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 经营许可证 变更法人需要走新修订的《 食品安全法 》规定,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应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新法实施以前所取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则该证仍然有效。如果旧证要变更 公司名称 或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则应该按照新证的程序办理新证。因此,现在这样的情况,不存在旧证变更问题,而是应该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申请换发新版本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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