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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无收入付不起抚养费如何解决?

2020-06-25 来源:意榕旅游网

根据司法解释,有固定收入的人应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父母在特殊情况下可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如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被收监改造等。抚养费的承担方式可由父母协议或由法院判决。离婚案件中,无收入的一方可与对方协商支付抚养费,保护子女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没有收入需要付抚养费么

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没有固定收入,则可以适合减少,但支付抚养费属于你的法定义务。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子女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三、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离婚案件中,相关的女方没有收入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这类抚养费的给予。保护相关的子女的合法权益,保障其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不受这类离婚案件的影响。可由相应的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进行相应的判决,判处相关抚养费的数目。

结语

根据司法解释,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根据父母的收入情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抚养费比例。父母在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被监禁或再婚后由继父或继母负担子女抚养费等情况下,可申请减免或免除抚养费。父母可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的承担方式。为保障子女合法权益,法院可根据经济状况、能力、子女需要等因素进行审查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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