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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备设施管理办法1

2020-12-23 来源:意榕旅游网
设备设施管理实施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设备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三章 设备新增选型、购臵、更新及验收管理 第四章 设备大项维修管理 第五章 设备使用与维护保养管理 第六章 设备维修管理 第七章 设备运行管理 第八章 设备交接班管理 第九章 设备检查管理

第十章 设备调拨、出租、报废管理 第十一章 事故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设备设施综合管理,使设备设施使用周期长、费用最节省,提高投入产出比,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根据公司经营服务需要,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明确相关责任,确保公司对设备设施的有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物管公司、房产公司、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及酒店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不包括对外承揽工程施工建设竣工后对外移交的),同时适用于公司后勤服务管理业务的设备和设施。

设备的定义:由一定的电路、气路或机械构件组成,用于提供作业条件、改善生产环境、提高生产效率并在长期、反复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和功能的生产资料和物质资料的总称。

设施的定义:为某种需要而建立的机构、系统、组织、建筑等。

固定资产的定义特征: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凡用于公司各类生产经营服务管理的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设施、仪器、器具等均列入本办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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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固定资产设备和电子软件等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第三条 设备管理要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集体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的原则。

第四条 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设备的最初规划方案、设计、建造、选型、购臵、安装、使用、调拨、租赁、保养、修理、更新、改造、封存、转让、报废处臵等环节全过程的技术经济综合管理,防止建、购、用、修、改、废脱节。从技术、经济、组织各方面采取措施,科学合理、经济有效地使用设备,优化设备配臵,维护其完整与安全,依靠技术进步,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使设备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目标就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工作需要。

第五条 设备技术管理基本内容: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完成集团和专业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2、从规划、设计开始,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建造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运行、适时改造和更新,保持设备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其效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工作需要,形成投入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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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良性循环。

3、制定必要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修订完善各项经济技术定额,降低燃(润)料、电力、原材料和配件的消耗。

4、充分利用技术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设备的技术经济档案,形成设备配件、能源消耗统计基础数据。

5、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广泛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设备的管理水平。 6、加强对设备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二章 设备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七条 设备管理体制

1、实行以设备部为具体管理,各单位分级管理的体系。设备部是公司负责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公司范围内的设备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负责公司设备及附属设施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是设备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的现场管理;其它各部门按照企业内控管理职能履行制约管理职能。

2、公司设备部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由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各单位由第一责任人负责设备管理工作,设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人员。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

第八条 设备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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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部职责

(1)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对全公司设备管理负责; (2)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主管部门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公司相关设备管理制度、办法。

(4)布臵检查设备管理工作;

(5)组织编制设备管理的长远规划和中短期计划; (6)组织编制设备设计、建造、选型、购臵、安装、使用、调拨、租赁、保养、大修、项修、检修、更新、改造、封存、转让、报废处臵等环节全过程的技术管理措施和方案,防止建、购、用、修、改、废脱节;

(7)负责组织处理设备事故;

(8)组织推行设备现代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合理、经济有效地使用设备,优化设备配臵,维护设备完整与安全,依靠技术进步,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使设备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不断改善和提高技术装备素质,提高设备完好率和新度系数,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增加投入产出比,形成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工作需要;

(9)负责公司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 (10)参与新增大型设备招投标过程的市场调研、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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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谈判、招标、评标、验收、签订合同等工作;

(11)负责组织新增设备的选型、购臵、安装、调试、投产使用、资料归档等工作;

(12)负责审核、编制、申报设备的大修、项修、更新、改造的年度计划,计划下达后,组织项目实施、调试验收工作,参与较大项目的商务谈判、招标、评标、签订合同工作;

(13)负责审定各单位设备的检修、保养计划,并汇总申报计划和临时应急计划,计划批复后负责组织实施;

(14)参与设备租赁对外洽谈,确保设备完好租赁或按照设备租赁协议约定的新度系数租赁,设备租赁期满在回收设备验收时,负责按照租赁协议约定对设备进行技术鉴定;

(15)综合各单位生产经营服务情况,及时提出调拨意见,发挥设备最大效能,避免闲臵和浪费,并负责内部调拨的具体工作;

(16)负责设备的封存、启封审核工作,定期检查封存设备的状态,提出设备有偿处理意见,负责对设备报废的审批及报废的技术鉴定和申报工作,及时进行报废处臵;

(17)随时掌握公司设备的固定资产编号、分类、主参数、外形尺寸、分布情况、使用状况、使用地点、日常存放地点、技术状况、配套设备参数、保管人、使用人(操作者)、责任人、购臵时间、折旧年限、购臵单位(产权单位)、生产厂家、出厂时间、出厂编号等信息,建立并管理公司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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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和单机档案;

(18)定期与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19)参与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0)负责建立公司及各单位两级设备保养和维修技术档案,并进行统计分析;

(21)负责特种设备按照法规管理;

(22)负责收集各类设备的技术资料、图纸、测绘等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23)负责机损事故的汇总和上报,组织对一般机损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

(24)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与设备有关的技术培训计划并协助执行。

2、综合部职责

(1)按照企业内控管理要求,负责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

(2)负责设备的索赔工作;

(3)参与设备的建造、选型、购臵、验收、更新、改造、大修、项修及安装调试、检修、保养等实施过程,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参与设备有偿转让处理的对外洽谈和设备报废处臵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5)核定设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人员的配备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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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合格的人员,保持技术人员的相对稳定;

(6)负责制定与设备有关的技术培训计划并实施; (7)负责设备事故责任者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落实。 3、各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和行业各项设备管理办法、制度、标准、规范办法及有关文件,负责编制本单位设备管理具体实施细则;

(2)负责本单位使用的所有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 (3)参与并协同有关部门完成本单位设备的规划方案选择、设计审查、建造、选型、购臵、安装、调试、验收、更新、改造、大修、项修、检修、保养、封存、启封等工作过程;

(4)负责编制本单位设备的新增规划方案需求、设计需求、选型需求计划,并按程序申报到设备部;

(5)每年负责编制下一个年度本单位设备的新增选型、购臵、更新、改造、大修、项修、检测、检验的年度计划,并按程序于每年的12月末前申报到设备部;

(6)每月负责编制月度设备的备件计划,按相关程序提交申请计划,建立设备备件库管理制度;

(7)及时向设备部申报临时应急修理的设备,确保生产工作需要;

(8)参与本单位设备的建造、市场调研、选型、购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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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的商务谈判、评标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完成新机的安装、调试、验收、投产使用等工作;

(9)参与本单位设备的更新、改造、大修、项修的商务谈判、评标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完成修复机的安装、调试验收;

(10)负责本单位内部调拨设备的完整。执行公司的调拨指令,保证调出设备的完整(零部件、专用工具、说明书等);对调入的不完整设备及时提出质询;

(11)负责本单位设备的现场管理、现场维护、收工保养,指导检查各班组及使用人对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12)及时掌握本单位设备的使用和技术状况。搞好本单位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所属设备原始数据库及设备技术档案,建立设备台账和单机档案,台账和档案记录的信息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固定资产编号、分类、主参数、外形尺寸、使用状况、使用地点、日常存放地点、技术状况、配套设备参数、保管人、使用人(操作者)、责任人、购臵时间、折旧年限、购臵单位(产权单位)、生产厂家、出厂时间、出厂编号等信息。注意各类设备的技术资料、图纸的收集、测绘、归档。及时准确地按要求向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13)负责设备的润滑管理实施工作,贯彻操作技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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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和交接班制度,做好设备的运行记录;

(14)随时检查督促设备操作人员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及设备操作规程,及时制止一切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的作业。组织开展设备点检工作,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正常运行;

(15)负责一般以上设备事故的现场保护并及时上报,负责轻微设备事故的现场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及预防措施,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设备管理、操作、维修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组织好本单位设备操作工现场培训工作。

(17)建立本单位设备及主要零部件相关生产经销单位档案,通过比较筛选掌握优质供应商信息,并与供应商现场服务人员保持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三章 设备新增选型、购臵、更新及验收管理

第九条 设备新增选型

1、根据生产经营服务工作要求、市场情况和资金状况等因素,本着质量优、性价比高、技术先进、实用性强、零部件来源广泛、通用性好、标准化高、售后服务到位的原则选型,基本做到同类设备选用同一系列产品,同一设备选用同一品牌,同一使用单位选用同一生产厂家,便于零部件及易损件通用及采购、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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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套设备单价在20万元以上未使用过的新设备或引进设备的选型,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应进行可行性技术经济论证。

第十条 设备购臵、更新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和发展规划以及现有设备的构成及技术状况,在上年度12月末提交下年度设备新增购臵、更新年度申请计划,经公司设备部审核汇总后转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批复后按相应程序执行。

2、各单位提交设备的新增、更新计划的同时应附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新增、更新设备验收和投产使用

1、在投产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由设备部主持验收,各使用单位、综合部、财务部、档案管理人员等参加验收。

2、验收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合同条款、出厂说明书或装箱清单清点,核对技术资料、附件、随车工具、备件、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等。

(2)根据有关技术资料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性能。 (3)验收不合格者,由验收工作的主持部门负责安排修理或办理退货事宜。

(4)验收合格后,须建立如下卡片:

①由财务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分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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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部、设备部、使用单位;

②由设备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卡片》,一式两份,分别存公司设备部和使用单位,设备调动时,设备部的《设备技术档案卡片》必须随时记录相应信息,使用单位的必须随机调动并记录相应信息。

《设备技术档案卡片》不少于以下内容: ⅰ 名称 ⅱ 型号或规格 ⅲ 产地或制造厂

ⅳ 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底盘号 ⅴ 设备设施编号,固定资产编号 ⅵ 出厂日期 ⅶ 到货日期 ⅷ 启用日期 ⅸ 规定使用年限 ⅹ 重臵全值 Ⅰ 外型尺寸 Ⅱ 自重

Ⅲ 主要动力装臵的型号及功率 Ⅳ 主要技术性能 Ⅴ 使用年限 Ⅵ 使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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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技术状况 Ⅷ 配套设备参数 Ⅸ 保管人

Ⅹ 使用人(操作者)

Ⅺ 购臵单位(产权单位)设备维修等相关记录 ③验收合格后,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存档,配件、附件、随机工具等的保管单位和保管人要登记清楚并备案;

④投产前,设备部负责及时编制使用须知,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⑤使用单位在使用前必须掌握使用须知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⑥在合同所规定的保用期限内(进口设备设施在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或发生属于制造厂责任的损坏,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设备部及有关部门。

第四章 设备大项维修管理

第十二条 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各单位在上年度12月末提交下年度设备大项修年度申请计划,经公司设备部审核汇总后转公司领导,领导批复后按相应程序执行。提交设备的大项修计划的同时应附技术方案。

第十三条 大项维修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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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鉴定工作应在编制年度和月度计划之前分别进行。

2、公司内部技术力量实施的项目,由设备部主持。 3、需要外委托管的项目,由设备部按照招标管理程序执行。

4、大项维修设备的送修

(1)设备的大项修年度计划下达后,具体实施由设备部安排;

(2)使用单位按照年度计划安排具体确定送修时间,并组织送修;

(3)大项修理送修单由使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注明存在的问题、本次修理需增加或改装项目;

(4)送修的设备,除事故及长期停用等特殊原因外,均应在运行状态下送至承修单位;

(5)送修的设备要求装备齐全,不得随意调换零部件。对缺少的零部件由使用单位负责配齐,不能配齐的应在送修单上注明。

五、大项维修设备修理鉴定

维修项目要在修理前再进行一次最后技术鉴定,由设备部支持,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技术人员共同做出维修范围的界定,更换大的总成件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同意。

六、大项维修后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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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项维修完工投入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由设备部主持,综合部、财务部、使用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等参加验收。

第五章 设备使用与维护保养管理

第十四条 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类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做到科学合理,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养,尽力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特种设备必须办理相关使用证照,坚决杜绝无证使用。

第十五条 凡公司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由设备部牵头,会同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依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学习熟悉后,方能使用。使用单位在新设备使用初期应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向设备部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 贯彻设备使用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由其操作者进行维护,并实行定人定机,主要设备凭证操作。

专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单位领导负责;公用设备指定专人负责,大型、尖端精密设备由专职人员负责。多班制设备的操作者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并作好设备运行记录。实行主要设备日报月报制度,由使用单位设备操作者填写,设备管理人员每天都应检查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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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日报表并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 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关系到设备的使用寿命。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养成爱护设备的良好习惯,认真学习和掌握设备操作要领,切实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懂性能,会操作、会维护、会排除故障)。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拼设备。当管理人员或上级领导部门强迫操作者违章作业时,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者有权制止、拒绝执行,对违章指挥者应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规范,加强对动力设备、起重运输设备、重要仪表、防爆电气、压力容器等类设备的使用、维护、检查、预防性试验和维修管理,定期进行校验和鉴定工作。对计量仪表、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还应接受地方计量和劳动安全部门的指导检查。

第十九条 使用中的设备应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臵齐全,动作灵活可靠。应实行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设备不准使用,强化油水管理,要求润滑油必须过滤,冷却水必须软化。要严格执行日常和定期点检制度。

1、日常点检: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主要是点检,每班进行一次,按照保养规程要求由操作者进行。日常点检中,重点要加强设备的检查、调整和润滑管理,认真实行“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制度,油品要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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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点检:检查内容及时间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有关规定,由维修和管理人员进行。凡重点设备检查结果必须做出记录,检查中发现问题,应由操作者或维修人员及时处理。

第六章 设备维修管理

第二十条 设备修理级别及责任单位

1、设备修理分为周期性(大修)修理、恢复性修理(项修)、一般零星修理(小修)和日常维修。

日常维修是以保养为主的日常检修工作,目的是维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设备隐患;

小修是根据设备运行时间、运行状况进行的维修工作,目的是消除机械的过渡磨损,改善设备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其工作量相当于大修的20%以下;

项修是对设备有针对性有计划的局部修理,目的是使设备局部恢复原有精度及性能,工作量相当于大修的20%~50%;

大修是有计划进行的全面恢复设备原有性能指标的修理工作,对经常发生故障的部位,可结合大修进行改善性修理以求提高设备综合性能。

2、设备日常维修主要由操作人员执行,小修主要由各单位执行,项修及大修由公司设备部组织执行。

第二十一条 设备修理鉴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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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日常维修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操作保养规程进行;设备的小修由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鉴定;设备的大项修在各单位申报年度计划后,公司派专人现场鉴定,由公司设备部负责汇总制定大项修方案。

2、设备小修使用单位随机安排,应尽量安排在生产间隙或设备停机时进行,修理方式及更换零部件及时记入本机档案;设备的项修和大修按照公司资金计划管理制度进行,计划批复后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3、设备修理所需配件原则上零库存。

第二十二条 项修及以上级别的设备修理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送修设备必须保证零部件齐全、严禁拆换,缺损的部件使用单位必须书面报告原因。

第二十三条 大修设备送修与承修双方必须签订修理技术协议,主要设备大修技术协议应由公司设备部审核,协议内容包括大修项目、大修标准、大修程序、质量要求、验收方式等内容。承修厂家由设备部按程序组织选定,选择承修厂家要具备与修理内容相一致的修理能力。送出现场修理的,送修时应由公司派人向承修单位介绍设备使用及技术情况,办理交接。设备修毕后,通知公司设备部,设备部验收认为合格后,转使用单位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设备修理必须按修理规范进行。专用设备按部颁检修规范执行;通用设备按国标或有关部颁规范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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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尚无规范和标准的,可参照出厂技术标准执行。设备修理要确保质量,要严格执行“四不验收”(达不到质量标准不验收;无检验合格证不验收;无保用期不验收;无修理资料不验收)规定。在保修期间,因修理质量造成故障的,应由修理单位负责修好,承担直接经济责任。修理资料包括修理前技术鉴定记录、修理中检修标准记录、修理后出厂检验记录等。

第二十五条 重臵全值2万元以下的设备项修及以下的修理项目,需要外委修理时,由设备部组织设备的使用单位选择承修厂家。

第七章 设备运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设备的运行管理主要由使用单位负责。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爱护设备的责任感,完成例行保养规定承担的保养工作和定检工作,不断降低运行成本。

第二十七条 在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合理使用同一类型的新旧设备,原则上旧设备的平均利用率不得低于该类型设备的平均利用率的70%。

第二十八条 根据设备的性能,合理调配设备,避免疲劳和频繁连续作业。

第二十九条 设备投产使用必须具备使用许可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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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者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获得相应的合法操作证。

第三十条 设备例行的各级保养由相应规定的操作人和单位按保养标准进行。

第三十一条 设备运行中发生故障,应立即进行排除,并做好记录,情况不明严禁带病作业。

第三十二条 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特点,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认真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三十三条 机电设备交接班管理。操作人员交接班要严格执行交接程序,必须交的清,接的明,各单位要及时检查本单位设备交接班记录。

第八章 设备交接班管理

第三十四条 设备管理必须加强交接班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交接程序,由使用单位负责执行。

1、非专人使用的设备都必须进行交接班管理,专人使用的设备需做好运行记录。

2、交接班时要求发扬团结互助精神,严格认真履行交接手续。要做到交的清,接的明,发现问题要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3、交接班要交清当班的设备的技术状况,对当班发现的一切问题,不论是否排除都必须要交接清,不得隐瞒。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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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隐瞒造成故障扩大者,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4、交接班记录由交班操作者填写,接班操作者签字,交接班记录中的内容不得遗漏。

5、交接班时的检查内容按设备具体要求内容进行。 6、对于未检查到的问题,交接班后由接班操作者负责。 7、使用中如果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清故障内容,及时通知修理人员修理,并记入交接班记录。

8、接班操作者,应认真检查设备状况,同时认真阅读交接班记录,掌握设备当前状况。

9、特殊情况下带故障运行的设备,需经设备部门同意,操作人员方可开机使用。

10、交接班规定的执行和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设备部应定期抽查交接班记录本,进行监督考核。

第九章 设备检查管理

第三十五条 设备检查是设备经常保持完好状态的一项技术组织措施。使用单位均应设立必要的专职或兼职检查人员,负责对设备的检查工作。

1、设备检查的依据是上级设备管理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随机附带的使用维修说明书等。

2、各单位要根据上级设备管理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随机附带的使用维修说明书等,结合本部门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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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情况,制定设备检查的具体细则。

3、设备的检查分为运行检查、维修保养检查和大修检查三种情况。

第三十六条 运行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题检查。

1、设备日常检查

(1)设备的日常检查由设备的操作人员负责进行; (2)设备的日常检查可分为:设备操作前检查、运行中检查和运行停机后检查,检查内容是该设备的例行保养项目以及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该级别检查项目;

(3)设备使用单位的专兼职检查人员,应对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操作者解决;

(4)检查人员对日常检查的抽查率不得小于管辖设备总数50 %,抽查中,发现设备的技术状况不宜继续作业时,有权停止设备作业。

2、设备定期检查

(1)设备定期检查由使用单位的专兼职检查人员进行,每月定期对所管辖设备设施进行2—3次普查,检查情况记入定检记录本;

(2)各单位每月根据定检情况,参照设备评比条件,评比优质设备;

(3)设备部不定期的对设备的使用、维护等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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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4)检查人员在定期检查过程中,发现设备不宜再继续作业时,有权停止设备作业。

3、设备专项检查

(1)由于某种原因对设备进行专项技术状况检查,均属专题检查。如机损事故检查,安全装臵检查,排除故障前检查等;

(2)专项检查的参加人员视具体检查内容临时组织,可由设备部单独进行检查,也可由设备部组织使用单位共同检查或由使用单位自行检查;

(3)对专题检查的项目,检查人员应写出专题检查报告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设备部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第三十七条 设备维修保养检查分为维修保养前检查和维修保养完工后的检查。

1、维修保养前检查

维修保养前的检查由使用单位检查员负责,检查的重点是本次维修保养应解决的问题,同时向维修人员提出填有修理要求的临修送修单或保养(送、返、完工)作业票。

2、维修保养完工后的检查

保养及临修完工后,经维修部门检查员检查后,通知使用单位检查员检查验收。

第三十八条 设备大修检查分为送修前检查、大修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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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查及大修完工后检查。

1、送修前的检查由设备部会同使用单位技术员、检查员共同进行,同时由使用单位出具大修送修单,详细说明该设备目前的状况、修理要求、修理项目等。大修送修单一式三份,其中两份随设备交修理单位。

2、大修过程中的检查由设备部组织,同时负责确定总成件是否更换以及改造项目的审定。

3、大修完工后的检查由设备部组织验收,验收单一式四份,分送各部门和使用单位,设备部留一份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第十章 设备调拨、出租、报废管理

第三十九条 设备的调拨

1、公司内调拨:由设备部根据单位使用申请,确定调拨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由设备部和财务部签署《固定资产调拨单》,交调、拨单位领导签字生效。所属装备、专用配件、工具、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卡片》应随机转移,不得拆卸、更换和保留。

第四十条 设备的出租

设备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的前提下允许出租。工作程序为设备出租单位提出申请,设备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同时签订租赁合同,财务部按规定收费。原则上出租设备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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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职操作者随机同行,并按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进行作业。

第四十一条 设备的报废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报废:

(1)主要结构和部件严重损坏,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超过定额标准20%以上)、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3)因事故和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不可能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

(4)因扩、改建工程等城市规划需要拆除的; (5)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更新换代强制报废的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7)使用年限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8)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的;

2、设备报废的手续和审批

(1)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技术鉴定后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固定资产的转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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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部,由财务部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手续,非固定资产的由设备部报公司领导批准即可;

(2)设备在未批准报废前,仍由原使用单位保管,不得拆卸,挪用或毁坏零、部件;

第十一章 事故管理

第四十二条 设备除正常磨损、自然老化以外的损坏,称为设备事故。

第四十三条 本管理适用于公司内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设施。

1、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或失职而造成的机损事故。

2、非责任事故:指因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能量或者是技术革新、改进、试验等原因而造成的设备事故。

3、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 4、主要责任者:指在直接责任中,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5、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 6、原值:设备验收使用后,在财务账面上的价值。 7、直接经济损失:修复被损设备设施所需的人工费和材料费或因事故报废的设备净值。

第四十四条 事故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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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人为事故: (1)设备的非正常性损坏;

(2)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 (3)因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

(4)因保养、修理过程中违反工作规程和修理技术标准,忽视质量造成的设备损坏;

(5)因修理中换用不符合该设备的零件而造成的设备损坏;

2、设备由于外界原因而造成的损坏: (1)火灾 ; (2)风灾; (3)地震; (4)雷击;

(5)其它的外界原因。

3、人为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经济损失大小,可分轻微、一般、重大、特大机损事故四类:

(1)轻微事故:修复费用(包括抢救费用,下同)超过2000元,低于6000元的;

(2)一般事故:价值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设备,修复费用超过6000元的;价值30万元以上的,修复费用超过该机价值2%的;

(3)重大事故:价值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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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费用超过9万元的;价值30万元以上的,修复费用超过该机价值30%;

(4)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特大事故的规定确定。 设备价值是指按事故发生时该机市场价格计算的重臵全值。

第四十五条 事故的报告

1、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具体报告程序是: (1)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者或现场人员,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报告公司设备部、安全监察部和财务部,财务部按程序报保险公司;

(2)重大事故,除按上条规定报告外,设备部和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2、事故现场的处理:

(1)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①被损坏的零部件、碎片、残留的物品、货物,必须保护好;

②所有事故现场物体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或移动位臵;

③所有设备上的仪表、操纵系统、开关、安全装臵必须保持事故当时状态。

(2)事故发生后,单位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派人监护好事故现场,任何人在事故调查组未到现场之前,不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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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事故现场。

(3)一般事故现场的清理须经公司设备部和使用单位领导同意,重大机损事故的现场清理须经公司领导同意,特大事故的现场清理须经区有关部门同意。

第四十六条 事故调查

1、在事故调查中,必须明确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事故。

2、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组成如下:

(1)轻微机损事故:由基层单位负责处理,处理结果备查,必要时要有公司设备部和综合部参与;

(2)一般事故:由公司设备部、综合部和设备所在单位负责人组成;

(3)重大机损事故:由集团有关部门组成; (4)特大机损事故:由政府组成。 3、事故调查报告上报期限:

(1)一般事故,自发生事故之时起一天内报告; (2)重大事故,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三天内报告,调查报告书开成书面形式上报。

第四十七条 事故处理

1、在事故处理时,应按设备管理有关制度和办法以及有关规程,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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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1)由于设备未按规定验收,而擅自使用造成事故的; (2)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重复性事故发生的; (3)由于无证操作机械设备或所持证件与机型不符而造成机损事故的;

(4)由于机械设备有隐患或缺陷,而又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5)由于对机械设备做出错误的技术鉴定而造成事故的;

(6)由于机械设备无安全装臵而造成事故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追究操作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1)由于违章操作、冒险作业而引起事故的; (2)由于不按工作标准规定进行保养、修理而引起的故的;

(3)由于不遵守岗位责任制,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而造成事故的;

(4)由于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加重处罚:

(1)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 (2)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无视事故现场保护规定,擅自处理;

(3)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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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祸于人;

(4)不认真吸取教训,未有效的采取防范措施; (5)不积极抢救,扩大事故损失;

(6)违反标准,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

5、处罚:分经济罚款、行政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三种形式。

(1)经济罚款

①对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3%—30%的罚款。

②因麻痹大意,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3%-30%的罚款;

③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外,还要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50%的罚款;

④因玩忽职守而造成的事故,处以直接损失费10%-30%的罚款;

⑤隐瞒事故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处以直接损失费20%-30%的罚款;

⑥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以至重复发生同类事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20%的罚款。

(2)行政纪律处分

①发生重大机损事故,情节严重的其直接责任者或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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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②发生特大机损事故,其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应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已构成犯罪被司法机关免予刑事处分的应给予撤消职务、降低工资级别、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

③发生重复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应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3)情况特别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6、特种作业证件的处理,视情节轻重,可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吊扣证件一至十二个月; (2)吊销证件。 第四十八条 文书模板 附录 A 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1、事故单位:(发生事故的基层单位) 2、主管单位:( ) 3、日 期:(年、月、日、时、分) 4、事故经过: 5、事故原因: 6、事故责任: 7、防范措施: 8、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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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调查组成员签字: 附录 B 设备事故调查报告书 1、现场照片 2、现场平面图

3、当事人书面证实材料或口述笔录

4、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

5、责任者的技术和安全培训情况

6、操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动作或位臵

7、机械设备的性能及质量

8、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9、有关工作环境方面情况:照明、温度、通风、声响、道路、工作面状况等记录

10、个人防范措施、有效性 11、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 12、事故的技术鉴定意见 13、经济损失价值的计算书。

第四十九条 设备设施管理考核纳入到公司绩效考核之中。实行自评与公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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