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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女方一般如何办离婚

2021-04-19 来源:意榕旅游网

家庭暴力女方可以向符合管辖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并提交证据,经过调解后由法院审判。首先是向住所地或户籍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要提交家暴的证据,比如医疗单、录音、录像、报警记录等材料,因为调解是必须的,所以即使是家暴也要经过法院先调解,调解不成功的话就等待法院审判是离婚还是不离婚。因为家庭暴力行为导致的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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