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办理条件如下: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九条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签发办法、有效期以及公务护照的具体类别,由外交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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