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药费一般由用人单位垫付,最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若单位资金周转困难,职工有能力垫付的,可先行垫付。工伤认定前期医药费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分析
工伤医药费一般是先由用人单位出钱的。最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如果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垫付的,也可以先行垫付。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工伤认定的前期医药费,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垫付。
拓展延伸
工伤医药费如何申请报销与支付
工伤医药费的报销与支付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程序。首先,受伤员工需要及时向所在公司的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工伤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公司会将这些材料提交给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一旦工伤认定通过,员工可以向医疗保险部门申请报销工伤医药费。申请时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医疗费用凭证。医疗保险部门会根据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费用予以报销。报销一般是通过银行转账或直接支付给医疗机构。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政策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医疗保险部门获取准确的操作指引。
结语
工伤医药费的报销与支付程序复杂,需要多方合作。职工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工伤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将提交给劳动保障部门审核,一旦认定通过,员工可向医疗保险部门申请报销。申请时需填写表格,提供费用凭证。医疗保险部门根据规定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费用报销。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医疗保险部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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