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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庄小学班主任考核奖惩制度

来源:意榕旅游网
苗庄小学班主任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发扬班主任的奉献精神,以教育促教学,抓管理见成效,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奖勤罚懒”的原则,给班主作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管理质效、班集体创优等作一个较为合理、公正的评价,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方法:

主要从教师民意测验(20%),学生民意测验(20%),班级日况管 理(30%),领导评定(30%)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

二、权重:

(1)教师民意测验按得票多少分80、85、90、95四等,并以20%记入总分。

(2)学生民意测验(抽样)按信任率高低分80、85、90、95四等,并以20%记入总分。

(3)班主任日况管理学期总评为年级段第一名者得8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2分,并以30%记入总分。

(4)领导综合评定按领导测评的平均分高低分70、75、80、85、90、95六等,并以30%记入总分。

三,、奖惩:

(1)校组织的活动中(班主任为主要组织者)获年级段前三名的,分别奖3分、2分、1分。

(2)班级管理有特色,学生做好事蔚然成风,造成较好社会影响的酌情奖2-4分。

(3)所任班级学生受学校处分或处分以上者每人次减2分。 (4)学校将从高分到低分评出八名校优秀班主任,给予一定的物质鼓励,并作为推选市级先进班主任的重要依据。

(5)有下列情形者取消评优资格: ①.流生率超出2%的(一学年内超出1人次的)。 ②.强行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学习用品,并弁取私利,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④.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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