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驻校教官的管理,完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我校驻校教官。 三、职责 (一)教学管理
1. 对接受指导的学科或课程,负责教学计划、教学质量、教学方法、教材选择等教学管理工作;
2.组织授课进度保障,对学生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进教学进度; 3. 加强教学指导,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纪律管理
1. 严格遵守校规、校纪,维护校园秩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规范;
2. 关心学生生活和学习、感情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创造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三)日常管理
1. 统筹安排相关教学任务,按要求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 2. 定期向学生报告工作及信息,及时反映学生意见和校园情况。 (四)指导学生
1. 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性格等特点,进行就业指导; 2. 进行学业、生涯及综合发展规划指导。 四、管理制度 (一)考核评价
1. 学校将根据驻校教官的教学效果、纪律管理、日常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定期进行考核评价;
2. 教官个人考核评价和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挂钩。 (二)工作作风
教官要求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积极向上,尊重师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提高服务意识。 (三)奖惩处理
1. 学校对教官的优异表现予以嘉奖,并对不履行职责的教官严厉处罚; 2. 学校将记录教官工作表现,作为聘用、升迁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教官,学校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口头批评、书面警告、记过、调岗、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并追究其在校任的相应责任。 六、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在学校,驻校教官是学生的学习导师和精神导向者,他们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对学校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规范驻校教官的管理,加强对其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有着积极意义。希望全体驻校教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发挥自身优势,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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