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
装修工
甲乙双方就参与投标
程(以下简称:酒店装修工程)提供咨询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咨询服务:
A.为乙方提供建设工程相关前期资料,协助乙方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勘察、评估。
B.协助乙方对建设工程进行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C.协助乙方对建设工程投标报价进行编制、审核。
D.建设工程中标后协助乙方同建设单位签署酒店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甲方前期不收取相关咨询服务酬金,包括咨询服务人员工资,工程投标前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收取乙方咨询服务酬金的条件:乙方所在施工单位或与第三 方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合作,以该施工单位的名义与 有限公司签署酒店装修工程合同。
4、乙方无论寻找任何第三方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为合作方参与投标,甲方都不得有异议,并提供本协议条款一之 1 的服务内容。 5、乙方中标后,如酒店装修工程有增加项目增加造价,甲方继续提供咨询工程结算等服务,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制定收费标准。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积极参与投标,并负责投标中的一切费用及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配合。
2、咨询服务协议一旦签订,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权利,并采取各种
合理措施保证实现协议目标,即乙方获得酒店装修工程施工权。 3、乙方无论与任何第三方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合作,都必须继承本协议,若第三方施工单位不认可本协议,本协议之咨询服务酬金支付义务由乙方承担。
4、乙方获酒店装修工程施工权后需按如下比例支付甲方咨询服务酬金: A.无论乙方最终以什么价格签订酒店装修合同,咨询服务酬金基数为酒店装修工程中标价的 6%。
5、乙方在参与该项目投标时,可以对该项目的投标控制价、投标价进行详细测算,如果认为价格低,可以放弃投标。 三、咨询服务酬金结算方式
1、酒店装修工程中标后,乙方所在的装修公司与发包单位签订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酬金总额的 30%。 2、乙方应于乙方所在的装修公司收到建设单位拔付工程预付款或第一期工程款 7 日内将剩余咨询服务酬金付清。
四、双方对本协议内容都有保密义务,不得对第三方透露。
五、特别约定:鉴于甲方对业主承诺参与该项目施工过程的管理和协调,针对该项目甲乙双方按以下两种方式深化合作:
1、方式一:鉴于该工程投标前的一切费用均为甲方负责,投标中的一切费用及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乙方负责,所以该项目中标后,甲乙双方各自拥有权为 50%,任何一方出让金均为中标价的 2%。
2、方式二:鉴于该工程投标前的一切费用均为甲方负责,若投标中的一切费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各负一半,那么该项目中标后,甲方拥有权为 60%,乙方拥有权为 40%,甲方的出让金为中标价的 2.4%,乙方的出让金为中标价的 1.6%。
3、无论是甲乙双方合作施工,或者由双方任何一方独自施工,中标单位收取管理费用均不得超过 2%,甲方自始自终配合乙方理顺业主关系,乙方自始自终配合甲方理顺中标施工单位关系。
4、乙方参与该项目投标的单位有: 四家。
5、以上各种方式中的甲乙双方拥有权、出让金不影响本工程合作协议书的一、二、三条中相关服务酬金的约定。
、 、 、
六、违约责任
协议开始履行后,双方不得对此合作方式提出任何异议,并不得撤消本协议。
甲方违约,赔偿乙方因其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违约的,因支付甲方为此协议支付的一切费用,并按律师服务费标准支付甲方报酬。
七、争议解决方式
若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交由厦门仲裁委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甲方: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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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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