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应付职工薪酬和社会保险科目核算方法是,计提社保时,借,管理费用和社保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的社会保险,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的社会保险贷,银行存款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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