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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的选举——一颗民主选举的璀璨新星

2020-02-16 来源:意榕旅游网
陕甘宁边区的选举——一颗民主选举的璀璨新星

作者:郑文阳

来源:《人大研究》 2016年第7期

郑文阳

选举如同让一群饥肠辘辘的人拿着筷子夹餐桌上的丰盛佳肴,规定只许夹馒头不许动鱼肉,那是伪民主,而放开让人自由选择,这才是世人称道的真民主。

1931 年,中国共产党在陕甘边和陕北先后建立了苏维埃政府。四年后,红军跋山涉水来到了陕北,后将陕甘边、陕北两个政府和新发展的区域统一起来,创立了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在此安营扎寨,开辟革命根据地。1937 年7 月7 日,卢沟桥枪炮震天,全面抗战爆发。8 月22 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发表将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的声明。9 月6 日,中共中央将西北办事处更名改制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宣告边区政府正式成立。

此后,为适应边区政权结构的变化,边区选举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从1937 年至1946 年,陕甘宁边区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全民普选。这三场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活动,为日后的民主直选留下了一笔宝贵的历史财富。

陕甘宁边区的选举是从乡级选举开始的,以延安作为试点。

早在1937 年5 月,西北办事处就颁布了《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设立了“边区选举委员会”,由蔡树藩任选举委员会主任,高朗亭为副主任。1937 年7月,延安县及各区、乡先后成立选举工作委员会。从7 月开始,直至当年12 月,历时半年,一场自下而上的选举之风,首次刮过这片土质松软、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原。

广袤的土地上第一次出现大规模的全民选举,新奇劲就如同天外来客造访,面对陌生的新鲜事物,刚开始,广大百姓既感兴奋,又显得毫无头绪。

这时,选举委员会结合边区的风土人情,热热闹闹搞起了选举宣传。

这一阶段,在庙会、香火会、集市和群众大会上,开始有人拿着喇叭沿街喊话。田间地头农闲时间,街头巷尾,经常看见选举宣传队的影子,挨家串户,穿梭其间,甚至连开明绅士和民族资产阶级代表也被他们邀请过来开茶话会,动员积极参与选举。墙上到处贴满了各种标语,“人民是政府的主人”“不让一人站在选举之外”“选举是保卫边区的法宝”“到农民家中去”等等。边区报刊和发向各村庄的小册子、宣传单和各式街头小报,则采用了当地老百姓的日常用语,生动形象,通俗易懂。选举委员会可谓是煞费苦心,不放过任何形式的宣传,将选举故事改编进了秧歌、地方戏曲、乡村流动式剧团演出及农村小调中。如《选举小调》唱到:“民主政治要实行,选举为了老百姓。咱们选举什么人?办事又好又公平,还不要私情。”“清清的天,白白的云,大家选举要留神。选举票上看清楚,看清好人与坏人。选上好人大家好,选上坏人都糟糕。”

边区直白而又淳朴的选举宣传,伴随着街头喇叭和民间小调逐渐融入了老百姓的睡梦中。

接着,选举委员会开始组织选民登记。

《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第二章“选举资格”第四条规定:“凡居住在陕甘宁边区区域的人民,在选举之日,年满16 岁的,无论男女、宗教、民族、财产、文化的区别,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犯下列各条之一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有卖国行为经法庭判决者。2.经法庭判决有罪剥夺公权期限未满者。3.犯神经病者。4.(1)项人的家属,但其家属如系革命者不在此例。”

边区的选民登记以填表格的形式登记选民信息,然后筛选公布名单。选民名单采用“红白榜”做法。红榜代表具备选民资格,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白榜代表不具备或被剥夺选民资格。“红白榜”一确定公布,乡村一下子就热闹起来了,榜单前挤满了形形色色的人。一些地富绅商,看到红榜上有自己的名字,露出满脸的笑容。

候选人的名单是不出本乡范围的,选举以乡作为单位。乡代表,每20 位居民选举代表1 名;区议会议员,每50 位居民选举1 名;县议会议员,每200 位居民选举1 名;边区议会议员,每1500 位居民选1名。不满法定人数而在法定的半数以上的,选举议员1 名,人数在法定半数以下的,选举候补议员1名。各级选举得按照当选人数,选出三分之一的候补议员,候补议员出席议会时,有发言权无表决权,候补议员以得票的次多数充之。

那些社会名望高,才能突出,德行兼具,百姓认可的人,一般都在候选人名单中。在候选人的提名上,选举委员会采取各抗日党派、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选民联名推荐(至少10 人以上)三种方式。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多于应选名额,实行差额选举。

边区百姓的文化程度虽然不高,但眼睛都是灼亮的。推出的候选人,群众并不是都认识。这时,提出候选人的政党或团体被要求详细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或者是候选人自己要当众说明政见和施政方针,而群众可以自由批评,谁好谁不好,什么话都可以说。林伯渠在陕甘宁边区第一次政府工作报告中说道:“当候选名单公布以后,每个乡村都热烈地参加讨论,有的批评某人对革命不积极,某人曾经反对过革命,某人曾经贪污过,某人曾经是流氓,某人曾吸食鸦片等等。有的选民则公开涂掉其名字。”

选举盛况,热闹景象犹如赶庙会、过春节。

选举之日,有婆姨手抱娃娃,兜揣馍馍参加选举的;有大闺女、新媳妇穿上新装,搭伙结对去参加选举的;许多地方的妇女因为选村长,情愿抱着孩子跑五六里的路,赶到约定的开会地点。各村几乎是男女老少一齐出动,地主、富农也丝毫不落伍。报纸上报道,安定县中区一位70 多岁裹小脚的老阿婆,手拄拐杖,高高兴兴地走出山沟,要去参加选举。当时大风呼啸,飞沙蔽日,人们劝她别去了,她执意不从,边走边说:“活到70 多岁,总没做过主,今天要咱做主,咱自然要去选个如意的。”[1]

美国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说道:“如果在根据地按照西方的做法,选举之前对公民进行文化测验,那么会剥夺五分之四人口的选举权,而这对于占根据地人口大多数的广大农民来说是极不民主、不公平的。”[2]

正因如此,陕甘宁边区的选举有别于西方的民主选举,既然餐桌的菜肴允许自由挥动筷子,对于不懂使筷的,也不应排除在外,他们可以换成勺子嘛。文化程度并非民主的先决条件。因此,边区选举条例规定灵活:识字多的选民用票选法,识字不多的选民用画圈法、划杠法,完全不识字的选民用投豆法。

早在红军长征之前,共产党就在福建才溪进行过黄豆投票法。红军到达陕北后,投豆法在陕甘宁边区深受普通老百姓欢迎。候选人在台上坐成一排,每人面前放一个粗瓷海碗,贴着其名字。选举时,要选多少人,选举委员便发给每个选民多少颗红豆(有的用黄豆、蚕豆或绿豆)。选民中意哪个候选人,就在其碗里投豆。选举结束后,直接数候选人碗里的豆子,数量

最多的当选。投豆法的缺点在于,当着候选人或者熟人的面,选民可能没有完全真正的表达自己的投票意愿,也有可能把手中所有的豆子都投给同一个人。后来,投豆法有了改进:候选人背对投票人坐着,选民故意穿着长袖子的衣服,投豆选举时,袖子从每个碗口都划过,这样,旁边的人就看不清到底把豆投到了哪个碗里;或采用“依次进窑封碗投豆”的投票方法,为防止选民多投乱投,用纸封住碗口,只留一个小口,用不同颜色的豆子代表不同候选人,选民挨个进入窑洞投豆。

此外,还有画票法、背箱法和烙票法等。画票法,或称画杠法、画圈法,适用于识字不多的选民,同意某个候选人当选,就在其名字上画杠、画圈,不同意便不作任何标记。其缺点是,选民想选候选名单以外的其他人,就无从选起。背箱法则适用于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方。选举前由选举委员会选出可靠的司票员,沿着山区,背着带锁加封的选票箱,分途串乡挨户向选民发放和回收选票,待收齐所有选票后再召开选民大会,当众开箱检票。其缺点在于,提前发选票给了反动派可乘之机,司票员可能被收买或徇私舞弊。而烙票法与投豆法一样,都适用于不识字的选民。选举时,选举委员会将印好的选票发放给选民,然后逐一念出候选人的名字,选民喜欢谁,就在其名字上头,用香火烧一个洞。

就这样,一场轰轰烈烈的全民普选最终尘埃落定,边区百姓用黄土高原特有的朴实,证明了即使没文化,民主土壤依然厚实。

当家作主是幸福的。四年后,即1941 年1 月至7 月,边区又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的全民普选。这次选举,进行了乡级改选,有一半干部落选,延安县乡政府委员中只剩下133 人,新选出来185人。绥德县落选干部1001 人。

与第一次普选不同的是,第二次普选出现了同台竞选的现象。

同台竞选之风一经刮起,便从边区自上而下迅速吹向城镇及农村。在延安,中央八所直属高校都在同一选区,选出了3 名候选人,自然科学院院长徐特立,鲁迅艺术文学院副院长周扬,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校长郭化若,但参议员名额只有1 个。

于是,一场边区非主流的民主竞选上演了。

竞选现场,与会者一千多人,候选人双方(正式竞选时,徐特立宣布退出)的啦啦队阵容都很强大,会场气氛非常热烈。周扬亲自上阵,一边谈自己的施政纲领,一边批评郭化若缺席(郭化若因参加军委会,委托曹慕岳竞选)。双方在台上唇枪舌剑,互不相让,而台下啦啦队的助阵声一浪接一浪。鲁艺啦啦队敲锣打鼓,甚至把周扬的大头像举到了头顶,队长刘炽在会场里语调激昂地喊道:“《安娜卡列尼娜》是谁翻译的?”鲁艺学院齐声回应:“周扬!”

然而,由于鲁艺学院的人数远远少于抗日军政大学,当场投票,当场开票后,还是郭化若当选了边区参议员。

在那个特殊的战争年代,陕甘宁边区的选举,如一颗星空中璀璨的星星,照亮了百姓心中的希望,其民主程度之高,让外媒都倍感惊讶。

1941 年11 月,陕甘宁边区民主选举参议员,反战日本兵森健“不可思议”当选上参议员。美国记者史沫特莱在其《中国的战歌》一书中感叹道:这是比近代英美还要进步的普选。

在毛泽东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之前,陕甘宁边区在1945 年8 月至1946年3 月间,还进行了一次全民普选。此时,区级已不再作为一级政权,所以,就只进行乡、县、边区三级选举。选举基本延续了前面两次普选时的成功做法,在候选人的提名、审查上更为民主和严格,选民投票也更加理智和谨慎。

纵观边区三次选举。第一次普选时,参选者占选民总数的70%,个别地方达80%以上。第二次普选时,参选者占选民总数上升到了80%,清涧、绥德、延川等县达95%,清涧县有一个乡,选民全部参加了选举。第三次选举时,正值二战结束日本投降,百姓欢天喜地,选举热情空前高涨,参加者占选民总数82.5%,最高的地方达到了96%。

按理说,经历过几千年封建统治的中国农村,民主传统是极其匮乏的,百姓终日与镰刀和锄头打交道,要让他们相信可以自由选举和罢免官员,本身便不是一件容易事,更何况真正实现当家作主的幸福,这在中国政治史上是破天荒的伟大创举。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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