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2024-05-29 来源:意榕旅游网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版次 编号 A/0

GYJT-03-08-2010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GYJT-03-08-2010

1.0目的

为了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有计划合理使用保健津贴,确保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的管理。 3.0引用标准和术语 3.1引用标准

⑴苏安监(2001)37号《江苏省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⑵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试行)》 3.2术语

⑴劳动防护用品(简称防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

⑵防护功能:指劳动防护用品所具有的某种防护能力。 ⑶有效使用期:指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的使用时间。 4.0职责

4.1安全部负责编制年度防护用品、保健津贴费用计划,按确保使用功能、严格控制标准的原则,管理防护用品、保健津贴费用,并负责防护用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4.2财务部负责审核费用计划,下达年度费用指标。 4.3采购部负责对防护用品的采购及发放。 5.0控制要求 5.1防护用品的采购

5.1.1 防护用品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应具有省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受理,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组织审查考核颁发的“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宣战生产证和经营证”。严禁采购、发放、使用无证产品或假冒作伪劣产品。

5.1.2采购部必须到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定点生产证、定点经营证的单位采购防护用品。

5.1.3安全部负责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协助采购部门对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商务处理。

5.2 防护用品的审核和审批

1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版次 编号 A/0

GYJT-03-08-2010

5.2.1各单位安全员根据员工工种及人事命令单,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确定员工应享受的防护用品品种数量及使用期,填写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台帐及相关的领用手续。

5.2.2安全部审批领用手续,仓库员依据领用手续发放。 5.3保健津贴的审核、审批、发放程序

5.3.1各单位安全员依据《发放标准》和实际作业工作日,填写保健津贴发放单,单位负责人审批,安全部复核,财务部发放。

5.3.2从事职业危害作业职工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1 2 3 作 业 电、气焊作业 油漆作业 防水施工 危 害 弧光辐射、烟尘、有毒气体、高温等 甲苯等有毒气体 有毒气体 发放标准 2元/工作日 2元/工作日 2元/工作日 5.3.3劳务工和工程分包方的保健津贴一列包含在合同工价中,合同谈判时,参照上述标准一次谈妥,不另外发放。

5.4监督检查

5.4.1安全部负责每季度对员工穿(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发现不符合情况按《不符合项、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要求处理。

5.4.2各单位安全员负责收集员工对防护用品使用意见,并及时反馈到安全部,安全部负责对防护用品的反馈意见进行分析,处理。

6.0附则

6.1本制度由安全部编制、财务部、材料部、设备部、工程部会签,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