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措施费用合同
建设单位:鹤壁鑫大地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南广正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鑫宇.城市花园D3#、D4#楼实际施工情况,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具体条款如下: 一、安全文明费用
甲乙双方在工程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及政府相关部门文件规定安全文明措施费用。 二、甲乙的权利和义务
1、 第一次拨付工程款时支付乙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5%,以后按施工进度拨
付。
2、 甲方负责监督该费用的使用情况,如乙方不能将费用用于本工程安全设施费用,甲
方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
3、 乙方如果成为文明工地,甲方应支付乙方不得少于3.67%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必须本着“以人为本、安全施工”原则进行施工活动,必须将本费用用于职工安全培训,购买,更换安全设施,改善工人施工安全条件,保证不挪用安全费用,保证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