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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拌和站验收标准

2020-01-28 来源:意榕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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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拌和站验收标准

序号 项目 主控项目 1. 拌和站应采取围墙封闭式管理。 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 一般项目 1. 拌和站内拌和区、原材存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办公生活区2. 拌和站内拌和区、原材存放已分区设置,但分区无明显的区位区、运输车辆停放区、办公生活区标志牌,每区扣1分。 应实行分区设置。 2. 拌和站内场地硬化处理不3. 拌和站内所有生产场地、道能满足承载力要求,破损、起灰较场 路、拌和区、原材存放区应采取混重,每处扣1分;场地偏小,道路地 凝土硬化处理。 设 一 施 使用区分开设置。 建 3. 拌和站场地不平整,造成站过窄,上料坡过陡,不能满足安全4.原材料存放应按待检区与行车要求,扣2分。 5. 拌和站内排水系统设置齐内局部积水深度超过3cm,每处扣1分;排水沟未采用水泥砂浆抹面,设 全,拌和站场地无大面积积水。 6. 拌和站内变配电站等固定每条沟扣1分。 电力设施(备)应设置网栅围栏等4. 拌和站内用电未做到“一机安全防护屏障;动力和照明线应分一箱一闸一漏”,每处扣1分;触电开架设;用电应做到“三相五线制”保护器无效,每个扣0.5分;其他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所设照明设用电违章情况,每项扣0.5~1分。 施应能满足夜间施工安全要 5. 散装水泥、掺和料储存罐求。 未按规定要求安装避雷设施或安装7. 拌和站内应设置工地试验的避雷设施失效,扣2分。 室。 6. 拌和站内未设置宣传栏8. 拌和站内应设置场地平面(牌)扣1分;设置位置不醒目,布置图、拌和站组织机构及负责人扣1分。 公示牌、生产工艺流程牌、拌和站7.拌和站所设置安全文明标志管理制度牌、安全生产牌和消防保的制作与安装与《铁路建设项目现卫卫生牌。 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不符的,每处扣0.5分。 8. 拌和站的设施、标志损坏、污染未更换、修复或清洗,每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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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主控项目 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 一般项目 1. 拌和站站长、技术负责1.搅拌站操作人员(含配有自动计人、试验员、专(兼)职安全量装置的强制式搅拌机操作人员)未经员应是本企业职工。 设备供应商培训上岗,扣2分;试验员、2.站长应具有二年以上拌专(兼)职安全员、电工、电焊工、装和站管理工作经验,技术负责载机司机、搅拌车司机(或混凝土运输人应具备试验工程师资质,且司机)无国家规定上岗证上岗或证件过具有三年及以上试验工作经期失效,每人次扣1分。 验。 人 2.未对拌和站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安3.搅拌站应配有三仓式自全教育,每人次扣0.5分;未在操作人员 动计量装置,强制式搅拌机,员上岗前进行技术交底,每人次扣1分。 设 以及满足生产需要的备用发二 备 电机。 配 4.搅拌机总装机能力应满每次扣分1分。 4.配料系统未满足二级以上碎石级配的要求,扣2分。 5. 搅拌设备安装不平稳、不牢固,3. 管理、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未上墙,置 足设计需要。 5. 拌和站内所有的计量器具应经过标定并在有效期扣2分;无接地接零保护,每处扣1分;内。 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损坏未恢复,每处扣1分;料斗无保险装置或装置无效,每处扣1分;拌和楼控制室、搅拌机房以及机动车辆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每处扣0.5分;搅拌设备或工作区其他安全防护缺失或损坏未恢复,每处扣0.5分。 6.涉及混凝土配合比的计量器具缺失或损坏失效,每件扣5分。 7. 拌和楼控制室、搅拌机房设备操作规程上墙,装载机、搅拌车(含其他混凝土运输车)操作规程上机或定点停放处上墙,其他操作规程张贴或悬挂于作业场所合适位置,未设置的每件扣1分,其他要求不符的每件扣0.5分;设备标识张贴或悬挂于设备或设备旁合适位置,未设置的每件扣1分,其他要求不符的每件扣0.5分。 8.未建立人员管理名册、设备管理台帐和检查记录,每项扣1分;记录不全,每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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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主控项目 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 一般项目 1.主体工程用水泥、掺和料应使用储存罐储存。 1.散装水泥、掺和料未按不同厂家、品种、标号、批次分罐保存,每一混装罐,2.液体外加剂应搭棚储仅属不同批次的混装扣1分,其他情况扣存,固体外加剂应采用库房存5分。 储。 2.储存袋装水泥库房防湿防潮差,每3. 砂石料应使用带棚有房扣1分;房内地面未作硬化处理,或垛墙料仓存放,待检仓与已检仓高超过10袋,或垛堆距墙少于0.5m,每应分开。 原 材 质 三 量 控 制 3.袋装掺和料未架空存放,或垛高超过10袋,每垛扣1分;未按生产厂、品种、等级、批号分别堆码,每一混放处,仅属不同批号的混放扣1分,其他情况扣5分。 4.粉状外加剂库房防湿防潮差,或未架空存放,扣1分;未按生产厂、品种、出厂日期等分堆分罐存放,每一混放处,仅属不同出厂日期的混放扣0.5分,其他情况扣5分。 5. 外加剂库房与水泥库房未分开设垛扣1分;水泥未架空存放,每垛扣1分;未按生产厂、品种、强度等级、批号分别堆码,每一混放处,仅属不同批次的混放扣1分,其他情况扣5分。 置,外加剂与水泥置于同一库房,扣5分。 6.砂石料未分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或分料仓未用隔墙隔开,每一混放处扣5分;仓底未用混凝土硬化,扣2分;分料仓隔墙未用水泥砂浆抹面,扣1分。 7.进场原材在未检验判定合格前与合格原材混放,每一混放处扣5分。 8. 站内材料无标识,或未按《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规定设置标识,每批材料扣1分;标识内容不全,或不正确,扣0.5分。 9. 库房、易燃物品存放区未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每处扣1分。 10.未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每类扣1分;记录不全,每类扣0.5分。 —3—

序号 项目 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 一般项目 1.混凝土生产前,未进行计量装置自校标定记录,扣5分;未进行搅拌站和搅拌机检查并记录,扣2分;上料斗地坑积水未清除,扣2分。 2.生产过程中搅拌站操作人员无试验室提供的混凝土配合比,扣20分;实际拌和 记录显示的混凝土配合比与搅拌站操作人员出示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指标上有较大不 生一致,扣10~25分;指标略有超标扣1分。 3.混凝土配合比标识产 牌未悬挂于操作间前醒目位置,或标识牌不符合《铁路建设 过四 程 及时更新,扣1分。 控4.搅拌时间不符合要求,扣2分。 制 5.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未戴安全帽,扣1分;作业中的料斗下有人员工作和行走, 扣2分;作业现场(包括拌和楼控制室)有无关人员和车辆,扣1分;现场无专(兼)职安全员巡视,或专(兼)职安全员巡视未佩戴袖标(牌),扣1分;其他违章行为,扣1分。 6.未建立混凝土生产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 1. 拌和楼应实行全封闭环 设置。 境 五 保车 护 辆、场地等清洗设备。 3.清洗设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扣1分;混2. 拌和站内设置砂石、车辆、场地等2. 拌和站内应设置砂石、不采取措施继续进料,扣1分。 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周围粉尘较大时,1. 拌和楼灰尘污染空气,扣1分;水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或标识牌内容不全,或有错误,或未拌和站应设置废水废油、生活凝土搅拌车出站即入市区道路的,未在出污水净化设施。 4. 临近居民站前清洗车轮,扣1分。 区拌和站施工产 3.设置的废水废油、生活污水净化设生的噪声不能大于现行施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扣1分。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 12523)的规定。 4.每次混凝土拌和作业完成后,未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场地不整洁,扣1分。 5.每次混凝土运输完,运输车辆不清洗,或不入定点位置,扣1分。 6.未设专人进行搅拌站的定期清理、打扫,定时洒水抑尘,保持拌和站内卫生,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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