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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物料处理规定

2022-04-18 来源:意榕旅游网
 废品物料处理规定

文件编号:ZY-3- 实施日期: 版次:A/0 分发号:

文 件 名 称 废品物料处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1. 目的:为使报废物品能合理使用或即时清理。

2. 范围:本公司报废的不合格品,不能使用的打样样品及各种废弃设备物品。 3. 职责:

a) 各部门产生的报废物资需填写“报废物料申请单”。 b) 质检部负责对报废物资进行检验确认,签署报废意见。 c) 生产部负责废品库管理,以及废品物资上报处理。 d)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最后处理。 4 程序:

4.1 公司建立废品库,地点设在公司后院配电房旁边小房间,由生产部负责管

理。

4.2 生产车间经质检部检验判定为报废的不合格品,质检部签署报废意见后,

由车间送交废品库。

4.3 技术部在设计开发试样中,出现的不可再利用的样品件,由技术部填写“报

废物料申请单”,经技术部经理审核确认,总工程师批准后,送交废品库。

4.4各部门使用的设备、器具,损坏无法修复需报废时,需填写“报废物料申请

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确认,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送交废品库。

4.5 当废品库存积报废物资较多,需要处理时,由生产部填写“报废物料申请

单”说明报废物品情况及最后处理意见,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4.6由生产部联系废品收购商,来公司收购废品。 4.7 废品处理回收款由财务部收款,并开据收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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