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步我们应该态度诚恳地跟辅导员说:老师,您知道的,我最近忙于毕业找工作,找了很多家都不符合我心里预期,实在很遗憾没有什么大好的机会。而且毕业生的身份是非常珍贵的,我也不想轻易的浪费掉,所以我想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再好好找一找,不想轻易的随便签一个公司。希望您能够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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