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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不签字生效吗

2021-11-08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院判决书不需要当事人签字也生效。不签字法院可以用其他方式送达,比如留置送达,那样同样视为已经送达。如果当事人在15天内不上诉,判决照样生效。如果当事人不认可判决,不想让判决生效,可以在15天内提起上诉。上诉后,一审判决就不再生效。
以最后一位当事人签收判决书日期计算上诉期,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期是60天,再加上15天,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判决书上还有被告自动履行期,一般是10天,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要找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开生效证明。
判决不一定要当事人签收,但一定要送达给当事人。送达的方式一般为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也可以邮寄到当事人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所写的地址或其户籍地,如果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如果无法采取留置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即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或者报纸上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送达的是一审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15日为上诉期,经过15日没有当事人上诉的,判决就生效,如果有任意一方当事人上诉,判决就不生效。如果送达的是二审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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