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就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在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裁员)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您始终不同意被辞退,而用人单位强行要辞退的,除了向您支付实际工资外还应按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您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 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 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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