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把吸食注射毒品列为第三十八条。其实吸食毒品是并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公安机关会对吸食毒品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和一定的金额处罚、强制戒毒或者劳动教养。这里的强制戒毒就是指的行政处罚,并不属于刑事处罚。
一、怎样算容留他人吸毒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提供吸毒、注射毒品场所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主动的或被动的。即使吸毒人员前来要求被动住宿,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并且构成犯罪。容留他人吸毒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只要有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就可以构成犯罪。明知故犯,允许对方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吸食毒品,不加阻拦或举报,都应受到刑罚处罚。
二、第一次吸毒被抓住会如何处罚
第一次吸食毒品,没有吸毒成瘾或因吸毒曾经被处罚或强戒过的话,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治安处罚。
单独的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不会判刑,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则拘留、罚款、有的可对其进行强制戒毒。
吸毒被抓后,首先对吸毒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然后会对吸毒人员是否吸毒成瘾进行认定,如果认为吸毒人员已成瘾,就要进行强制戒毒。
三、吸毒适用当场处罚吗
吸毒可以适用当场处罚,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62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全国人民常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还应给予强制戒毒,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刑法总则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章节下,没有规定所谓的吸毒罪。只有非法持有一定数量以上毒品的吸毒者才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或者吸毒者同时容留他人吸毒,或者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时构成犯罪;再或者同时构成了其他相关的毒品犯罪时,吸毒者才可能受到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四)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五)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六)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八)参与赌博赌资较大;(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