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
负责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2017年1月1日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防止和减少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我县经济有序稳定发展,确保本年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圆满完成。特签订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道路运输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生产安全工作负全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措施,制定完善道路运输事故各项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工作。
二、道路运输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部署和
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品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道路货物运输及货运场站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
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增强道路运输企业安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企业一把手负责人要对分管安全主抓领导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方式。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实把此项工作落实到各个岗位,确保行车安全。
四、严把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状况关、驾驶员从业资格关。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2016】1号令》,要加强对营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建立健全营运车辆维护台账、车辆技术台张和车辆管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五、道路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轮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制》【GB1589-2016】国家标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62号部令、《道路运输车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6】470号、《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6】47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交文【2016】475号的文件要求。
六、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5号令,明确道路运输企业是GPS监控责任主体单位,要充分利用GPS的科技管理手段,重点加强对危险货物和大型货物运输的动态监管,并做好GPS监控值班台账,落实监控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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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培训学习,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要严格执行安委会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按要求做好例会学习的签到制度。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聘用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营运。严禁超员、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八、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2016】88号文件,各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冬季、春运前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要紧紧围绕近期省内外发生事故暴露出的要害部位、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九、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道路运输企业要服从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听从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及时整改隐患苗头,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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