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有关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的有效管理,现对项目的施工、维修、服务的借款、报帐及安装调试费结算支付,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借款、报帐管理及要求:
1、要明确每个项目的施工、维修、服务负责人,此人即为对应项目借款责任人,其他人员只能借支差旅费。
2、借款原则:一要有项目预算;二要有限额控制;三要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3、借款额度限定在预算的现场费用的范围内,市内每次不大于1000元,市外每次不超过2000元。
4、借款人要及时报帐,外地工作的在回公司后,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报帐。 5、借款工作程序: 经办人 申请 部门经理 审核 分管副总/财务主管 复核 总经理 批准 6、费用报销凭据必须要有事由、时间、地点等说明,并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部门经理)在票证背面的签名。
经办人 填单 部门经理 审核 分管副总/财务主管 复核 总经理 批准 二、安装调试费结算支付:
7、项目安装调试费的结算必须要有相应的经批准有效的合同及协议,具体按照分包管理规定和程序办理。
8、合同监管员组织合同评审并对合同/协议的执行按项目进行编号管理,建立台帐,合同/协议要及时送财务一份,台帐报表每月逐项与财务核对。 9、安装调试费支付原则:
(1) 项目完工前支付额度不大于合同/协议额的70%,一般情况下每完成10%
的工程量可支付6%的安装调试费,完工后安装调试费付至总合同/协议额的70%。在支进度款时视费用大小等具体情况要求安装调试方开具相应款额的正式发票;
(2) 客户对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决算。在支付质保金外的费用时安装调试
方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3) 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安装\\运行无问题后即支付。 10、结算支付程序:
分管副总/合同监管/财务主管 项目经理 申请 工程监管 复核 部门经理 审核 复核 总经理 批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XX公司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