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清淤、疏通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巨野县城区管网清淤工程。
二、工程地点:1、
2、
工程总数为:
三、工程内容:清理疏通管道、管井内污泥,抽吸、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排放(距离作业地点5公里以内)。
四、工期: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五、验收标准:
工程验收方式为即时分段验收。
六、工程价格、工程量计算。
1、工程量计量:根据实际完成量,甲乙双方依照实际丈量米数计算。
2、工程单价:DN1000mm以下(不含DN1000mm)管道清理疏通费 。
DN1000mm以上(含DN1000mm)管道清理疏通费 。
3、该工程单价不含税金、污泥远距离运输(距离作业地点5公里以外)、污泥处置等费用,如产生费用甲方自理,施工所需用水由甲方无偿提供。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付款方法和期限:
1、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2、本工程总造价为 。
3、工程款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十、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由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3、甲方不得拖欠工程款,如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造成的损失有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和工期)。
4、甲方负责保证施工现场,能够顺利施工和进出,协调外界干扰。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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