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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薪酬制度

2023-06-20 来源:意榕旅游网


xxxxxxxxxx有限公司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长期地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本着“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一、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

二、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和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关键岗位倾斜。

三、逐步构造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与非技术岗位、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薪酬档次落差,建立激励机制。

第三条 范围

公司从业人员的薪酬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董事会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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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薪酬办法

第一条 薪酬构成及定义

员工的薪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一、基本工资按照员工学历、职称、工作年限以及区域经济、物价、消费价格指数确定。基本工资每年调整一次. 二、岗位工资按照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确立。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三、工龄工资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本公司员工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每月增加50元,十年封顶。

四、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优秀员工奖、特别贡献奖等。由总经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员工表现核发. 五、津贴包括:加班工资、用餐补贴、各类保险.

第二条岗位设置

工作岗位职级设置如下: 一岗 总经理 二岗 副总经理 三岗 部门经理 四岗 部门副经理

五岗 业务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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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岗 业务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七岗 业务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三、一至二岗薪酬按照董事会相关规定执行. 四、三到七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三档,详见附表.

第三条 公司员工薪酬实行岗位制,动岗动薪。

第四条 新派任岗位的员工,原则上均自所派岗位的第一薪级起薪,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高其起薪薪级.

1、具有所任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工作经验已超过三年以上。 2、具有所任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技术职称高一级以上。 3、能力优异,公司难招募到的人才。

第五条 低级岗位代理高级岗位或低级岗位实际代行高级岗位职责

的,提高薪级一级支给薪酬。

第六条 公司新招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

伸到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一般为试用岗位固定工资部分的60%,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资历工资。试用期间新招员工按试用岗位级别享受相应的福利,包括午餐补贴等。其它情况参见公司有关规定。

第三章 薪酬的定期调整

第一条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实行薪酬定期调整制度,调整日期为每

年一月一日。

第二条 薪酬定期调整的审定日期为一年,即从上一年的一月一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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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三条 对员工薪酬的定期调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依岗位薪级

提薪、降薪或保持原薪级,提薪、降薪均不限定薪级数。

第四条 具有提薪资格的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提薪:

1、长期休假者(各类请假天数年累计30天以上);

2、在薪酬调整审定时期中出勤天数不满规定劳动天数的九成者;

3、在审定时期内受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含警告处分); 4、进入公司不满半年者。

第四章 薪酬的特别调整

第一条 对有特别表现或特殊贡献、业绩显著的员工,或因个人过失

给公司业务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其薪酬可进行特殊调整,不受时间限制。

第二条 对员工薪酬的特别调整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依岗位薪

级提薪或降薪,提薪不超过三个薪级,降薪不限制薪级数。

第三条 特别调整由部门经理或人事部门提出书面建议,经总经理研

究决定后执行。

第四条 员工薪酬特别调整后,除本制度第三章第四条规定的情况外,

不影响薪酬的定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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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薪酬调整的申报与审批

第一条 部门副职(含)以下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或实

际工作表现,对员工的任职能力、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等做出评价,填写,报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送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由总经理根据年度考

核结果或实际工作表现做出决定,由总经理办公室填写《员工薪酬调整申报表》,经部门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对员工提薪如超过该员工岗位最高薪级,由董事长特批。

第六章 工资的发放

第一条 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工资支付时间为每月15日,以法定货

币(人民币)支付,若遇支薪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第二条 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一、员工个人工资所得税;

二、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三、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及失业保险费用; 四、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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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在不违反国家劳动主

管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公司内部一般员工的工资关系和工资标准;有权决定一般员工调岗调薪及其奖惩方案。

第二条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第三条 本规定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事部负责

解释。

第四条 本规定从印发颁布起开始实行,自本制度实行之日起,原有

有关工资管理的制度或规定停止使用。

第五条 如有其他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以董事会裁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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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员工岗位工资标准表

级别 等级 试用期工资 正式工资 奖金/补贴 A 部门经理 B C A 部门副经理 B C A 业务主管 B C A 业务主办 B C A 业务助理 B C 职 员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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