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傍晚,吴某开车执行任务途中,乙突然从右边路旁树林疾步冲出抢先过马路。吴某见状向左猛打方向盘,并紧急制动,仍躲避不及,车右前轮将乙左腿轧断。事故发生后,吴某见下车察看,只见乙昏迷不醒,却不见旁人,便自己开车逃去。第二天早晨,乙的尸体被人发现。
经法医鉴定:乙左腿膝盖处粉碎性骨折,因抢救不及时,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正方观点:吴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反方观点:吴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辩论题二 案情简介:
某日上午,被告人张某在市场替妻子看摊,因琐事与被害人李某发生争执。张某为避免事态扩大,收拾部分商品离开市场。当日下午5时许,张某返回市场收拾余下的商品时,被等候多时的李某发现。李追上去用拳头击打张的脸。将张的近视眼镜打碎落地,眼镜碎片划破了张的眼睛,但张没有还手。接着李又用右臂夹住张某的颈部,继续殴打张。由于李身高体壮,张身体瘦小,张挣脱不开。张某为逃脱挨打,情急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着李某乱捅,将李的右手臂捅伤,但李仍未停止对张的殴打,张又将李的左腹部捅伤,李才将张放开,张也没有再捅李。李某的腹部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正方观点:张某的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反方观点:张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辩论题三 1
案情简介:
被告人:丘某,男,25岁,农民。 被告人:周某,男,24岁,农民。 被告人:罗某,男,21岁,农民。
被告人丘某在建房时因地基问题与邻居蓝某发生纠纷,怀恨在心,遂找到自己的朋友周某和罗某,邀约两人一起去教训蓝某。三人在去蓝某家的途中,碰上了罗某的父亲,罗父叫罗某回家,罗某只好对丘某说:\"对不起了,我不能帮你了,我看你们俩也别去了\",然后随父亲回家。丘某与周某一起到蓝某家,将蓝某打成重伤。
正方观点:罗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中止。
反方观点:罗某的行为应当与丘某和周某一样,认定为犯罪既遂。 辩论题四 案情简介:
丁某,男,28岁。一天,丁某流窜到火车站候车室,看到两位军人聊天兴趣正浓,没有注意身边放的书包,被丁某顺手偷走,到僻静处打开查看,发现内有现金2万余元,还有“五四”式手枪1支,子弹20发。丁某将枪和子弹藏在家中,直达案发。
正方观点:丁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应数罪并罚。
反方观点:丁某的行为触犯了盗窃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属于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断。 辩论题五 案情简介:
甲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羁押。甲父亲为使甲得到从轻处理,遂花钱雇请他人打探其他未破获案件线索,后来发现有一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乙在某村躲藏。甲的父亲让律师在会见甲2
时将此情况告诉了甲,甲又通过看守所民警向侦查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遂将乙抓获。经查证,乙确系某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
正方观点:甲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立功。 反方观点:甲的行为应该认定为立功。 辩论题六 案情介绍:
被告人王某平时一直因为其坡地被邻居方某放荆棘阻拦其通行等原因而对邻居方某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2013年7月5日14时50分许,被告人王某趁其邻居厨房没上锁且无人之际,拿了一瓶液体毒鼠药窜入其邻居的厨房,将鼠药泼在一盘空心菜上然后离开。其邻居方某一家共有八口人,结果,方某、方某之妻潘某、女儿方某某吃饭后当天下午5时许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将法医鉴定结论表明,3人均系因吞食含有毒鼠强的食物而中毒身亡。
正方观点: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反方观点:王某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辩论题七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在广州买了一条假金项链,于2016年3月15日来到天津市。当天她到天津商场金店后,见柜台里放有一条重克,价值人民币元的金项链,与她所买的的假金项链式样相同,遂产生以假换真的念头。好随即到东方商业大厦买得金坠一个,签字笔一支,并将金坠的重量标签涂改为克后,系在假金项链上,然后返回天津商场金店,以挑选金项链为名,趁售货员不备,用自己的假金项链调换了上述金项链。次日,陈某将金项链卖掉,获得赃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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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观点:陈某构成诈骗罪 反方观点:陈某构成盗窃罪 辩论题八 基本案情:
1、2004年一日晚,谢某驾车在某地停车时与另一驾驶员张某为争车位发生争执,随后双方发生拉扯。谢某打了张某一耳光,张某未站稳后仰倒在水泥地上。倒地时,头部先撞在自已的桑塔纳轿车车门上后着地。张某倒地后昏迷,后被他人送往医院抢救。经CT检查和手术探查发现其脑组织挫裂和颅内出血。住院治疗20天后死亡。
正方观点:谢某之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反方观点:谢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辩论题九 基本案情:
2、王东(25岁)与肖明有过节。一日,王东纠集十多人在肖明下班的路上等候打算殴打肖明一顿。当肖明骑车经过此地时,王东等人即追赶堵截,肖明在逃跑过程中,为躲避前方持棍拦截的王东等人时,不小心摔入路旁沟内,当场死亡。
正方观点:肖明的死亡是意外事件,王东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反方观点:王东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辩论题十 基本案情:
6、两个生意人甲和乙起大早去城里进货,因为听说路上不太平,两人各带了一把刀骑着自行车上路。另一方面,公安和联防队正在抓捕盗窃动力电线的罪犯,已经守候多日没有战果。他们看到两人过来了,并且和上边通报的犯罪嫌疑人特征非常像,就冲过去了。这两个生意人一看有许多人冲过来,就害怕了,以为遭遇打劫。因此吓得骑车就往村里跑,二人4
一边跑一边喊救命。其中甲从自行车上一个跟头栽了下来,连车都不顾了拼命往村子里跑。跑到村头一个工厂,翻墙入院,躲到值班室里身体直发抖。这时候,有联防队员踢开门冲进值班室,甲拿刀就刺,刺倒来人后又跑了。该联防队员被刺后伤重而亡。
正方观点: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反方观点: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辩论题十一 基本案情:
甲为劫取钱财,事先在离长途汽车站较近的某居民小区租赁一住房。随后纠集另外几个人,携带钢管、刀子等作案工具,在汽车站内外寻找抢劫目标。后在汽车站外将乙带到其租赁房内。甲等人在较长时间内轮流用钢管和拖把殴打、威胁乙,欲抢劫乙的财产,但乙当天恰好并未携带任何财物。甲等人无奈放掉乙,又接着去寻找下一个目标。后案发。
正方观点:甲等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未遂)。 反方观点:甲等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既遂)。
辩论题十二 基本案情:
退休教师王敬轩患癌症住院达一年之久,花去医药费十多万元,但病情日益恶化,病人痛苦万分。医生诊断存活期不超过一星期。在此情形下,病人再三要求医生给自己实施安乐死,家属也希望让亲人早日解脱痛苦。医生经痛苦抉择同意病人及家属的要求,王敬轩被停止一切治疗,当日病逝。
正方观点:医生应该负刑事责任。 反方观点:医生不应该负刑事责任. 5
辩论题十三 基本案情:
2012年12月,彭某开始担任某市建委副主任。工作中,每到逢年过节便有建委审批过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公司为事后表示酬谢,而给建委中层以上干部送红包和各类礼品。刚开始时,彭某多次将红包退回或者直接上缴单位纪委。但是,单位一些人对他的做法不理解,背后议论他假正经。后来,彭某对收受的红包不再上缴,而是全部捐赠给公益事业,并详细记录了每一笔红包的数额、来源和捐赠去向。在彭某担任建委副主任的三年半中,累计收受他人现金约四十万元。
2006年5月,彭某被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并交待了所有受贿事实和赃款去向。经查实,彭某在担任建委副主任的三年半中共收受他人现金41万余元,全部以无名氏名义捐赠给了福利院或者希望工程基金。
正方观点:彭某构成受贿罪。
反方观点:彭某不构成受贿罪。
辩论题十四 基本案情:
杨亮和周芳是一对恩爱夫妻,周芳在一家公司任要职,年薪颇丰,但丈夫杨亮的收入却很低。二人原本共同购买了一套98平米的商品房,产权证的产权人为周芳。夫妇俩的儿子杨晓已经恋爱三年,马上面临结婚。夫妇二人想购买经济适用房,但又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于是二人商量通过假离婚、假结婚的方式购买经济适用房。首先,杨亮与周芳协议离婚,98平米的商品房归周芳所有。然后,杨亮与住在农村的丈母娘田某登记结婚。起先,田某死活不同意,认为这件事太丢脸,但杨亮、周芳反复做田某的工作,田某最后同意与杨亮登记结婚。于是,杨亮与田某以夫妻名义申购了一套68平米的经济适用房,购得经济适用房后,杨亮与田某协议离婚,并与周芳复婚。经查,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差价为66万元。
正方观点:杨亮与周芳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反方观点:杨亮与周芳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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