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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

2021-07-04 来源:意榕旅游网
机电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

2H320014掌握机电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P94

工程分包是施工合同的总承包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为其实施部分合同内容的行为。

三、施工合同文本对分包的规定

(一)签订分包合同后,若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发生抵触时,应以总承包主合同为准。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总承包方任何义务与责任。

因此,总承包方必须重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分包方的管理,保证分包合同和总承包合同的履行。

四、分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只有业主和总承包方才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但分包方根据分包合同也应享受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分包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分包方的任务、责任及相应的权利,包括合同价款、工期、奖罚等。

(二)应严格规定分包单位不得再次把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 五、分包方的职责

保证分包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预算、结算;

及时向总承包方提供分包工程的计划、统计、技术、质量、安全和验收等有关资料。

六、总包方的职责

(一)为分包方创造施工条件,包括临设、设计图纸及必要的技术文件、规章制度、物资供应、资金等。

(二)对分包方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指导。 七、工程分包的履行与管理

(一)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及分包工程施工,应从施工准备、进场施工、工序交验、竣工验收、工程保修以及技术、质量、安全、进度、工程款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二)对分包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承包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国家、行业标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程、规章制度;总承包方及监理单位的指令。

(三)总承包方应派代表对分包方进行管理,并对分包工程施工进行有效控制和记录,保证分包合同的正常履行,以保证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满足工程要求,从而保证总承包方的利益和信誉。

(四)分包方对开工、关键工序交验、竣工验收等过程经自行检验合格后,均应事先通知总承包方组织预验收,认可后再由总承包方代表通知业主组织检查验收。

(五)总承包方或其主管部门应及时检查、审核分包方提交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工程款支付申请、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竣工交验报告等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批复。

(六)当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技术质量问题或发生违章违规现象,总承包方代表应及时指出,除轻微情况可用口头指正外,均应以书面形式令其改正并做好记录。

(七)若因分包方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或因违章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总承包方可向其主管部门建议终止分包合同,并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八)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总承包方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作出书面记录,以便为以后选择分包商提供依据。

(九)总承包方要在加强分包合同管理的同时,注意防止分包方索赔事件的发生。

(十)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分包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损失,应由总承包方与业主共同协商解决,或依据合同的约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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