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的期限,该期限是由人民法院确定的,当事人在举证期限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答辩期限是指人民法院给予被告人提出答辩状的时间限制,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过了该期限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提交答辩状的权利,但不会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一、拒执罪证据应怎么样提供
拒执罪证据应该这样提供:
1、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
3、人民法院审理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同意质证的除外;
4、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二、收到法院诉讼
第一、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先向被告邮寄起诉状、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部分法院有时也会连同传票、应诉通知书一同邮寄。此时,需要做的就是弄清原告是谁,案由是什么,对方诉讼请求是什么,为何会被起诉,对方有什么证据等等。
第二、准备起草答辩状,按照法律规定自收到起诉状15日之内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答辩状,如果对法院管辖有异议的,也可以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第三、去法院查看原告提交的有哪些证据材料,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相应地被告也应当收集对自己一方有利的证据材料,并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己方证据,如果有证人出庭的,应当向法院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目前部分法院会在庭前通知当事人质证,但多数法院是在开庭当日组织原被告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第四、如果被告不能到庭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应诉,被告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庭前向法院提交相应的委托代理手续。
最后,如果被告收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同时也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就会缺席判决,此时被告就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三、简易程序的答辩期一般到什么时候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三个月以内审结。所以不受15日的答辩期限制。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从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权利。
答辩状是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中陈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作出承认或否认的陈述及理由。如果在15日内未能提交答辩,也可以在参加开庭的时候当庭答辩。如果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内,将证据的复印件一并提交法庭。证据的原件则待正式开庭时带到法庭质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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