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确权的土地也可以获得补偿。
在土地被征用时,如果该土地没有确权,被占用的补偿标准会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即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同时,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及程序是指在政府依法征用土地时,对土地所有权人或者合法权益人进行补偿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土地征用应当按照公共利益原则,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并依法进行程序性的征用程序。补偿标准通常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等内容,而程序则包括征收决定、公告、协商补偿、裁定补偿等程序。了解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及程序,有助于维护土地所有权人或者合法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土地征用活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办理土地确权手续的步骤如下:
1、前期准备:
组建工作班子,一般由组长、会计、村熟悉或参与过二轮土地承包的老党员组成。
拟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本证工作方案》,明确确权工作组成员、组级承包地(包括历年变动情况)和承包户基本情况、确权程序内容等。
召开户代表会议,发放《一封信》、《工作方案》,宣传确权登记工作相关政策,讨论事先拟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方案》,对确权范围、确权方式、面积、人员登记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确权方案决议,经户代表签字确认。同时,建立会议档案,包括会议记录、会议影像资料等。
商定具体入户调查时间,并通知农户准备好证书、户口簿、身份证、流转合同等相关资料。
2、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具体步骤如下:
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
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审批,填制租赁许可证。
委托区房管局将租赁许可证发给申请单位(人)。
综上所述: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补偿费的归属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对安置补助费的使用进行了详细说明。了解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及程序对于维护土地所有权人或合法权益人的权益至关重要,有助于保障土地征用活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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