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表内容如下:
问题 户主 家庭人 口总数 /人 人口月 平均收入/元 知道《最低生 活保障制度》 是否有人享有 “低保” 对现有的关于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的实施满意吗 李明义 李明忠 刘翠莲 曾建 吴桂林 吴桂平 罗爱兰 罗爱华 5 4 4 6 3 6 4 3 250 300 550 380 400 200 250 350 知道 知道 知道 知道 知道 知道 知道 知道 是 否 否 否 否 是 是 否 很满意 较为满意 较为满意 较为满意 较为满意 较为满意 较为满意 满意 从上图表格内容反应出,大部分农民对现有的关于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还是比较满意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了一部分生活确实很贫困的农户家庭的温饱问题,各项惠农政策实实在在的给广大农民朋友们带来了切身的利益。
2006年6月份开始,大同市低保管理中心组织对全市五保供养对象进行了排查摸底。全市15536名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将纳入五保供养范围。2006年9月30日前向五保对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证》。10月31日前,五保供养待遇兑现到人。
大同市委、市政府把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去抓,并列入市政府为全市人民办的13件实事之一,经过上上下下的努力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农村6.78万特困人口已经实行低保,1.55万五保对象应保尽保。
2006年市政府把为农村6.78万特困人口实行低保,1.55万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列入为民办实事的13件实事之一。为了保证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限时办结。结合大同市实际,出台了《大同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对农村低保标准、保障范围、资金筹集和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同年4月,市政府在新荣区召开农村低保暨五保供养工作会议,提出在同年8月底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工作目标。全市9个农业县区全部按时间和进度要求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相继完成了低保对象的初审认定、张榜公示、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基础工作。据统计,大同市有农村低保对象39725户、67816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4%。今年11月份,省财政专项资金370万元、市财政农村低保资金300万元已经下拨9个农业县区,目前正在向农村低保群众发放低保金。
在五保对象供养方面,全市符合条件的共有15536人。2004年底.全市纳入财政转移支付的五保对象为6038人,人均供养标准达到1000元。去年10月,省里又将该市7372名五保对象纳入财政转移支付范围。两项总计有13410名五保供养对象纳人省财政转移支付范围,保障率达86 3%。为解决应保未保的2126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今年,大同市有关部门多次向省财政厅、民政厅专题反映大同市五保供养对象应保未保的实际情况,终于使五保供养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应保未保的2126名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了五保供养范围。
为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五保供养的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确定五保对象,应当由村民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民族级、镇人民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五保供养的实际标准,是不应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以大同市实施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例,虽然实施时间不长,但已初步取得显著效果,自实施低保制度以来,涉及救济方面的信访率明显下降。应该说实施农民社会保障是一项\"效果好、得民心\"的举措。
为缓解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就学困难,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市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做出的《关于对城乡特困家庭实施救助的决定》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大同市实际,按照国家资助与社会帮扶相结合,资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实施以扶贫帮困、爱心助学为主题的“春霖助学行动”。
大同市农村救助工作从2004年全面启动以来,正在深入进行。在救助资金逐年、逐步发放的同时,到目前,全市共发放五保供养证、特困户救助证106152个。
各级相关部门都比较重视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大同市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实现按标施保目标2007年12月29日,截至目前,省财政下拨该市农村低保资金1485万元,市级财政到位978万元,县级财政到位511万元。截至目前,占大同市农业人口1%的18343位老人和占全市农业人口4.1%的43294户67816人农村低保对象全部实现了应保尽保,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力保障。 . 虽然各项保障农民生活的政策的出台和完善,现行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适应农民工的高流动性。 (二)面向全体农民工,推行低费率参保。 (三)采取分类保障形式,不搞“一刀切”。 (四)搞好管理服务,方便农民工参保。
(五)关心农民工生殖健康,将其纳入城市职工的生育保险体系。
伴随着部分农民受益于社会保障机制,社会保障工作逐渐得到农民的重视和欢迎,与此同时,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建立健全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只有健全法律、加大财政支持、强化农民的社保意识,才能真正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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