定的定额比例配料,水泥用量不能超过定额用量的86%,超过部分材料按甲方购买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若采用商品砼,每层撒落的砼不能超过两灰桶。每天工作完后施工场地上的落地灰收集重利用,若每天下班后的落地灰不收集,或收集不干净,超过两灰桶则由乙方按每桶灰50元赔偿甲方损失,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抹灰材料损耗率不能超过定额损耗率,超过部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的直接扣除。若甲方发现乙方故意浪费材料,甲方将按乙方浪费材料价值的三倍对乙方处以罚款。
四、劳务工程工期
1、工程开、竣工时间:
1.1、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1。2、总日历工期:总日历工期 天,从开工之日开始计算,在此工期内,乙方应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将工程交付甲方。此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变更或延长。具体各阶段的工期以进度计划和月报为准,分段工期必须保证总工期. 五、劳务工程质量
1、乙方所承包的单项劳务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最新的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认真组织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必须陪同监理公司、质检员、现场管理人员统一验收。
2、各分阶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必须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下阶段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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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所承包的劳务工程从开工至竣工期内在施工管理部每月的评比中均被评为优者,以合同单价上浮5%作为结算承包单价,若在每月的评比中均被评为差者,以合同单价下浮5%作为结算承包单价。
六、劳务款结算依据及结算单价
1、所有抹灰劳务工程、抹灰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搭拆及抹灰劳务工程相关工作的人工费包干按建筑面积(以 确定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为: 元/m2,大写 .
2、外架及封闭按建筑面积(以 确定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为: 元/m2,大写 ;基础部份抹灰按 计算。
3、此结算单价包括抹灰劳务的人工费、辅材费、安全责任及意外伤害保险、劳保及防护用品、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的各种工资、高温津贴及其他相关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医疗费、差旅费、税金、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岗位培训费及质量优良奖、安全无伤亡事故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及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其他所有费用。本工程的劳务结算价款均为一次性包干,甲方不应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劳务工程其它费用的确定
1、单项工程劳务原则上不再另行计算计时工,若因设计变更或其它非本班组原因造成的需另行计算计时工的情况,必须按甲方的计时工管理办法及签证程序,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并注明工时和单价。同时,因工程设计变更,在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的变更工程累计增减劳务量(按定额计算)在 元以内不予计算,超过 元的部分按实际变更量(以定额计算)进行结算.若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自行变更设计或技术以及因乙方其他原因造成返工产生的工程量甲方均不予计量,同时,因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计时工工资:技术工按 元/工日计算,普工按 元/工日计算,该计时工资均含有高温补贴、加班补贴及其他相关的各种补贴.
3、若乙方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办法施工主材和耗材比甲方核定的标准更节约,甲方按节约材料价值的50%奖给乙方。若乙方施工用主材和耗材超过甲方核定的定额的,超过部分按甲方购买材料的实际价格赔偿给甲方,并由甲方在劳务费中予以直接扣除. 八、履约及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劳务款结算支付程序
1、乙方须在进场开工前一次向甲方交付履约及工程质量保证金计 元,该保证金必须打入甲方指定的中科集团银行帐户,且必须以盖有甲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为缴纳履约及质保金的依据,除此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任何时候出具的收条、收据等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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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除乙方将保证金或保证金性质的变相借款打入甲方指定的中科集团银行帐户外,乙方缴纳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贵司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保证金或保证金性质的变相借款由乙方向收款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
2、保证金的返回:主体封顶后30日内,甲方保证金总额的50%给乙方(不计利息);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后30日内,且在无任何质量问题和其他违约责任的前提下,甲方返还余下的50%工程履约及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3、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甲方收到进度报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定工程进度款的80%支付乙方月进度款。或按 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4、劳务工程结算款支付的特别约定:
(1)乙方在结算劳务工程款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财务制度及付款规定、程序办理. (2)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开具经双方认可的结帐申请单,并在结帐申请单结帐联上由乙方亲自签署自己的姓名,再由该项目施工员根据结帐申请单开具的工单、结帐单,开票员根据相关人员签字认可的的结帐申请单、工单和结帐单再开具的内部结算付款凭证.若乙方未按时开具结帐申请单或从结帐申请单开具之日起90日未到甲方完善上述结算凭证的审批及挂账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收取相应工程款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同时具备经甲方项目经理 和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且未经涂改的结算凭证,即:工程验收单、结帐申请单、工单、结帐单、工程款结算明细表和内部结算付款凭证等(见附件)。其中乙方提供的结账申请单、结账单和内部结算付款凭证,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 签字确认;未经甲方项目经理 签字确认,以上单据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单据,甲方不予认可.
(4)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乙方自愿委托 直接到甲方收取劳务工程款, 收到甲方支付的劳务工程款后,视为乙方收到。
(5)乙方在承包本单项劳务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必须办理结帐手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结帐,超过3个月后结帐的,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6)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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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劳务工程尾款: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本合同约定的劳务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将按合同总价的 %扣取保修费后工程尾款全额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保修期为 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若保修期满未产生维修费用,则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10日内全额退还乙方保修费(不计息)。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产生了维修费,则甲方将从保修费中扣除相应维修费用后的余额支付给乙方;若预留保修费用不够扣取,则由乙方在费用产生后10日将差额支付给甲方。 九、安全施工
乙方进场时必须配合甲方对全体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同时与每个工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乙方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自身及工作人员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乙方及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伤、残、病、死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费用,甲方不负任何因安全施工所引起的连带责任和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十、甲方责任
1、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做好技术交底,按本合同约定按计划和时间为乙方提供施工必需的各类材料,按时提供大型机具.。
2、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3、派出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进行指导和现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十一、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和甲方及建设方的要求施工,确保质量达标.未经甲方及监理、建设单位同意,不得进行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执行甲方通知的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
2、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3、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地,负责班组的全面事务。每天进行班前教育和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同时必须确保随时有一位施工员在现场检查指挥工作。
4、对工程施工要用的材料要提前一周提出计划。按规定合理使用各类材料、设备,不得浪费材料。
5、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不得无故拒绝。否则,每发生一次上述情况,乙方就向甲方承担500元违约金。
6、乙方与其它单项承包人必须有效协调配合,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进度计划、技术交底,以及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
7、乙方不得将本劳务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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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10﹪违约金给甲方;乙方对本单项劳务工程自负盈亏,不能因承包工程亏损而找甲方无理取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甲方在合同约定以外增加费用。
8、乙方对甲方运到现场的各类材料、设备要协助看管,必须教育工作人员严禁偷盗或损毁工地上的任何材料、设备。负责保护好已完工程工作成果,不得损坏。
9、乙方必须保证组织工人按期按质完成工程,对于国家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证上岗的工种,必须雇佣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工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每月30日前向甲方报告其工作人员名单,如中途工作人员变更,在变更后立即上报甲方。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供有其工人领款签字的工资表(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减劳务款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与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节点工期完成各分段工程,超过1日以上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承担壹千元整的违约金,并按延误天数累计计算,同时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停工损失。因乙方原因使相应后续班组工作工期延误,则每天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五百元的违约金,并按延误天数累积计算。
2、工程质量按甲方工程管理制度进行评定,若验收不合格者,要求整改,整改后评定仍不合格者,则按五百元/次承担违约责任,并责令其必须整改合格,如因此逾期完工的,按本合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若乙方向甲方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行贿,一经发现则视情节每次向甲方支付壹仟至五仟元违约金,并累计计算,结算时从劳务款及履约及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乙方承包单项劳务工程后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否则,甲方没收其全部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按已完工程劳务款的50%作为双方的总结算款,其余工程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5、若乙方工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调派、安排、,或者其承包的工程质量三次检查不合格,或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停工、罢工或消极待工2天以上(含2天),甲方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1000元/天赔偿甲方损失,对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合同计价后下浮50%付给乙方,剩余50%工程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6、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超过15日以上,则甲方按欠款额的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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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若乙方工作人员采取爬塔吊、围攻甲方或建设方办公室、阻断交通等过激行为要挟甲方,且相关行为未被媒体曝光,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向建设业主或者甲方的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若相关行为被媒体曝光,则乙方应相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向建设业主或者甲方的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乙方工作人员与其它单项承包人未有效协调配合,每发生一次打架斗殴,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00-1000元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及他人损失的,还应依法相应赔偿承担责任,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若乙方没有教育好其班组的工作人员,而造成其班组的工作人员盗窃、损坏甲方材料、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应以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另一方。
10、甲乙双方自愿同意并接受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并甲方可直接按其条款执行。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在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和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中直接扣除。 十三、其它约定
1、按国家税法规定属隶纳税原则,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乙方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开建筑劳务发票,乙方在异地纳税均无效,否则,甲方有权在每次支付款项时直接代扣税金或者拒绝付款。本合同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乙方不将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作好准备或因未做好计划通知等,所带来的损失、停工将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因此影响了其它工种进行正常施工,也由乙方负责赔偿。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另行分包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内容,并直接向实际承接劳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付款事宜,且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从其劳务工程款项里扣除实际产生的相应费用.
3、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款,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履约及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且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乙方承诺:具有从事承包劳务合同的资质,如因乙方不具备相关资质、手续而导致本合同无效,乙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5、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和保修义务),则由担保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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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支付了全部劳务款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担保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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