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吗
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吗
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拖欠工资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拖欠工资能申请劳动仲裁,根据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单位拖欠工资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可以,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就工资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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