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16年暑期治理教师有偿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秉承“人关怀,和谐共进”办学理念,践行“善笃”校训,切实维护我校教师和学校的良好形象,根据市局有关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暑期治理有偿补活动。
一.治理范围
本校所有在职教师
二.治理重点
1本校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的行为;
2本校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行为;
3 本校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提供相关信息的行为。
三.领导小组及分工
1领导小组
组 长:黄xx
副组长:刘xx
成 员:所有部门负责人
2具体分工
黄荣校长对此项工作负总责;董庆昌书记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所有行政人员根据分工负责暑期师德巡访慰问工作。
四.实施步骤
1宣传教育
①学校组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学习市局下发的相关,统一学校管理层和广大教师思想认识。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的规定》的通知、兴化市《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暂行规定》等相关。③利用期末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我校开展治理有偿补活动的相关要求,请求家长积极配合市局和我校的专项治理活动。
2自查自纠
①全体教师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学校开展自查,对党员教师、骨干教师、重点年级、重点学科教师进行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情况。③针对排查中发现的有偿补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督促相关教师立即停止有偿补行为。对继续从事有偿补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④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总结提高
对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要进行认真总结,本着“依法治校、从严治校、从严治教”的原则,持之以恒地将治理活动开展下去,把治理有偿补活动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持实效,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五.工作举措
1开展警示提醒。通过会议、网站、短信等形式向全体教师传递治理工作信息,表明学校治理工作的坚定态度。
2畅通举报渠道。在学校大门醒目位置和本校网站公示举报电话、邮箱、校长电话及分管负责人电话,在邻近社区、教师集中居住小区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
3开辟宣传专栏。在学校网站首页设立“治理有偿补”专栏,进行“六公示”:一是“三问三亮三评”工作方案,二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工作计划,三是校级班子成员巡访安排表及相关巡访信息,四是教师义务辅导登记备案信息,五是市局交办或直办的违规线索查出情况,六是学校受理有偿补举报方式(包括校长、分管副校长手机号码、学校固定电话和电子邮箱)。
4安排值班巡访。组织开展暑期教师巡访慰问活动,每天安排一名校级干部带队,带领由行政人员组成的值班队伍对学校邻近社区、教师集中居住小区进行巡访慰问,并对巡访慰问情况进行记载。
建立学校处理机制。对于群众举报及时调查回应,对于市局交办相关事项即时核实处
理,对于发现的一般违纪问题第一时间以形式作出处理,在学校范围内通报,并向市局监察室备案。对影响较为恶劣的严重违纪问题将上报市局。
6管好关键少数。对学校干部、党员教师、三级骨干教师参与组织有偿补的从严从速问责。加强对重点学科教师的保护教育和巡访慰问,通过推心置腹的谈心交流降低他们参与有偿补的风险。
7加强互动和联动。通过家长会、短信等形式向家长阐明有偿补的危害,取得家长的配合;为防止发生相关学生安全事故,必要时聘请所在地派出所干警参与执法侦查,;认真完成市局交办事项,主动配合市局相关职能科室和有关部门介入严重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
8推进阳光义务辅导。建立教师义务辅导登记备案制度,教师对其亲友子及留守学生进行义务辅导的,总数不超过人,相关教师须事先向学校报告,经学校登记、审核、公示后进行。同时教师本人须与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承担起足够的安全责任,学校将根据教师登记情况进行抽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深化思想认识。校长室、校党委利用多种渠道、全方位宣传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工作的举措。大力弘扬敬业奉献的高尚师德,积极提倡教师对学生进行义务辅导,减轻学生过重业负担,保证学生健康和谐发展。学校领导班子、行政人员、骨干教师、党员教师要率先行动,积极抵制有偿家教,以身作则,集中精力带动全体教师潜心钻研教学研究,服务于广大学生。
2加强领导,落实治理责任。治理有偿家教工作领导小组须切实负起治理工作的组织
领导和实施责任。校长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制止有偿家教负主要责任,要做到态度上旗帜鲜明、管理上措施具体、整治上果断有力;学校其他领导成员在治理有偿家教工作中,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广大在职教师是直接责任人,要自觉抵制和拒绝从事有偿家教行为。学校将把是否参与有偿家教作为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和发放绩效工资和奖励性工资的重要依据。
3严明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在职教师顶风从事有偿家教或变相以各种名义违规者,一经查实,将根据上级有关的规定予以处理:“凡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进而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且在三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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