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技术
方案交底、验收和检查规定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重大事故的
部位、环节的安全施工和技术方案的严格管理,切实杜绝事故发生,作出本规定。
1、安全技术交底是将工程项目及安全技术措施分部分项工程概况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公司有效预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防止事故发生的一种有效措施。
2、专项安全技术交底由技术员根据已定方案将工程项目分部分项、机械设备危险性较大部分向参加施工各工种负责人进行交底,使操作人明确技术要求,掌握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
3、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将安全技术措施及可能发生的潜在危险与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交底。
4、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交底要单独对各工种进行。
5、交接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交接底双方在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上签字确认。
6、同时要注明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的避险和急救措施。 7、验收和检查是指交底完成后,及时对落实交底内容的过程进行验收和检查,以确定隐患与危险因素、管理中的缺陷存在,分析可能转化事故的条件,提出整改确保安全。
8、根据交底的时间,公司项目部要组织检查,要从实际出发,详细渐进,不流入形式,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9、项目部要根据交底项目责成专职安全员日常巡回检查,逐项
落实。发现潜在问题,要立即解决。有困难及时上报公司。
10、检查中,若需安全投入的,应立即报批予以落实。 11、对验收检查的结果要做认真、详细、具体的记录,并存档。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12、对项目部组织的应急演练要进行验收和评定,及时纠正环节中的失调,确保素质实效。
13、验收检查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分析,定性定量进行评价,检查总结要真实、完整地反映验收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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